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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颁布梵蒂冈城国新法律,提升司法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0-03-17 10:27:43 来源:梵蒂冈新闻网

教宗接见梵蒂冈城国法院人员,开启司法年

(梵蒂冈新闻网)圣座于3月16日公布了教宗方济各颁布的第351号法律,内容关于梵蒂冈城国司法规范,以取代若望保禄二世于1987年颁布的法律。梵蒂冈城国法院院长皮内亚托内(Giuseppe Pignatone)表示,「启发新法律的准则之一是,坚信法官的独立性及其专业能力乃是伸张正义不可或缺的条件」。新法律公布当天,皮内亚托内院长接受了本新闻网的采访。

问:哪些理由促成了这个新法律的颁布呢?

答:教宗方济各强调,有关司法体系的新规范变得极为必要,因为2000年以来,尤其是2013年之后,在梵蒂冈城国的法律方面,进行了为数众多的重大调整,尤其是在经济-金融和惩戒法方面;这也是加入许多国际公约的结果。梵蒂冈司法今天蒙召在许多方面落实与时俱进的法律,这一切主要可归功于全球化,但也是数十年来多项法律的成果。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的诠释和落实必须始终符合梵蒂冈法律的特性,一如2008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法律根源的第71号法律承认:「法规的最初泉源及相关诠释的首要准则均为教会法的规范。」新法律也重申了这一点。

问:哪些原则启发了新法规的颁布?

答:正如教宗曾多次阐明,并在日前司法年度开幕式上强调的那样,他重申,司法权的工作必须不断地从四枢德中的义德获得启发,而且为了取得这个成效,法官「个人慷慨且负责任的努力」,以及确保效率和及时性的适当机构,乃是必不可少的。启发这个新规范的准则之一是,坚信法官的独立性及其专业能力乃是伸张正义不可或缺的条件。教宗方济各在新法律的序言中提及这一点。

问:您能否概述一下新法律中意义最为深远的新颖之处?

答:清楚表明的一点是,法官由教宗任命并在圣统制上服从教宗;虽然如此,他们在履行职务时,完全依法行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司法当局直接指挥法警。再者,对于初审、二审及最高法院部分法官的专业素养,也做了明确又严格的要求。大学教授或声誉清白的法务人员均可接受任命。这也恰好是为了满足梵蒂冈司法工作各式各样的需求,梵蒂冈尽管是个领土狭小的国家,但她一方面重视民法、刑法和行政法领域的经验,另一方面要求初审法官当中,至少有一人是教会法和教会行政学专家。在保障独立性和效率的一贯宗旨下,设立了行政人员机构,规定法院办公室开支的独立性。在初审法院方面,也规定至少其中一名法官必须是全职服务。另一项意义重大的调整是,最高法院院长有机会参与审判团。按照规定,审判团由三名枢机组成;「倘若有争议的复杂情况所需,或是视机会而定」,可增加两名专门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其任命的条件与初审和二审的要求一致。

问:辩护权受到怎样的保障?

答:我们要强调的一个层面是,新法律第26节清楚浮现了对辩护权的关注,把它定义为「在诉讼程序的任何情况或层级都不可侵犯」的权利。这符合无罪推定的正确程序原则,早在2013年就纳入惩戒诉讼程序法里(第350节)。在这个背景下,也详细规定了辩护律师的登记资格。

本文标题:教宗颁布梵蒂冈城国新法律,提升司法独立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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