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18:34-35)在近代,1967年,教宗保禄六世也顺便提及了炼狱的教义,他说了下列的话:天主启示我们的真理是,罪当受惩罚。天主的神圣性和公义性给予这种惩罚,对罪过必须作出补偿。
他对我们说:‘你在我眼中是宝贵的,是贵重的,我爱慕你。’”教宗指出,这是将自己的生命建造在向受伤的人心下跪的那一位身上,耶稣对我们说:“我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如果行善的目的只是为了天主的荣耀,让天主的名受显扬,让更多的人认识、爱慕、侍奉天主,那就尽量争取让人看见我们已经实践的美善。当然,人内心的意向别人无法窥探,但全能全知的天主却了若指掌无一隐藏。
middot;布朗(BreneBrown,译注:美国休斯敦大学社会工作研究院教授,她历经12年,收集上万例做自己的真实故事,她是从脆弱和羞耻感的角度研究爱、归属感)写的一本书中说:不完美,是一种礼物:不要拘泥于你该成为怎样的人
抱怨耶稣说,你明明知道我如此喜欢,为何偏偏不给我。我们甚至会怀疑是不是选错了信仰,信错了对象。
圣经提到这些时辰的例子有:夜间每到交更时分,你该起来哀祷,像倾水似的,向上主倾诉你心……(哀2:19)这里所提的交更,应指第一次换更的时候,即晚上十时。
亚巴郎听到他的哀嚎后说,孩子,你应记得你活着的时候,已经享尽了你的福,而拉匝禄同样也受尽了苦。现在他在这里受安慰,而你应该受苦了。
如果我们在福传中用了大量的语言去渲染耶稣如何受苦受累外出传道,如何被恶人污蔑毁谤,如何被士兵捉拿、鞭打、戴茨冠,如何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不与耶稣的神性联系起来,则就本末倒置了,一个普通的犯人不是也同样有可能要受这么多的苦吗
问题二十八:一位无辜者的受难能拯救我们吗? 耶稣的惨死已是公开的事实。十字架之刑是古代世界最残忍的刑罚之一,同时,对犹太人来说,它也是被天主所遗弃的标记(申21:23;哥3:13)。
恭读圣玛窦福音1:20-21当他在思虑这事时,看,在梦中上主的天使显现给他说:“达味之子若瑟,不要怕娶祢的妻子玛利亚,因为那在她内受生的,是出于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