隐秘的梦影神踪 之十三:梦与善恶
2023-06-09 09:10:39 作者:王正光 来源:信德网
对于一些邪恶成性的魔鬼,上主知他们不肯回头,但在最后的关口还是提醒他们。中央电视台曾邀请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作了一次谈话节目。李教授曾经问一个死囚犯:“你信不信有鬼神之说?”囚犯说:我信,我在被捕的前一天,我在梦中走进了一片树林,看见在一棵树下站着一个老头子,他对我说:“你作孽到头了!……”次日夜间,我作案回来,看见我梦中见到的那位老人,就站在我家门口望着我。后来我就被抓了,正如那位梦中老人所言,我作恶真的到头了。后来李教授又说道,在囚犯指认作案现场时发生的奇闻。犯罪分子作案,往往有几个现场。在察看头几处现场时天气晴朗,当来到作案的第一现场时,就是罪犯用罪恶的毒手,从女孩阴道掏出肠子的第一现场,突然雷电交加大雨滂沱,泥浆溅射了犯罪分子满脸满身。警察对他说,前面只十几步就是被害人的家。囚犯走到被害的那位女孩的家门口,双腿一跪,叩头点地,突然云开雨歇,阳光灿烂……。李玫瑾教授对观众说,不管你信与不信,鬼神都存在!其实在生命途程的关键时刻,神的使者往往通过梦的途径,会向受梦人发出预警信号,但多数人对此毫不介意。
关于善恶有报的说法,不少人认为是哄骗三岁孩童的谎言,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恶人常常得名获利,荣华富贵;好人却落得穷困潦倒,坎坷颠连,人世间似乎是颠倒错乱的。不过,有一条可以肯定,在这纷繁复杂的尘世之中,好人不会因好事而膨胀,也不会被坏事打倒;而坏人在幸福中会被腐化,遭遇不幸就是惩罚。人在红尘,怎么体现天主对命运的安排与分配呢?圣奥斯定有一段充满睿智发人深省的话,他说:“一方面,如果天主现在就给所有的罪恶施加明显的惩罚,就没有什么留给末日审判了;另一方面,如果神不公开惩罚现在的任何罪过,那神意就无人相信了。”在好事上也是这样,他说:“如果,上帝不赐给那些向他祈祷的人以很明显的慷概,那我们就会认为那些偿赐不归天主管;但如果天主不加分别地赐予所有祈祷者,我们岂不是会认为服侍祂就是为了得到这些奖赏?那么这服侍就不会把我们变得虔诚,反而变得充满欲望和贪婪。”他进一步分析说:虽然如此,好人和坏人在遭受同等的苦难的时候,两者之间不是完全没有区分的;即使在相同苦难之中,遭受的人还会不同。为了说明这个不同,奥翁一连用了多个比喻,他说:“在同样一团火下,黄金发亮,秕谷却冒烟;在同样的连枷敲打之下,空粒变瘪,谷粒得到清洗;在同样的重物挤压下,橄榄中的清液不会和橄榄油混淆;因此,同样一种残酷的压力会成就好人,清洗他们,净化他们;却谴责坏人,毁灭他们,清除他们。他们之间的特别的不同之点是:在同样的折磨之下,坏人会憎恨上帝,亵渎上帝,好人却向上帝祈祷,赞美上帝。这样大的区别不在于受什么苦,而在于谁在受苦。因此虽然是在同样的骚动搅扰之下,污泥发出令人窒息的恶臭,圣油却散出芬芳的香气。(参《上帝之城》)如贤者约伯,这位富甲一方的贤士,刹那间家破人亡,他自己从头到脚长满毒疮。…他虽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但仍一心寄望于公义仁慈的天主。最后天主恢复了他昔日的幸福,并多倍地赏报了他。(参《约伯传》)
(五)雷击之怒
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妻子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儿子只有几岁。此人后来将同村中的一个女子娶为继室。婚后的一两年,继母对于前妻的儿子还算和善,可是当她自己生了两个儿子之后,便生了偏心,开始仇视前妻的儿子。幸好此男人性情刚强,所以继妻对前妻的儿子尚未过分虐待。一年之后,这男子患了重病,临死之前,拉着前妻儿子的手,对继妻说:“我去世以后,遗产有三个儿子平均继承,你们的生活没有问题。现在我快要去世了,希望你对我的长子视同自己所生的一样,好好的抚养。”哪知男人去世之后,继妻萌生恶念,对前妻之子百般虐待。有一天夜里,他在梦中看到亡夫对她严厉训斥,说他不该虐待长子。