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为什么指责经师和法利塞人
2014-06-17 16:21:02 作者:武德龙 来源:《信德报》2014年4月10日,14期(总第578期)
主耶稣在三年的传教中,曾多次指责经师、法利塞人的伪善。在路加福音11章,记载了法利塞人的六祸,在玛窦福音23章,又记载了他们的七祸。把这两处归纳起来,主耶稣对经师、法利塞人的指责,大致有以下几点:
1.只说不做,甚而借着传授废了天主的诫命。
法利塞人、经师和法学士,把旧约的法律、诫命整理归纳起来,再加上许许多多口头流传下来被称为“传授”的规条,像一捆难以承担的重担搁在百姓身上,但他们自己却连一个指头也不动。只知坐在会堂里“梅瑟的位上”教训别人,自己却“只说不做”(玛23:2-4;路11:46)。更有甚者,他们竟借传授废了天主的诫命。例如,法律规定,当孝敬父母,他们却以“科尔班”,即奉献给了天主献仪为名,不再赡养父母(玛15:3-9;谷7:6-13)。
2.在一些次要的事上严守法律,而在重要的事上却无视法律。
他们将茴香、薄荷、莳萝,严格按法律规定献上十分之一,固然是当遵行的;却放过了法律上那更重要的公义、仁爱与信义,这些固然该做,那些也不可放过。瞎眼的向导!滤出蚊蚋,却吞下了骆驼。(玛23:23-24;谷11:42)。法利塞人这种把遵行法律仅仅和一些区区小事联系起来的态度和做法,必然要使自己陷入不义而不自知。像瞎子领路一样,将人引向歧途(玛23:16-22),更有甚者,他们走遍陆地海洋,使人成为皈依者:几时他成了,反而使他成为一个加倍坏的“地狱之子” (玛23:15)。
3.徒有虔诚的外表,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为叫人看见;甚而以外表的虔诚掩盖自己的不义。
法利塞人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和高位,穿上耀眼的服装,专为引人注目,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以博得一般百姓的尊敬和称赞。更有甚者,是以虔诚的外表,掩盖内心和品质上的丑恶。他们很注重洗净杯盘外表的污垢,内里却装满了勒索和放荡的不义(谷7:4;路11:39);假意做长时间的祈祷,暗里却侵吞寡妇的家产(玛23:14)。所以主耶稣斥之为“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各样的污秽;外面显得公义,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玛23:27-28;路11:44)。这里的“不法”,意为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无法无天。
4.夺去知识的钥匙,关上进入天国的门;自己不进去,也不容别人进去。
法利塞人中的经师和法学士,是研究法律的权威。法律是为基督作见证的,它要引导人进入永生,进入天国(若5:39-40)。经师和法学士垄断了研究法律的特权,掌握着进入真知的钥匙,但却不肯打开那认识基督,进入永生,进入天国的大门。不但自己不进去,想要进去的人也被他们阻挡在永生和天国的门外(玛23:13;路11:52)。
5.继承不义的传统,是历代杀害先知之人的子孙。血统上的亚巴郎后裔,并不都是亚巴郎的子孙。历代以色列人的代表人物,分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传统:一方面是代天主传话,为社会正义大声疾呼的先知;一方面是违抗天主诫命,犯罪作恶,欺压良善,杀害先知的“蛇类”和“毒蛇之种”。耶稣时代的犹太上层,不只杀害了洗者若翰,与若翰所遵循的“义路”背道而驰(玛21:32),而且连天主子基督也被害在他们的手里。这不是某一个人的恶贯满盈,而是以色列民族上层的恶贯满盈;因而从义人亚伯尔到司祭约雅达的儿子匝加利亚,他在约阿士作王时因指责犹大众首领离弃天主,干犯天主的诫命,被用石头砸死在圣所与全燔祭坛间(编下24:17-22)。所以耶稣说,从亚伯尔起(创4:8-10)到匝加利亚为止,所有的冤屈与血债,都要向这一代犹太上层追讨,这就是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成为荒凉的内因(玛23:37-39)。
