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执事】终身执事三重职务: 服务圣言与训导职务(之十)
2020-12-10 09:40:20 作者:教区终身执事委员会
在授予圣秩礼上,主教把福音书交给执事,说:「领受基督的福音吧, 你要成为祂的先驱。」因此,执事的主要职责,就是与主教和司铎合作,宣讲基督的奥迹、传递基督徒信理、和关注时代的问题;因为这职务并不出于他们自己的智慧,而是出于天主圣言的智慧,召叫众人皈依和成圣。
传扬福音和宣讲天主圣言是执事的本份。按法典明示,执事有权在各地宣讲。这权力虽然是建基于圣秩圣事,但在执行时,应要在圣堂主任司铎的默许下,并怀着谦逊态度,作为天主圣言的仆人而非主人。
当执事根据有关的守则主持礼仪庆典时,他应重视讲道的环节,因为讲道就是「传报天主在基督奥迹中的奇妙化工,而基督的奥迹又临在、及在礼仪中生效」。
固此,执事须接受训练,透过祈祷、研读圣经、与教会训导保持完全协调,并配合他们的宣讲对象的处境,用心准备道理。为协助信友们对基督信仰的知识得以增长、并借着勤领圣事强化信仰、及在家庭工作及社会生活中表达信仰,执事必须重视对信友讲授教理,尤要切合他们基督徒生活中的不同阶段所需。 当今世代极需要新的福传,因而要求晋秩圣职人员付出更大、更慷慨的努力。除了投身于教区和堂区的教理讲授、福音传播,以及为准备领受圣事而设的课程外,还应奋力在自己的职业领域里传递圣言,一是透过直接宣讲的方式,二是积极临在于公众舆论得以建立及道德守则得以应用的地方── 例如:参与促进家庭或生命权利的不同社会服务或组织。
执事们也应意识到,在学校、天主教及民办大学的宗教及伦理教育中、可以充分善用现代社会传播工具,开展更多机会履行圣言服务。
就此,执事有责在出版或发表关乎信仰或伦理的著作前,先呈交教区教长审阅。如他们要替那些经常攻击天主教,或攻击优良道德的刊物撰写文章,也必须事先获得教区教长的批准。在参与电台或电视广播时,他们也须遵守主教团所订的守则及教会的立场。
在任何情况下,执事应坚持:绝不妥协,时常表达真理──这是首要和不可或缺的原则。执事须意识到,教会的本质是传教,既因为按照天父永恒的计划,她源自圣子与圣神的使命;也因为她从复活的主那里接受了明确的命令:要向一切受造物传福音,并为信主的人施洗。(参阅谷 十六15-16;玛廿八19)执事是教会的圣职人员, 因此,他们虽归属个别教会,但仍肩负普世教会的传教义务。所以,在他们的职业或家庭(如已婚)责任许可下,应乐于向万民传教。
执事的职务与教会福传使命息息相关,执事的三重职务:服务圣言、服务礼仪、以及爱德服务,都会倒过头来融入和滋养执事的日常生活。使他们在俗世的专业领域和职业生活中,为基督作见证,这也是梵二提出当今世代新福传的一种方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