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天主教教会法典》所授予罗马公教会教宗、主教等的司法裁判权应该与主权国家的宪法之间必须建立起在法理系统内的一致性,这样,在世俗事务层面,作为法国公民的法国天主教主教等神职阶层与普通信徒们,应该在怎样的教义界定和理解基础上
因此产生了如正规司铎会、乞食修会、正规神职会等修会大家庭;还有一般的男、女修会,都投身于使徒或福传工作,以及不同的慈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