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十诫
2009-08-06 10:16:52 作者:田晓庭 神父 来源:信德报(总第381期)
魔鬼的诫命是什么呢?根据圣经记载,魔鬼是天主的死对头,想必每一诫刚好与天主十诫相反。故推理如下,如有不对之处,请各位高明指正。
魔鬼十诫:
一、爱自己在万有之上。金钱与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二、不能因为指天发誓就要遵行。对天发誓只能当做是办事手段,不讲信用,随时出尔反尔。
三、遵守金钱至上原则,不能因为星期天或瞻礼耽误赚钱。
四、孝顺儿女。儿女是祖宗,要啥就给啥,孩子一闹腾,爹娘必须听。
五、无可手软。凡事要狠,有仇必报。酒要喝到醉,赌要输到死,烟要抽到肺结核,惹我就往死里整。
六、不可纯贞。花花世界随处走,拈花惹草不停手。有家全当是旅店,宾馆小姐是家人。
七、不可本分。雁过要拔毛,顺手就牵羊。小偷小摸要常干,贪污受贿作假账。
八、不可实话实说。是非长短随便传,有理没理胡乱编。只要有钱又有利,随便要我做假证。
九、不可让任何一对夫妻白头到老。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人,做个第三者又何妨?
十、不可没有贪心。别人发财我眼红,想法搞到才安心。
魔鬼的十诫可用一句话来概括:以享受与自私自利为最坚决的为人处世原则,就算拔我一毛能利天下,也绝不能干。谁如果遵守好魔鬼的诫命,魔鬼是有“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