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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 对话 接纳 共融


2007-04-20 09:58:00 来源:信德网

——教会法专家蒋剑秋神父访谈

    编者按:2007年4月15日下午,中国数座大修院的客座教授、来自台湾的教会法学者、年近八旬的蒋剑秋神父莅临“信德”参观访问。借此机会,“信德”记者对蒋神父作了一次简短的访谈。以下是访谈内容,记者简称“记”,蒋剑秋神父简称“蒋”。

蒋剑秋神父简历:
    1928年7月3日出生于湖北沙市。曾在意大利罗马额我略大学就读,获得神学硕士学位;在罗马传信大学就读,获得教会法硕士学位。1953年晋铎。1958-1968年在台湾教会从事牧灵和教学工作。1968-1975年,到老挝教会服务,也是边在中学任教边从事牧灵工作。1975-1979年,又回到台湾,在《教友生活周刊》做编辑,同时还在台湾的天主教大专同学会做辅导。1979年,到美国纽约教区一个华人中心负责牧灵事务。1991年来中国大陆教会各大修院教授教会法至今。


蒋剑秋神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请谈谈您在海外教会的牧灵经验。
    :1958-1968年我在台湾教会从事牧灵和教学工作。实际上教书的工作比较多,一般都是在中学教书的同时又兼职传教牧灵工作。那里的学校很大,有3000多学生的小学和初中很常见。
    1968-1975年,我到老挝教会服务,也是边在中学任教边从事牧灵工作。
    1975-1979年,我又回到台湾,在《教友生活周刊》做编辑,同时我还在台湾的天主教大专同学会做辅导司铎。在台湾每一所大专院校都有天主教同学会,我就在那里为大学生们做弥撒,讲道理,作灵修辅导。每年同学会的干部还要开会、培训两次,好让学生们更好的度信仰生活。
    1979年,我到美国纽约教区做牧灵工作,在那里有一个华人中心,主要服务对象是华侨,同时也为当地的美国人和西班牙人服务。因为我曾到西班牙读书,所以跟当地的西班牙人沟通比较方便。我在美国那边工作已经20多年了,积累了很多的牧灵经验。在美国,当地教会的牧灵工作有一定的计划,这给了我很多的经验,我很多的牧灵方面的经验都是从他们那边学来的。这些牧灵经验为我从事教会法教学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但对我来讲,不管是在台湾、老挝还是美国,我的工作对象大都是中国人和海外华人。
   
    :您到大陆教会修院任教已经十几年了?请谈谈您对这些修院的印象?
    :我从1991年到现在一直在大陆工作,在全国各大修院教书。除了内蒙古、四川和山东没有去过,其他的大修院都去过了。只要有人邀请我,我就会安排时间。我主要是讲教会法。其中修会法,即修女会如何处理好与教区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这在国内尤其需要。
    我觉得国内教会在修女培训方面力度应该加强,目前,在北京、西安、太原都有了修女培育中心,但我觉得还有加强的必要。修女们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在堂区牧灵方面的贡献很大,所以,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是当务之急。
    国内教会重新开放之后,各大修院也先后成立,我1991年刚开始来到国内的时候,发现他们在教科书和教学人员方面比较缺乏。但这么多年以后,他们的教材和师资方面已经相当不错。经过20年的发展,国内大修院在这两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各大修院目前的硬件建设不错,软件建设也在加强,这很好。
    我觉得各大修院的神师一向很缺乏,如果修院里的神师缺乏的话,修生的灵修生活就没有保证。所以我认为目前修院里面加强神师的培训最为紧要。有很多修院的神师都还很年轻,缺乏经验,更需要加强培训。
   
