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经书总论 第八章 各类弥撒经文与祷词以及追思弥撒
2023-01-31 11:17:41
第八章 各类弥撒经文与祷词以及追思弥撒
一、各类弥撒经文与祷词
368. 为已准备妥善的信友,藉举行圣事与圣仪,使他们生活中几乎一切的境遇,都能因逾越奥迹所涌溢的天主恩宠,而得到圣化[144]。况且,感恩(圣体)圣事既是圣事中的圣事,弥撒经书理当为全球的需要,或普世或地方教会的需要,按照信友生活中的各种境遇,提供可用的各类弥撒经文与祷词。
369. 对读经与祷词既然已有较大的选择自由,采用各类弥撒(Missa ad diversa)理应适可而止,即只在真正需要时,方可选用。
370. 在各类弥撒经文中,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可用平日的读经,以及读经间的歌咏,只要适合该弥撒即可。
371. 各类弥撒分为三种:即“典礼弥撒”(Missa ritualis)、“求恩弥撒”(Missa pro variis necessitatibus)及“敬礼弥撒”(Missa votiva)。
372.“典礼弥撒”即与圣事(Sacramentum)或圣仪(Sacramentale)一起举行的弥撒。这类弥撒不得用于将临期、四旬期、复活期的主日,节日,复活节八日庆期,追思已亡日,圣灰礼仪日与圣周。此外,尚应遵守礼书或这些弥撒中所明示的规则。
373.“求恩弥撒”即为偶发或定期所发生的某些事件,而举行的弥撒。有关当局可从这类弥撒中,在主教团所规定在一年之中的特殊祈祷日,选用适当的求恩弥撒。
374. 遇有某种严重的急需,或为牧灵的效益,在教区主教的指令下,或获得他的许可后,可举行适合于该需要的弥撒;惟不得用于节日,将临期、四旬期和复活期的主日,复活节八日庆期,追思已亡日,圣灰礼仪日与圣周。
375. 因信友的虔诚,为纪念主的某项奥迹,或为敬礼圣母、天使、个别圣人或诸圣而举行的“敬礼弥撒”,可在常年期的平日举行,即使遇上某“自由纪念日”(memoria ad libitum)亦可。惟与吾主或圣母生活的奥迹有关的弥撒,除敬礼无原罪圣母的弥撒外,均不可作为“敬礼弥撒”来举行,因为它们是配合礼仪年的进程而举行的。
376. 遇上“必行纪念日”(memoria obligatoria)、或十二月十七日前的将临期平日、一月二日及其后的圣诞期、复活节八日庆期后的复活期平日,均不得举行“求恩弥撒”和“敬礼弥撒”。若有真正的需要,或为牧灵的效益,按照堂区主任,或主祭本人的判断,在有会众参与的弥撒中,可以举行适合于这需要或牧灵效益的弥撒。
377. 在常年期的平日,遇有“自由纪念”,或念平日日课的日子:可以举行任何弥撒,或念任何一类祷词,但“典礼弥撒”的祷词除外。
378. 特别值得推荐在每周六特敬圣母,因为救主之母在教会的礼仪中,率先在诸圣之前获得敬礼[145]。
二、追思弥撒
379. 教会为亡者奉献基督的逾越感恩圣祭,是愿藉基督各肢体间的彼此相通,使亡者得到祈祷的援助,生者获得希望的慰藉。
380. 在“追思弥撒”(Missa defunctorum)中,“殡葬弥撒”(Missa exsequialis)居于首位,可以在任何日子举行;但法定节日,圣周星期四,逾越节三日庆典,将临期、四旬期及复活期的主日则例外,并要遵守教律的其他规定[146]。
381. 在接到某人逝世的消息后,或在亡者埋葬之日,及逝世一周年之纪念日,可为亡者举行追思弥撒。即使在圣诞节八日庆期内,或在“必行纪念日”及平日,均可举行;但圣灰礼仪日及圣周则例外。
其他“平日”的“追思弥撒”:在常年期的平日,“自由纪念日”,或念平日日课的日子,只要真为亡者献祭,均可举行。
382. 在“殡葬弥撒”中,通常应有简短讲道;但不是对亡者的歌功颂德。
383. 鼓励信友,特别是亡者的家属,也藉领受共融的圣事来参与为亡者奉献的圣祭。
384. 若“殡葬弥撒”与殡葬礼直接联合举行,在念“领圣体后经”之后,取消弥撒“结束仪式”(礼成式),改而举行“告别礼”(辞灵礼valedictio)。但若遗体不在场,不得举行“告别礼”(辞灵礼)。
385. 为安排并选择“追思弥撒”,特别是“殡葬弥撒”的各项经文(如祷词、读经、信友祷词)时,首先应顾及亡者、亡者家属,和在场参礼人士之需要,作牧灵方面的考量。
此外,司祭既为众人作为基督福音的使者,应特别关心在这丧礼场合参与弥撒圣祭或聆听福音的众人,无论他们是信友与否,很少参与或从不参与感恩祭者,或看来像似失落了信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