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发表重要手谕,规定选举教宗需得三分之二选票始能有效当选
2007-06-27 17:01:17 来源:梵蒂冈电台
教宗本笃十六世6月26日发布他的手谕,其中规定:今后选举罗马教宗时,必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选票,始能有效当选为罗马教宗。这项手谕废止了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96年所作的规定。
选举罗马天主教教宗只有年纪八十岁以下的枢机主教才有资格。根据此前先教宗在1996年颁布《普世上主的羊群宗座宪章》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参加选举教宗的枢机主教们,在经过三十四次投票、但始终没有得到所规定的三分之二选票为当选资格后,从第三十五次投票起,只要得到绝大多数选票者,也就是只要获得半数多一票者,即可当选为罗马教宗。
根据教宗本笃十六世6月11日签署、26日才公布并实时生效的手谕,当今教宗恢复1996年先教宗颁布手谕之前的传统规定,即无论如何,总必须得到参与选举新任教宗的枢机主教们的三分之二选票,才有资格当选为教宗。
选举罗马天主教教宗只有年纪八十岁以下的枢机主教才有资格。根据此前先教宗在1996年颁布《普世上主的羊群宗座宪章》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参加选举教宗的枢机主教们,在经过三十四次投票、但始终没有得到所规定的三分之二选票为当选资格后,从第三十五次投票起,只要得到绝大多数选票者,也就是只要获得半数多一票者,即可当选为罗马教宗。
根据教宗本笃十六世6月11日签署、26日才公布并实时生效的手谕,当今教宗恢复1996年先教宗颁布手谕之前的传统规定,即无论如何,总必须得到参与选举新任教宗的枢机主教们的三分之二选票,才有资格当选为教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