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教音乐
2008-04-09 09:14:57 作者:柴景林 来源:信德报(总第334期)
教会音乐必须完整地、准确地坚持教会所传授的,教会应忠于并坚守正统的圣教音乐,那么,怎样的音乐才谓“圣教音乐”?
一、能引起内心灵修的共鸣。
二、能增加礼仪的隆重、庄严气氛。
三、能使众信友同心合意发挥祈祷的韵味。
四、能表现礼仪的圣统性及团体性。
五、符合天上耶路撒冷所完成的预象。
教会有责任审定圣乐的形式与歌词,沿用已久的额我略曲是教会本有的圣乐,该特别的研究及推广。(摘自《圣乐文献》)
圣教会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徙传下来的旅途中的普世教会,教会音乐必须与其保持一致乃至永远。这是毫无疑问的!从圣乐这方面讲,教会内某些人同样以“梵二精神”这四个字彻底曲解了梵二会议的原有性质。教宗本笃十六世甚至说这四个字“竟成了废除旧宪而立新宪的立宪者”。(摘自《教宗本笃十六于2005年12月22日在罗马教廷的讲话》,“信德”2007年7月10日第五版载)
如今,国内各个教区、各个堂口在弥撒礼仪中使用各自不同的所谓的圣乐:有地方民谣的曲调,有通俗流行的曲调,有影视主题曲调,还有更多无从归类的所谓的弥撒曲和圣乐新作,统统出现在弥撒礼仪中,这是不可思议的。
那些自以为吃透了“梵二精神”,异想天开为自己找说词的人们,那些坚持圣教音乐过时论者,到了应该静下心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