以古喻今,愿耶稣的指责不要在我们身上重演。
1.只说不做,甚而借着传授废了天主的诫命。
法利塞人、经师和法学士,把旧约的法律、诫命整理归纳起来,再加上许许多多口头流传下来被称为“传授”的规条,像一捆难以承担的重担搁在百姓身上,但他们自己却连一个指头也不动。只知坐在会堂里“梅瑟的位上”教训别人,自己却“只说不做”(玛23:2-4;路11:46)。更有甚者,他们竟借传授废了天主的诫命。例如,法律规定,当孝敬父母,他们却以“科尔班”,即奉献给了天主献仪为名,不再赡养父母(玛15:3-9;谷7:6-13)。
2.在一些次要的事上严守法律,而在重要的事上却无视法律。
他们将茴香、薄荷、莳萝,严格按法律规定献上十分之一,固然是当遵行的;却放过了法律上那更重要的公义、仁爱与信义,这些固然该做,那些也不可放过。瞎眼的向导!滤出蚊蚋,却吞下了骆驼。(玛23:23-24;谷11:42)。法利塞人这种把遵行法律仅仅和一些区区小事联系起来的态度和做法,必然要使自己陷入不义而不自知。像瞎子领路一样,将人引向歧途(玛23:16-22),更有甚者,他们走遍陆地海洋,使人成为皈依者:几时他成了,反而使他成为一个加倍坏的“地狱之子” (玛23:15)。
3.徒有虔诚的外表,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为叫人看见;甚而以外表的虔诚掩盖自己的不义。
法利塞人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和高位,穿上耀眼的服装,专为引人注目,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以博得一般百姓的尊敬和称赞。更有甚者,是以虔诚的外表,掩盖内心和品质上的丑恶。他们很注重洗净杯盘外表的污垢,内里却装满了勒索和放荡的不义(谷7:4;路11:39);假意做长时间的祈祷,暗里却侵吞寡妇的家产(玛23:14)。所以主耶稣斥之为“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各样的污秽;外面显得公义,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玛23:27-28;路11:44)。这里的“不法”,意为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无法无天。
4.夺去知识的钥匙,关上进入天国的门;自己不进去,也不容别人进去。
法利塞人中的经师和法学士,是研究法律的权威。法律是为基督作见证的,它要引导人进入永生,进入天国(若5:39-40)。经师和法学士垄断了研究法律的特权,掌握着进入真知的钥匙,但却不肯打开那认识基督,进入永生,进入天国的大门。不但自己不进去,想要进去的人也被他们阻挡在永生和天国的门外(玛23:13;路11:52)。
5.继承不义的传统,是历代杀害先知之人的子孙。血统上的亚巴郎后裔,并不都是亚巴郎的子孙。历代以色列人的代表人物,分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传统:一方面是代天主传话,为社会正义大声疾呼的先知;一方面是违抗天主诫命,犯罪作恶,欺压良善,杀害先知的“蛇类”和“毒蛇之种”。耶稣时代的犹太上层,不只杀害了洗者若翰,与若翰所遵循的“义路”背道而驰(玛21:32),而且连天主子基督也被害在他们的手里。这不是某一个人的恶贯满盈,而是以色列民族上层的恶贯满盈;因而从义人亚伯尔到司祭约雅达的儿子匝加利亚,他在约阿士作王时因指责犹大众首领离弃天主,干犯天主的诫命,被用石头砸死在圣所与全燔祭坛间(编下24:17-22)。所以耶稣说,从亚伯尔起(创4:8-10)到匝加利亚为止,所有的冤屈与血债,都要向这一代犹太上层追讨,这就是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成为荒凉的内因(玛23:37-39)。
以古喻今,愿耶稣的指责不要在我们身上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