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于飞
2009-02-16 11:33:45 作者:马达钦 来源:信德报(总第364期)
编者按:
现在,社会大力宣传和提倡中华传统文化,我们的很多成语故事,源自历史典故,极富深义,尤其用福音的精神来解读,更有意思。现继续刊出几篇,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凤凰于飞”这个成语,说的是凤和凰相偕鸣舞,比翼齐飞。由此来比喻夫妻之间和睦相爱、家庭生活幸福美满。
这个成语出自《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吉’,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铿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于京。”
这个故事的意思是:在鲁庄公二十二年(前672年)年初的时候,陈国的大夫懿氏,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敬仲,事前占卜吉凶。他的妻子占了“吉”。“吉”言上说:“凤和凰翩翩齐飞,鸣声和谐嘹亮。陈国人曾经是妫的后代,他们生育了齐国的姜姓大族。五代昌盛,与正卿王侯并列朝班。八代之后,更加兴旺发达,无人可比。
凤和凰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鸟,是百鸟之王。凤为雄鸟,凰为雌鸟。凤凰齐飞,古人看作是夫妻和美、幸福绵延的佳兆。现以龙凤相配,似是史人传承有讹,而今人以讹传讹。
古人由于对世界的认识较今人有限得多,且尚未获信仰启示,故以“卜”,即用烧龟甲、看裂纹,来占吉凶,这也有其局限性。如圣经记载以色列先民,用“突明”和“乌陵”来问前程一样。(参阅出28:30;厄上2:63)
无论如何,“凤凰于飞”这句成语,是中国文化中,对婚姻美满、夫妻和睦的冀望。就像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描写:“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夫妻需要彼此敬重,即所谓“相敬如宾”。《幼学琼林》中说:“冀 缺夫妻,相敬如宾;陈中子夫妇,灌园食力。”意思说:春秋时期的晋国旧臣 芮的儿子 缺在田里劳动,妻子来送午饭,饭前饭后夫妻俩彼此行礼表达敬谢之意;战国时期的陈中子是一位得道高人,楚王想重用他,请他做官,他却无意仕途,宁愿与结发妻子隐姓埋名,灌种田园,过淡泊而自食其力的生活。这两对夫妻,是相亲相爱的模范,真可谓是“凤凰于飞”,让人称羡。
当然,也有反面例子。《幼学琼林》提到:“李益设防妻之计,常撒冷灰;志坚 送妇之词,任撩新发。”意思说:唐朝的李益,因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所以每次出门时,都会悄悄地在门前撒灰,看看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有没有陌生人的脚印;同时代的秀才杨志坚,他的妻子因为耐不住贫苦而抛弃了他,另嫁了有钱人家。这两对夫妻终成劳燕,问题出在彼此不信任、太重物质条件,因而没能找到美满婚姻生活的真谛。
对于婚姻生活的深刻意义,我们更可以从《圣经》里得到启示。天主教一直认为婚姻是天主降福的,《圣经》记载:上主说:“人单独不好,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创2:18-24)
耶稣更明白地告诉世人:“天主结合的,人不可拆散。”(谷10:9)
圣保禄宗徒鼓励夫妻之间应该彼此相爱,如同基督爱教会一样:教会怎样服从基督,作妻子的也应怎样事事服从丈夫。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弗5: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