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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弥撒经书总论》 解读(第315-318号)


2025-12-16 09:27:50 作者:刘铎

原文

315.为能更符合其象征意义,不应将保存至圣圣体的圣体柜,供奉在举行弥撒的祭台上[128]

依照教区主教的决定:

a) 可用最合宜的样式,把圣体柜供奉在圣所内最适当的位置,或供奉于不再用来举行弥撒的旧祭台上(303号);但不得置于举行弥撒的祭台。

b)或把圣体柜置于另一小堂内,便于信友个人朝拜圣体及祈祷[129];但这小堂要和圣堂相连接,并且是信友易于看到的地方。

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圣体柜不能放在举行弥撒的祭台上?


答:因为弥撒的祭台象征的是「现在举行的感恩圣祭」,而圣体柜象征的是「已被祝圣并存放的基督圣体」。若把两者混合,容易模糊其象征意义。因此,圣体柜不应放在正在举行弥撒的祭台上。

问:圣体柜可以放在哪里呢?
答:根据主教的安排,有两种可能:
a) 放在圣所里最合适的位置,或放在不再用来举行弥撒的旧祭台上,但不能放在现行弥撒的祭台。
b) 也可以放在一个与圣堂相连的小堂里,方便信友在弥撒之外去朝拜圣体和祈祷。

问:为什么要有专门的小堂来放圣体柜?
答:这样可以让信友更安静、更专注地朝拜耶稣圣体,同时保持弥撒祭台的象征意义清晰。小堂要与圣堂相连,并且要显眼,方便信友前去祈祷。

问:谁决定圣体柜的具体位置?
答:这是由教区主教来决定的,他要综合考虑礼仪规范、圣堂的结构,以及信友的实际需要。

原文

316.按照传统习惯,在圣体柜旁应点亮特殊的常明灯,燃料可采用油或蜡,用以显示并敬礼基督的临在[130]

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在圣体柜旁要点亮常明灯?
答:常明灯的意义是提醒我们,耶稣真正临在于圣体柜中的圣体。灯光是信号,告诉大家这里存放着至圣圣体,要特别敬礼。

问:常明灯有什么象征意义?
答:它象征基督是「世界的光」(若8:12),祂在圣体中不断临在和照亮我们的生命。点灯也表达我们对主的尊敬与爱慕。

问:常明灯用什么燃料?
答:传统上用油或蜡。这两种燃料既纯净,又有奉献的意义,同时能保持灯火稳定常明。

问:如果没有看到常明灯,意味着什么?
答:这通常表示圣体柜里暂时没有存放圣体,比如圣周五礼仪结束后,圣体被移走。灯火的熄灭,就是信号,提醒信友耶稣圣体目前不在圣体柜内。

原文

317.其它依法有关保存至圣圣体所规定的一切,都不可忽略[131]

问答解读

问:这条规定的重点是什么?
答:它提醒我们,除了前面提到的关于圣体柜、常明灯等要求外,教会法典和礼仪书里还有很多细节规定,这些都必须遵守,不能忽略。

问:为什么要这么严格?
答:因为保存圣体不是一般的事,而是关乎耶稣基督在圣体中的真实临在。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对圣体的不敬,甚至带来亵渎的危险。

问:有哪些规定可能包括在这里?
答:比如圣体柜要坚固且锁好,钥匙要小心保管;圣体要定期更新,防止腐坏;也要有明确的规定谁可以开启圣体柜、取用圣体。这些都是为了保护圣体的尊严。

问:作为普通教友,我们能如何配合?
答:教友在进入圣堂时,若圣体柜里存有圣体,应行屈膝礼,表达对基督的敬礼。同时,也要避免在圣体柜附近喧哗,保持安静祈祷的氛围。

原文

圣 像

318.在世上的礼仪当中,教会预尝那在天上,即那在圣城耶路撒冷所举行的礼仪,并以朝圣者的身分趋赴圣城,那里有基督坐于天主的右边。教会怀着敬意记念诸圣,渴望参与他们的团体,置身于诸圣的行列中[132]

因此依照教会非常古老的传统,可以将吾主、童贞玛利亚及圣人们的圣像,供奉在神圣场所内,供信友敬礼[133]。在圣堂内所供奉的圣像,是要诱导信友领会所举行的信德奥迹。因此,必须注意不得任意增多圣像的数量,并应依其合理次序供奉,以免分散信友对礼仪庆典的注意力[134]。同一位圣人,按常规,最多只可供奉一尊圣像。一般而论,供奉圣像,在圣堂的装饰与布置上,应以整个团体的虔诚为着眼点,并要顾及圣像的美观和庄严。

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圣堂里要放置圣像?
答:圣像不是单纯的装饰,而是帮助我们进入信德的奥迹。它们让我们记念基督、圣母和圣人们,引导我们更好地参与礼仪,并激发我们与诸圣同在的渴望。

问:圣像在礼仪中有什么象征意义?
答:圣像让我们看到「天上的团体」,提醒我们在弥撒中不仅和地上的信友在一起,也与天上的诸圣一同赞美天主。

问:圣堂里可以放很多圣像吗?
答:不行。圣像太多反而会让人分心,注意力不能集中在礼仪本身。所以要有合理次序,避免数量过多,通常同一位圣人也只放一尊圣像。

问:供奉圣像时要注意什么?
答:要考虑整个团体的虔诚,而不是个人喜好;同时圣像应当美观、庄严,真正帮助大家提升信德,而不是像摆设一样随意。

问:供奉圣像和我们的信仰生活有什么关系?
答:圣像提醒我们效法圣人的德行,学习他们如何跟随基督,并在祈祷中与他们联合,好让我们也能走向天上的圣城耶路撒冷。

注:

[128] 参看圣礼部,《圣体奥迹训令》(Eucharisticum mysterium), 1967/5/25, n. 55, AAS, 59 (1967), p. 569.

[129] 参看圣礼部,《圣体奥迹训令》(Eucharisticum mysterium), 1967/5/25, n. 53, AAS, 59 (1967), p. 568; 「罗马礼书」(Rituale Romanum),《弥撒外领圣体及圣体敬礼礼规及指示》(De sacra Communione et de cultu mysterii eucharistici extra Missam), editio typica 1973, n. 9; 《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 can. 938 §2; 若望保禄二世,《主的筵席书函》(Dominicae Cenae),1980/2/24, n. 3, AAS, 72 (1980), pp. 117-119.

[130] 参看《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 can. 940; 圣礼部,《圣体奥迹训令》(Eucharisticum mysterium), 1967/5/25, n. 57, AAS, 59 (1967), p. 569; 参看「罗马礼书」(Rituale Romanum),《弥撒外领圣体及圣体敬礼礼规及指示》(De sacra Communione et de cultu mysterii eucharistici extra Missam), editio typica 1973, n. 11.

[131] 尤其参看圣事部,Nullo umquam tempore训令,1938/5/28, AAS, 30 (1938), pp. 198-207; 《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 can. 934-944.

[132] 参看「礼仪」n. 8.

[133] 参看「罗马主教礼书」(Pontificale Romanum), 《奉献教堂及祭台礼典》(Ordo Dedicationis ecclesiae et altaris), editio typica 1977, cap. IV, n. 10; 「罗马礼书」(Rituale Romanum), 《祝福礼典:圣像祝福礼》(De Benedictionibus: Ordo benedicendas imagines quae fidelium venerationi publicae exhibentur), editio typica 1984, nn. 984-1031.

[134] 参看「礼仪」n. 125.

本文标题:《罗马弥撒经书总论》 解读(第315-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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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弥撒
  • 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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