    :目前,国内修院在法典教学方面仍处在起步阶段,您认为如何才能使法典教学得到提高和深化?
    :据我了解,国内现在有不少的神父们在国外念教会法。我建议这些神父们回国以后,最好去堂区做一段时间的牧灵工作,从而获得实际的牧灵工作经验。因为法典本身的条文是很死的,必须要拿实际的堂区牧灵经验来支持它。在国内我们需要的不是教条性的法典的知识,而是结合实际的牧灵经验来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婚姻问题,做弥撒行圣事该怎样进行等等。
    我在国内教学时,主要是把教会法典与实际的牧灵经验结合起来,而且在教课时有很多的具体的例子需要跟学生们分享。
    刚从海外学成归来的神父,他们在教会法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他们在实际的牧灵生活方面可能比较缺乏。我希望他们可以把教会法典的有关知识与实际的生活经验结合起来,这就需要他们自己去参加牧灵工作,换句话说,他们这样做的话教学水平才会提高。
    目前在国内,很多年轻神父在修院教学,教过之后好像没有什么效果,他们本身就觉得很泄气,因为看着学生们在课堂上无精打采,感觉他们的课不吸引人,只有理论没有实际经验,就好像只有骨头没有肉一们。所以,我就把我的这些经验介绍给各大修院。学生们问的一些问题基本上我都遇到过,而且美国遇到的难题比国内还要多的多,因此我有很多具体的例子。法律的条文是死的,怎样灵活的去应用就显得非常重要。
    另外,我在教学时,很强调法典的精神。精神是活的,如果我们把法典的精神理解以后再去讲的话,听的人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实际上,法典的精神就是梵二的精神,法典受梵二的影响非常深,是从梵二文献里汲取出来的。比如对话的精神、愿所有的人都得救的精神:“人灵的得救是至高无上的法律” 。法典的最后一条就谈到了这一点。所以,我们今天谈教会法,不是说怎么样去处罚人,怎么去停神工,都不是,而是我们怎么样去帮人得救,去救人灵魂最重要。就因为那些人有他们的缺点和过错,才需要我们教会怎么样去用法典来帮忙他们走上正轨。真正说来,法典是纪律法,它是我们生活的一个指标、一个指南、一个方向,它指导我们最后怎样走向生命,走向基督。法典就是以很具体的方法告诉你向左,向右,就像红绿灯和斑马线一样,你知道怎么走的话,自然就走在正确的方向上,也即是走向基督,这一点我认为是很重要的。

    :您在大陆教会已经服务了这么长时间,您认为目前国内教会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请从法典的角度谈谈如何加强教会管理。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以中国教会目前的情况来讲的话,在管理方面有一个圣统制,就是由教宗、主教和神父们共同治理教会。在教会的治理方面,法典上说的很清楚,教宗有他的职权,主教有他的职权,教区的神父也有他的职权,但关键是怎么具体去做,这一点很重要。法典告诉我们一个方向、一个框框,但具体怎样去实行就显得非常重要。
    教宗透过他的主教团——世界主教团,教区的主教透过他的谘议会,堂区神父透过他的堂区委员会具体来领导教会,而并不是家长式的治理,家长式的管理现象不应该存在。教会要求对话,教会上司也要和属下对话,如果没有沟通的话,就会非常不利于管理。
    关于管理方面,我认为应该“上权下放”,就是说你怎么去“用人才”,而不是“用奴才”。奴才就是很听话,你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这样的人大都做不了什么事。也有一些人非常有才能,但是不怎么听话,作上司的要是能领导好他的话,这才能表现出你的领导才能。能善用人才,才是真本事。我在国内发现有些地方主教和神父之间常常产生矛盾,有些人能做事,可能主教比较怕驾驭不了他,而不敢重用他;不能做事的人,可能比较听话,但是也做不成什么事。这就要求作长上的要有领导才能,如何因材而用非常重要。
    还有一点就是上司对于属下要有信心,中国有句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主教任命一位神父做本堂、做副本堂或作副主教,你用他的话,你就要相信他,给他权力让他放手去做事。如果你不放手让他去做的话,他就不可能发挥出自己的才能。
    我常常跟修生们——未来的主教们、神父们——讲这个问题,也就是沟通的问题。按照法典的要求,作上司的要多听属下的,作属下的要多反应你对教会的期望、你对教会的需要、教会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等问题,应该多关心教会。如果两方面都参与进来的话,我们就能完成很多的事。另外作神父的,应该多听教友们的意见。主教关心神父,神父关心教友,这是法典的要求。我们都要看属下的需要是什么,不能说我以为他需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事实上你给的可能是大家不要的,这样你就费力不讨好了。在沟通之后,你就知道属下需要什么,你就提供什么,这样才不会浪费我们的精力,对方也会得到他想要的。教区管理也好,堂区管理也好,都应该如此。