梦醒之后她依然不知悔改。但前妻的儿子对继母却很孝顺。继母不愿长子分到遗产而动了杀心。有一天继母蒸年糕,把毒药放在年糕中,唤长子回家来吃,忽然间天空阴云密布,接着雷声隆隆,电光闪闪,霹雳一声,一股强大的气流将继母腾挪到后院的空地上。“事物按照上帝的预见而到来,但是他们并非因为上帝预料了才来临,而是因为他们要来临上帝才预料到了。”(圣奥斯定)她自知触怒了上天,手中拿着暗藏毒药的年糕,自言自语地说:“我不该在年糕中下毒药,我不该阴谋毒死前妻的儿子。求上天饶恕我吧。”长子听到后母的哀哭,急忙领着两个弟弟跑到院中,一起跪在地上,一同向天祈祷,求赦其母。不一会雷声响起把后母的手臂打断了一个。从此后母洗心革面,对前妻儿子与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坐花志果》)
雷击的事,现代科学认为是触电所致,因为人体与电流接触,人体就变为了导电体,以致引起灼伤。可是事实上一个人如果做了伤天害理的恶事,每遭天打雷劈,不仅古代史籍及历代笔记中常有记载,就是新闻报纸中也能看到。民国37年8月7日重庆《陪都晚报》“贵州通讯”里一则消息说:本月初三贵州修文县发生一件果报之事,颇堪寻味。缘修文县岩脚乡李姓农民夫妻视儿子如拱璧,每天出外工作,也抱着同往,以防发生意外。李某过生日,赴城买母鸡一只,返家后,令妻煨鸡。上锅不久,李某因田里工作未完,即偕妻同往田间工作,估计返家时,鸡必煨熟。其子因午睡未醒,不便同往,恐其着凉,仅将棉被一条盖在小孩身上,二人放心而去。谁能料到,他们刚走不久,同村的一个姓陈的农民,家中走失了母鸡一只,四处找寻,均未获得。当他找到李某家中,忽然发觉锅内煮有母鸡一只,错认为是自己的鸡。李陈两家素有嫌隙,陈就将鸡取出,但心仍有不甘,就以极残忍的手段,将李某的儿子放置锅内,取鸡而去。不久李某夫妇返家,发现床上孩子不见了。突然看见锅里情况异常,前往一看,当时魂飞天外,原来二人的独生子被煮烂死于锅内,皮肉均裂,惨不忍睹。二人见状,痛不欲生,当天夜里李妻忧病而亡,李某也自杀而死。隔了一天,雷雨大作,陈某竟然被雷击死,在陈某的尸旁,死有野猫一只,口内尚有鸡毛数根。因此知谋杀李某之子的凶手,即为陈某;而偷食陈某之鸡者为野猫,故陈某及野猫均遭雷击。世间法律所不能者,天律竟森严不爽,发雷以惩其冥冥罪恶,报应昭彰!
此类事件,俯拾皆是,不必赘述。旨在证明雷击恶人,在日常生活中确有其事。雷击虽由触电所造成,但上主可借空中自然的触电现象以击恶人,触电与报应并不相违悖。就像一个被判死刑而执行枪毙的犯人,虽因枪弹击头而死,但枪弹之所以击毙,是由于法官之判决,不能说仅仅是子弹击毙,而否认法律的制裁。虽然世上也有并非恶人而误遭触电而死的人,也如世人并未犯罪而误遭流弹致死者一样。但并不能因此否认天神,也并不能因此否认法律。天是自然的无形的法律,人当顺天应命,存敬畏之心。“奇迹与大自然规律本无矛盾,只是与我们对这些奥妙的认识有矛盾。”(圣奥斯定)
殊知,这个世界是“万事互相效力”的世界,“万事互相效力”(参罗8:28 ~29)的主权是神,祂掌管整个宇宙,并且按着祂自己的心意而行事。“万事”的意思是指所有的事,当然包括好人好事,也包括坏人坏事。引导好人得益处,也允许祸害临到恶人的头上。有些事看似不可能,但神使这一切成就他的美意。正于约伯所说:“我知道祢万事都能作,祢的旨意不能拦阻……”(约42:2~3)神是行奇事的神,无论是人类历史的背后,还是个人的命运,谁是掌权者呢?就是又真又活的神。神叫万事都互相发生效用。一切临到我们身上的事,并不是突然的,在事前就已有预备。比如前面提到的那个顽皮的小孩涂抹石龟的眼睛,偶然的一次狂风淹死了那个凶残的捕快……以及雷电击杀那个丧心病狂的村夫恶霸。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懂得一点科学使人与上帝疏远,懂得很多,则又使人与上帝接近。”(培根)
“人被谁制胜,就是谁的奴隶。”(伯后2:19。)被嫉妒和仇恨制服的人,他就是邪恶的奴隶,丑恶操纵的灵魂,就会无恶不作!“对于丑恶没有强烈的憎恨的人,也不会对于美善有强烈的执着。”(茅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