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的尊号——童贞之圣童贞者
2016-07-14 10:01:42 作者:河北神学院供稿 来源:《信德报》2016年6月9日,22期(总第680期)
1.称号说明
“童贞之圣童贞者”此一称号译自拉丁文“Sancta virgo virginum”。Sancta意为“圣、神圣”;Virgo意为“幼女、处女、贞女、童贞女”。
当教会称圣母为“童贞之圣童贞者”时,意思是说:圣母虽然是童贞女,但是又与其他童贞女不同,因为她同时又是真真实实的母亲。
2.称号意义
圣母为“童贞之圣童贞者”的称号源自教父时代。透过对圣言降生成人奥迹的研究,教父们宣称圣母为“终身童贞”,意即圣母生耶稣前为童贞女,生耶稣时为童贞女,生耶稣后仍为童贞女。
圣母生耶稣前为童贞女,这一点在福音中有明显的记载。玛窦记述说:若瑟在迎娶圣母之前,发现她怀了孕。天使告诉他说,那是来自圣神的德能。且以“看,一位贞女,将怀孕生子”(玛1:23)为其叙述的高峰。在路加福音中,当圣母领报时,路加直接称呼圣母为“童贞女”(路1:27),她孕育耶稣是来自天主的德能,而非来自婚姻生活。
圣母生耶稣时为童贞女,在此,教父们特别强调天主德能的参与,且常常引用天使的话说:“因为在天主前没有不能的事”(路1:37)。此外,教父们也常常以复活后的耶稣进、出门徒们的祈祷室,而无损门户,来解释耶稣虽然生于圣母,但却保持了圣母的童贞,丝毫无损,纯洁无瑕。(施安堂编译,《教父神学选集》第2372号。)
介绍到这里,我们一定很想知道,教父们是怎样界定“童贞”此一概念的。其实很简单,在他们的神学思想里,是否为童贞女取决于她是否度过婚姻生活。(同上,第359、476号。)
圣母生耶稣后为童贞女。教父们宣称:圣母生了耶稣以后,也没有和任何男人度过婚姻生活,而是一生保持着童贞,意即终身童贞。(同上,第1289、1518、2194号。)因此,教父们一致认为,当我们称呼圣母时,在其名字前面,一定要加上“童贞”二字,为“童贞玛利亚”,以凸显圣母整个一生,从生到死,都是童贞的。(同上,第1111号。)649年,教会在拉特朗大公会议时,宣布了圣母玛利亚“终身童贞”的信仰(DS503)。
3.信仰反省
在旧约中,老年得子(创18:10)、石女得子(撒上1:5)那是来自天主的恩赐,但是在婚姻中完成的。像圣母这样贞女怀孕生子的事,仅凭理性无法理解。如果站在信仰的角度,相信天主能“从无中”创造一切,也就容易理解了。路加就是以“因为在天主前没有不能的事”(路1:37)为其叙述的高峰。
像圣母这样贞女怀孕生子是闻所未闻的、在别人面前是无从解释的、未婚夫若瑟将有何反应、四周的人又将说些什么。面对这些,圣母无暇顾及,只须知道这是天主的旨意。圣母的“是”正表达了童贞的精神意义:“即对天主绝对信赖、完全开放的基本态度;假如缺乏了这内心的态度,身体的童贞也没有什么意义。但转过来说,假如在圣母身上没有童贞受孕的事实,她也没法有那种一无所恃,整个寄托于天主的深刻经验。”
4.生活反省
圣母一如耶稣一样:空虚自己、听命至死(斐2:7-8),体现出童贞的真正涵义。圣母选择了童贞,一生持守了童贞。圣母选择了听命,一生持守了听命,且将之实践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因此,得到了耶稣的称赞。所以,当有人说:作耶稣的母亲真有福,耶稣却借机称赞圣母说:圣母有福,是因为她听了天主的话又按着实行了(路11:27-28)。
“听命”不仅是修士、修女、神职人员的事,也是每位基督徒的责任。我们借着洗礼,成为耶稣的门徒,就应该遵守耶稣所吩咐的一切(玛28:20)。“听命”不仅是指聆听、听到天主的命令,还有遵行、按着去做的意思。在这方面,圣母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同时,也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想起耶稣的话语:“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天国,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玛7:21),以激励我们听命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