    :在实际的牧灵工作中,如果神长之间、神长与教友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应该怎样面对和解决?
    :我认为聆听和接纳的态度最为重要。要强调的一点是关于接纳,接纳并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不要因为别人的意见跟你的意见不一样,就马上反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应该在听了别人的意见以后再表达自己的意见,只有多沟通,多交换意见,才能达成共识。
    尤其是作上司的,更应该学习“听”,听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能力的培养。别人讲的好听,我们喜欢听,别人讲的不好听,我们更要听,因为“忠言逆耳”,中国这句话说的很好。属下说的话之所以很难听,那是因为他很忠实地讲给你听。他说了之后,你先不要反对他,也不要说他不好,你可以说他的想法挺好,但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要先以这种接纳的态度开始对话,只有这样才能有交流的余地。
    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我这里所说的“聆听”不是听命的意思,而是聆听对方的意见。比如说一个主教任命一位神父为本堂,这位神父就可以说:“你任命的这个地方我可以去,可是我有什么什么困难……”主教就可以说:“你有这种困难,我不知道,那我们再研究一下吧。”如果主教在做具体地调换有困难的话,可以对神父说:“我现在没有别的人,还是需要你去那个堂区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神父就需要听命。主教一定要给神父们发表意见的机会,主教、神父之间应该互相尊重。现在就连我们的教宗讲话都不是“一言堂”式的,以前我们的教会是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可是现在教宗说什么,我们说算不算呢?论到信仰方面,当然算,可是说到其他方面的事情,他也会听听别人的意见。不是说教宗没有权,他的权一点也没有减少,只不过在方式上改变了,成了对话的、沟通的、交流的方式。若望二十三世在推动梵二会议的时候,最强调的一点,就是对话。
  我在美国纽约教区服务20多年,一般没有与上司产生过什么矛盾。在这里我想讲一点,现在纽约换了一个枢机主教,而原来的那个枢机主教就有一个惯例,每个星期三他都会让教区的神父们可以随时去找他,不需要预约。不论有什么问题,随时都可以去找他。神父们跟他谈了什么,他不是听完了就算了,而是马上交代给副主教,看看可以对神父们提出的这些问题做些什么回应。我给主教写信报告我的情况时,他都会回信,他让你感觉到他是尊重你的。1991年我就意识到了中国大陆有教会法教学方面的需要,于是我在1994年就跟我的主教提出来,我想去大陆教会服务。他听了之后就答应我了。他认为教区的神父不是专门属于教区的,如果这个神父在教区以外可以发挥他的作用,那同样也是为教会服务,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大公精神。在国内也是一样,如果一个教区的神父很多,而另一个教区神父很少,同时也需要更多的神父来帮忙的话,那么前者就可以支援后者。我们作神父的要“身在教区,心在普世”。对于这一点,我认为美国教会就做得非常不错。我本人属于纽约教区,可是我的心却在普世。
   
    :听说中梵之间一直在接触,双方正处于一个修和时期,请问您对中梵关系前景有什么看法?
    :关于中梵关系,我个人当然是乐观其成,我希望中梵建交能够成功。我觉得双方都应该表示出相当的诚意,表示诚意就意味着要在某些方面做出让步。
    目前看来,双方都有一定的诚意,希望能够早日达到建交的目标。
    另外一般的看法是,因为奥运会马上就要来了,中国这方面希望能够在这之前可以建交——为中国来讲这是个好事。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说奥运会之前不能够建交的话,那可能又会推后一段时间。
    刚开始,台湾那边对中梵建交非常敏感,神长教友均不例外。我曾跟台湾主教们建议可不可以把这个问题公开讨论,如果你不讨论的话,问题会越来越多。我曾经写了很多有关中梵建交的文章,起初教会刊物也不敢登。去年,有一位教廷的枢机主教到台湾去了,谈到了梵蒂冈的外交原则。我写了文章,他们就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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