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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2003-08-27 10:02:30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
2003-07-07 12:05: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河北省保障天主教正常宗教活动的规定(试行)》
2003-05-25 11:13:43
第一条为保障天主教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各教区及其所举办的神学院、修生班、修女院,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未经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和教区批准,不得建立教务组织和修女院、修生班等,已经建立的应予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1990)
2003-05-22 21:33:25
(一九九0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第一百三十七条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
《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1996)
2003-05-22 21:22:45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民宗委(厅、局),天津市民委、上海市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我局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现印以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宗教活动场所年度
《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1)
2003-05-22 21:13:40
(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为了搞好宗教社会团体的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了《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给政府民政、宗教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宗教社会团体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执
《河北省宗教活动场所暨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1993)
2003-05-21 20:20:3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实行行政领导。第二章 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1994)
2003-05-21 17:03:21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三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第一条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固定的处所和名称;(二)   有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三)   有信教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四)   有主持宗教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0)
2003-05-21 16:53:44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2000年9月签署国家宗教事务局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如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以下简称“境内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
《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1994)
2003-05-21 15:18:15
现发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鹏 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一条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它固定处所。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
2003-05-21 14:36:23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鹏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2003-05-21 14:31:03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