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笔者在云南宣威地区调研时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位姓刘的信徒举了一个生活中的小例子,来证明基督徒的良好公民形象。一次,他请生意上的伙伴吃饭,饭后那个人要洗脚。
现行宗教政策规定下的我国五大宗教的教产归属非常复杂:基督教、天主教的教堂及房地产为教会所有;佛教、道教的寺庙宫观及房产为社会所有或者当地佛教协会、道教协会所有;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及所属房屋为信教群众集体所有;个人修建的家庙小庵为私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