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经书总论 第三章 弥撒中的职责和任务
2023-01-30 16:18:10
第三章 弥撒中的职责和任务
91. 举行感恩祭(弥撒、感恩庆典)(celebratio eucharistica)是基督和教会共同的行动,亦即是在主教领导下聚集并组织起来的神圣子民的行动。为此,弥撒是属于教会全体的行动,同时也彰显并影响整个教会;而对教会个别的成员,弥撒是以不同方式,按每人的职位、职务以及实际参与的程度,而与其互动[75]。这样,基督信徒——“特选的民族、王者的司祭、圣洁的邦国、得救的子民”,就是以这种方式,表现出教会的团结和圣秩体系[76]。所以,无论是圣职人员或是平信徒,都应按自己的职责或职务,只尽自己的一份,且要完全尽好[77]。
一、圣职人员的职务
92. 所有合法举行的感恩圣祭均由主教本人,或他的助手——司铎们主礼[78]。
会众参与的弥撒,每当主教在场时,极宜由主教亲自主礼,并联同其他司铎一起举行共祭。如此举行,并非为增加礼节外表的隆重,而是为使教会的奥迹——“合一的圣事”,更明确地显示出来[79]。
即使主教本人在感恩祭中不主礼,而是由受他委托的人主礼,主教亦宜穿长白衣(alba)、佩胸十字(crux pectoralis)、披上领带(stola)和礼披(圆氅衣pluviale),亲自主持圣道礼仪,并在礼成式中给与祝福[80]。
93. 司铎(presbyter)在教会中享有来自圣秩的职权,以基督的名义奉献圣祭[81]。他的职务是主持此时此地信友的聚会,领导祈祷,宣布救恩喜讯;他联合会众,经由基督,在圣神内,向天主圣父奉献圣祭;他将永生之粮分给弟兄姊妹,并与他们一起共享。所以,当他举行感恩圣祭时,要庄重地、谦恭地为天主和会众服务,藉自己的举止和宣读礼仪经文的态度,使信友们感受到基督活生生的临在。
94. 继司铎之后,感恩圣祭的辅礼人员当中,执事居于首位。由宗徒时代开始,执事圣秩已享有崇高的地位[82]。执事在弥撒中的固有职务是:宣读福音,有时宣讲天主圣道,提示信友祷词中的祈祷意向,襄助司祭,预备祭台并协助圣祭进行,给信友分送共融的圣事,尤其是分送圣血,并不时提示信友团体参礼的举止态度。
二、天主子民的职务
95. 举行弥撒时,信友们组成一个神圣的邦国、得救的子民、王者的司祭,为向天主谢恩,同时,不但经由司祭之手,而且与司祭一起,奉献无玷的祭品,并学习自我奉献[83]。他们应致力将此意义,藉对天主的深切崇敬,和对参礼者的友爱,表达出来。
所以,应避免一切个人主义或分歧,谨记我们共有唯一的天父,大家因此是兄弟姊妹。
96. 信友们在聆听天主之圣言,在祈祷和歌唱,特别在一起奉献祭品,以及在共享主的圣筵时,应表现团结一致。这种合一,藉信友们同样的举止和态度,完美地表现出来。
97. 信友若被邀请在弥撒圣祭中执行某种职责或任务时,切勿拒绝,而应欣然为天主子民服务。
三、特殊职务
受任命的辅祭员及读经员
98. 辅祭员(acolythus)乃接受任命,服务祭台、辅助司祭与执事。其职务是预备祭台、祭器;在需要时,可充任非常务(特派)送圣体员(minister extraordinarius)[84]。
在服务祭台一事上,辅祭员有其固有职分(参看187-193号),应由其本人执行。
99. 读经员(lector)乃受任命宣读圣经,福音除外。他也可提示信友祷词中的祈祷意向。圣咏员缺席时,他亦可领念或领唱读经之间的圣咏。
读经员在弥撒圣祭中,有其固定的职务(参看194-198号),应由读经员本人执行。
其他职务
100. 正式任命的辅祭员(acolythus institutus)缺席时,可指派平信徒辅礼员服务祭台、协助司祭和执事。他们可手持十字架、蜡烛、乳香炉,递送饼、酒和水,甚至可充任非常务(特派)送圣体员[85]。
101. 正式任命的读经员(lector institutus)缺席时,可指派平信徒宣读圣经。为使信友由恭听圣经的宣读,而心中激起对圣经的热诚与活泼的爱戴,执行这项职务者必须确能称职,并应尽力准备[86]。
102. 圣咏员(psalmista)负责咏唱读经间的圣咏或圣经圣歌(canticum biblicum)。为能善尽其职,圣咏员应谙于吟唱圣咏的技能,而且发音及咬字正确。
103. 歌咏团(schola cantorum或chorus)在信友当中担任其礼仪职务,就是将所属部分,依照歌咏的种类,适当而完美地歌唱,并鼓励信友团体积极参与歌咏[87]。上述有关歌咏团的事项,亦同样适用于其他乐师,尤其适用于司琴(organista)。
104. 应有一位领唱员(cantor)或歌咏团的指挥(magister chori),在场领导并支持会众歌唱。特别在没有歌咏团的地方,领唱员更应领唱不同歌曲,而会众则一起歌唱属于他们的部分[88]。
105. 其他礼仪服务人员包括:
a) 祭衣室管理员(sacrista)负责安排及准备礼书、举行弥撒所需的祭衣和物品。
b) 领经员(commentator亦称释经员)在需要时为信友提供简短说明与提示,以引导他们更深刻地明了庆典的意义。所以,领经员的讲解应善为准备,要简洁易明。为能善尽其职,领经员应面向信友,站在合适的位置,但不应站在读经台上。
c) 在圣堂内收集捐献者。
d)有些地区,设有招待员,负责在教堂门前接待信友,引领他们到圣堂内合适的位置,并维持列队游行的秩序。
106. 特别在主教座堂及大教堂内,最好委派适当的专人或司礼(Magister Caeremoniarum),妥善安排圣礼的进行,并使圣职人员及平信徒能庄严地、有条不紊地、虔诚地举行圣礼。
107. 上述一切不属于司祭或执事固有的礼仪职务(100-106号),皆可由堂区主任(parochus vel rector ecclesiae)选派称职的平信徒来担任[89],他们可藉祝福礼而被委任,亦可临时委任。至于在祭台上协助司祭的辅礼人员,则按主教为其教区订定的规则而委任。
四、职务分配及筹备圣祭
108. 除了主教在场时应由他本人执行属于他的部分外,同一位主礼司祭,须亲自执行弥撒内属于主礼的全部职务(参看上文92号)。
109. 若有多人可以执行同一职务时,则不妨由他们分别执行这同一职务的不同部分。例如:一位执事可司歌唱部分,另一位执事可专司祭台上襄礼的部分;若有多篇读经时,更好由不同读经员分别读出每篇读经,余可类推。然而,却不宜由多人分割同一个部分,例如把同一篇读经一分为二,由两个读经员来宣读;但恭读“受难史”(Passio Domini),则不在此限。
110. 有会众参与的弥撒,若只有一位辅礼人员时,他可执行不同的职务。
111. 对于任何礼仪庆典,凡有关礼节、牧灵和音乐方面的安排,都必须在堂区主任的督导下,遵照弥撒经书及其他礼书的规定,并听取信友有关其所负职责的意见,同心协力并认真地去准备,方能奏效。然而,礼仪庆典中的主礼司祭,常有权安排他分内的一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