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司祭可举行三台弥撒或共祭三次,惟须在不同时间举行,而且应遵照有关第二及第三台弥撒意向的规定[104];e)凡在教区会议及主教牧灵视察期间,与主教或其代表举行共祭弥撒,或在司祭聚会时共祭者,为了信友的神益,可再举行弥撒
(四)利类思利类思(LodovicoBuglio,1606-1682),字再可。
同时,教廷(宗座)也客观地通过这些基本教义的再确认对实际的教会事工做出改革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