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确定了移民安置、安置区及淹没区管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扶持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50]从此,南京政府就有关包括教会学校在内的私立学校的管理办法得以行政法令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为国家收回教育权提供了有效的执法依据和手段。
因此,宗教团体要登记为法人,首先需要确定它适合哪类法人。
因此能够促成一种相互的接纳,使教会的不同分子在各自感到受重视的情形下,在教会性的共融中以更确定的信念准备承担普世性的福传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