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林教授闭幕辞
2015-12-03 08:03:12
从2010年开始,现在会议已经举办到第五届。不过我仍然记得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召开第一次会议的时候,有些话题常常是错位的。2003年,我们还在北京卧佛山庄举办了另一个同一主题的论坛,当时大家也都比较客气,尽可能有分寸、有礼貌地试探对方究竟是什么意见。过了这么多年,我觉得相关问题的讨论确实更聚焦、更深入了,不同意见的交锋也更坦率了。这次会议给我留下的一个深刻印象,就是我们的问题领域有了非常重要的拓展,与会学者往往是将宗教问题放在当今的世界格局之中、放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之中,去讨论天主教的处境和作用。因此我们看到这次会议从一开始就不断涉及新的国际秩序、国家治理、法制建设等等。我相信这对从事宗教学研究的教内或者教外学者都是非常新鲜的角度,而且有极大的研究空间。
通过持续的讨论,教内教外的学者,大陆和香港的学者,从事宗教研究、教会工作的朋友们或者从事宗教管理工作的政府官员之间,也建立了友谊和更多的理解。最简单地说,当我们能够理解和尊重不同于自己的立场,同时也能更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一个论坛、一个研讨会才有更正当的理由得以持续。我觉得这是历届研讨会逐渐形成的一种宝贵素质。
我在会议当中得到了很多意外的收获,零零星星的,但是非常有启发。比如有学者谈到美国的9位联邦大法官竟然有6位都是天主教的信仰者,我确实不知道,但是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信息。还有学者提到东正教在中国得到了一些特别的照顾,可以由东正教牧首直接在中国委任主教等等;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发现这连汤汉枢机都还不知道。可见不同学科背景的交流真的非常有必要。
另外,这次会议安排了更充分的讨论、回应甚至争论。我觉得有很多已经展开或者还有延展空间的话题好像不应该轻易放掉,而是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下一次研讨会有所延续。这样,才能避免永远从相似的起点开始,而是让有价值的问题得以深入。比如有朋友谈到现在是一种“后传教时代”,而“后传教时代”的宗教,在东方和西方之间可能已经不是单向的传播、却是双向的互动。在当今世界上,甚至可以说“文化传播”这样的一个词组中的名词已经变成动词,动词已经变成交互性的。所以,我们应该对中国的基督教神学寄予厚望,它应该可以更深一步地与西方的思想对话,并且有所作为。
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学者总结美国和平队的经验,主题就叫做“美国文化的新边疆”。他们的意思是说:和平队到了哪里,美国文化就到了哪里,这是文化意义上的开疆扩土。丘吉尔当年提出的“三环外交”其实也是如此:英联邦国家是第一环,讲英语的国家是第二环,然后是能够分享共同价值观的西方世界。他们都把潜在的文化资源当成可以被激发的物质力量。当今的中国,在我看来恰好是一个必须把长期积累的负资产转化成正能量的时代。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反腐。腐败问题本来是社会的毒瘤,是巨大的道德包袱,但是反腐却可能使其在相当程度上变成正资产,变成一种可以激活的潜在能量。我这样比喻可能不恰当,就是宗教问题在中国社会同样被长期看作负资产,积累的问题也很多,但是我觉得其中完全有可能激发出潜在的能量。所以有学者注意到宗教问题成为博鳌论坛的重要内容;尼山论坛则特别关注基督教和儒家的对话,已经持续多年。
就我个人的研究兴趣而言,神学对人文学问题的讨论还有一种独特的逻辑,这不应该被淹没掉。比如我们从神学的角度讨论当今的道德价值、伦理建设等等,当然不会忘记任何道德实践都只能是相对的道德选择,但是在这种相对的道德选择背后,可能确实需要一种更稳定、更持久的绝对理由。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从神学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既有所融入,也有所持守;而这种持守也许是对世俗社会的巨大贡献。所以有朋友谈到,为什么菲律宾宗教的力量很强大、社会道德水平却一塌糊涂?很多类似的例子都说明:宗教信仰者的人数未必与社会的安定和道德水准成正比。那么,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宗教对社会道德建设的贡献究竟在哪里?这就是留给我们的问题。
这次会议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发言,发言者既是学者、又是宗教管理干部、还是《中国宗教》的主编,他的发言中有一点特别应该提醒朋友们注意。他对中国宗教与社会的关系线索做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梳理,从中可以发现在关于“相适应”或者“促进宗教积极作用”的表述当中,有几个逐渐延伸的层次,亦即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道德建设,到促进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乃至祖国统一。用这样的一个线索为“相适应”做出新的解释,我觉得非常值得关注。对这一发言的回应还涉及另一条重要线索,就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二十四个字的核心价值。如果也把它放到发展线索里面去看,那么可以发现这二十四个字的核心价值既不同于仁义礼智信,也不是八荣八耻、五讲四美。根本的区别何在呢?也许可以说,仁义礼智信是中国自身传统的价值表述,五讲四美等等可能尚属意识形态话语的价值表述,但是这二十四个字既不仅仅是中国的,也不仅仅是任何单一意识形态的,而在相当意义上是可以被全世界分享的价值。我想强调的是:从发展线索上考察具体的问题,其实才可以把握社会的巨大进步和潜在变化。
另如有学者提到的法治问题,其中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变化也值得细细品味。“以法治国”是用法律的工具管辖社会,“依法治国”却是强调权力服从法律,这是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而不是借助法律来实施权力。由此联想到会议发言中关于瓦尔特·卡斯培论自由的追索,用卡斯培的话说,神学论题必须保证“当下的适用性”,必须“用当代的思维模式和话语方式”重新表达。基督教神学所谓的自由,在当代意义上恰恰涉及主体重构的问题,因此神学家讲自由看上去很像康德,但是对主体的理解却有根本的变化。这种被重构的主体其实是当代哲学与神学的重要关联。如果这个话题能够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变化相互阐发,会引发更深入的思考。
总之,连续举办的论坛对与会各界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已经开始的讨论、初显端倪的论题不应该轻易放弃,而应该留给下一次会议,使理论研究、历史梳理和中外比较进一步切入现实问题。比如已有学者建议,下一次会议是否可能围绕中梵关系逐步调整后的中国天主教,着重分析其身份认同、内外关系、政教分殊、社会服务、文化对话及其在国际新秩序中的独特处境,凸显其中的张力和关键。如果这样,那么分别起始于2003年和2010年的研讨会,都将成为重要的历史经验,并且对未来有所贡献。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