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谁吃了就不死
2008-06-19 09:39:08 作者:高超鹏神父 来源:信德报(总第341期)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生活的食粮;谁若吃了这食粮,必要生活直到永远……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们内,便没有生命。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必得永生……”耶稣如此的言论在人类历史上是耳所未闻的,有谁可以把自己当做食物而给别人呢?也因为耶稣的话如此“生硬”,许多人就离开了他(参阅若6:60-66)。
耶稣的话让我想起了《西游记》中的唐僧故事,据说吃了唐僧肉就不会死,所以那么多的妖魔鬼怪都千方百计地、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要尝尝唐僧的肉,以求永远不死。当然这个唐僧是小说作者杜撰出来的一个人物,而真正的玄奘大师可能只剩下舍利子了。
耶稣也曾死过,那么他如何保证吃他肉的人就不死呢?要了解耶稣生命之粮的言论,必须看看耶稣言论的上下文。在“我就是生命的食粮”(6:35)的前面记载了耶稣增饼的奇迹,耶稣显了五饼二鱼的奇迹之后,群众情绪高昂,欲立耶稣为王(6:14-15),耶稣却隐退了,群众努力寻找耶稣,在找到耶稣之后,耶稣要他们做“天主的事业”——就是信从他,但他们却要求耶稣显一个奇迹来给他们看,好叫他们信从,而且他们以其祖先曾吃过天赐的“玛纳”而自诩(6:28-31),但耶稣提醒他们:他们的祖先吃了“玛纳”仍然死了,但从天而降的天主的食粮才会带来永远的生命。于是他们向耶稣要这样的食粮。在这样的情况下,耶稣才说他就是那生命的食粮。在耶稣说明他就是生命的食粮之后,耶稣马上要求他们“到我这里来”和“信从我”(6:35),而“到我这里来”和“信从”耶稣是一个伦理生活改变的要求。也就是说,要得到这“生命之粮”带来的“不死的生命”,人必须要有伦理生活的改变。换句话说,只有在伦理生活改变之后,这“生命之粮”才会带来“不死的生命”。耶稣曾经用过同样的方法帮助一位撒玛黎雅妇女获得生命:他先向这位妇女讨水,然后说他有喝了之后不会再渴的活水,当这妇女给他要这活水时,耶稣要她去叫她的丈夫,而她正度着一个不健康的伦理生活,她曾经有过五个丈夫,而且现在所有的,也不是她的丈夫(参若4)。耶稣一言中的,直指事情的核心,这位妇女要得到活水,必须要有伦理生活的改变。
可见,伦理生活的改变是获得“不死的生命”的必经之路。伦理生活的改变包括从不信到信,从小信德到完全信从,以及思想、言语和行为的改变等。
死亡有不同的层次:医学上的死亡、伦理上的死亡和信仰上的死亡。医学上的死亡指呼吸及脑波的停止,就是肉体的死亡,很多人只把死亡狭义地理解为医学上的死亡,但却忽略了另外两个层次的死亡。伦理上的死亡指人失去对罪的意识,良心麻木甚至泯灭,人们常用狼心狗肺、行尸走肉来形容这样的死亡。大诗人臧克家对这样的死亡描述得入木三分,他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信仰中讲的生命指的是“得救”,信仰中的死亡指的是“灵魂的丧失”。
那些想长生不老的人所追求的是避免医学上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这在现世是不可能的,也违反物理的定律。而耶稣的生命之粮的言论是跟一群有信仰背景的人讲的,所以,耶稣的话应该在信仰中了解。耶稣所指的“不死的生命”不是指现世肉体的不死,而是指信仰上的生命,更具体地说就是灵魂的得救。也正因如此,耶稣非常强调“信从”和伦理生活的改变是获得此“生命”的不二法门。
耶稣不是“唐僧”,他的肉也不是什么长生不老的仙丹,可以使人永远活在这个世界上,而这正是那群犹太人对耶稣言论的误解。耶稣所说的“不死的生命”指的是因着“信从”和伦理生活的改变而获得的“灵魂的得救”,就是跟天主永远在一起的生命。
耶稣藉着面饼和葡萄酒,作为我们的“生命之粮”,是指耶稣愿意我们分享他的生命,是耶稣极大爱心的表现,却不是我们偷懒的借口。没有一个人可以不用努力,而只靠领一小块圣体就可以获得永远的生命。“不死的生命”不是廉价的东西,也永远不会大减价,“天国是以猛力夺取的,以猛力夺取的人,就攫取了它……有耳的,听吧!”(玛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