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弥撒经书总论》 解读(第288-294号)
2025-12-09 09:33:21 作者:刘铎
第五章
为举行感恩祭之圣堂的布置与装饰
原文
一、一般原则
288.天主子民通常聚集在圣堂内举行感恩祭,若无圣堂,或现有的不敷应用,则在其它相称于这伟大奥迹的高雅场所内举行。所以圣堂或其它敬礼场所,应适合举行神圣礼仪,并有助于信友主动参礼。此外,专为敬礼天主之用的神圣建筑物和物品,应确实是尊贵而美观的,且是天上事物的标记和象征[108]
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感恩祭通常要在圣堂内举行?
答:因为圣堂是专为天主子民聚集、举行神圣礼仪而设的地方,能帮助我们以恭敬、庄严的方式参与感恩祭。
问:如果没有圣堂,可以在哪里举行弥撒?
答:若没有圣堂,或现有圣堂容纳不下信友时,可以在合适的高雅场所举行,但必须与感恩祭的伟大奥迹相称。
问:圣堂或敬礼场所需要具备什么特点?
答:这些地方应当有助于信友积极主动地参与礼仪,环境要肃穆庄重,能帮助人专心祈祷。
问:为什么说建筑物和礼仪物品要“尊贵而美观”?
答:因为这些建筑和物品是专为敬礼天主所设,应当反映出对天主的尊敬,并且象征天上神圣的奥迹,让人看见就能联想到天主的伟大与美善。
问:这些象征有什么意义?
答:圣堂与礼仪物品不仅是实用的工具,更是天上事物的标记和象征,提醒我们弥撒是与天上礼仪相连的奥迹。
原文
289. 因此,教会不断借助于高贵的艺术,并采纳各民族及地区的艺术风格[109]。尤有进者,教会不但努力保存历代艺术珍品与宝藏[110],而且在必要时,致力于适应新的需要,并促进符合现代观念的新艺术创作[111]。
因此,在委任艺术人才,及为圣堂选择艺术品时,应探求真正的艺术精粹,为能培养信德与虔诚,并与原定之目的和所表现的真理相符合[112]。
问答解读
问:教会为什么重视艺术?
答:因为艺术能帮助人更好地认识和感受天主的伟大与圣洁,提升信德与祈祷的
心情。
问:教会在艺术上采取什么态度?
答:教会不仅保存历代传下来的艺术珍品,还会采纳各民族、各地区的艺术风格,使信仰能在不同文化中扎根。
问:教会是否只注重传统艺术?
答:不是。教会既保存古代的艺术宝藏,也在必要时推动符合现代观念的新艺术创作,以满足今日礼仪和牧灵的需要。
问:在为圣堂挑选艺术作品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应当寻找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能启发信仰和虔诚,同时要符合圣堂作为敬礼场所的目的,并表达出信仰的真理。
问:为什么艺术要符合“所表现的真理”?
答:因为圣堂艺术不是单纯的装饰,而是为帮助信友更好地理解和活出信仰,所以必须与教会的信仰内容一致。
原文
290. 应为所有圣堂举行奉献礼,或至少举行祝福礼。然而,对主教座堂及堂区圣堂,常应举行隆重的奉献礼。
问答解读
问:什么是圣堂的奉献礼或祝福礼?
答:这是教会为新建或修复的圣堂举行的特别礼仪,把圣堂正式奉献或祝福给天主,使之成为举行神圣礼仪的场所。
问:所有圣堂都需要奉献礼吗?
答:理想上,所有圣堂都应举行奉献礼,若情况不允许,至少要举行祝福礼。
问:主教座堂和堂区圣堂有什么特别?
答:因为它们是信友生活与礼仪的核心场所,所以更应举行隆重的奉献礼,以彰显其重要性。
问:为什么要为圣堂举行这些礼仪?
答:因为圣堂不是普通建筑,而是专为敬礼天主而设的地方,透过奉献或祝福,表达出教会对这地方的尊崇,并祈求天主临在其中。
原文
291. 为能恰当地建筑、修葺及布置圣堂,应征询教区礼仪与圣艺委员会的意见。在制定这方面的标准、批准新堂的设计蓝图,审议某些重要问题上,教区主教应善用该委员会的建议和协助[113]。
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建造或修葺圣堂时,需要征询礼仪与圣艺委员会的意见?
答:因为圣堂不仅是祈祷的地方,更是举行神圣礼仪的场所,所以它的设计和布置必须与礼仪精神相符。礼仪与圣艺委员会由有专业知识的人组成,他们能从礼仪、艺术、美学和神学的角度提供合适的意见,确保圣堂的建筑既美观,又合乎信仰精神。
问:教区主教在建堂和修葺时扮演什么角色?
答:教区主教是圣堂建设和修葺的主要负责人,他要做最后的决策。但他不是单独作决定,而是要善用礼仪与圣艺委员会的专业建议和协助,这样才能保证圣堂的设计符合教会的规范和信友的灵修需要。
问:为什么需要这样的委员会来提供建议?
答:因为圣堂的设计和布置涉及许多重要问题,例如祭台的位置、圣体龛的摆放、圣像的使用、空间的动线等,这些都关乎信友如何参与弥撒和祈祷。委员会的意见能帮助避免失误,使圣堂真正成为信友们在地上的“天上家园”。
问:这样的安排对信友有什么益处?
答:它能确保圣堂既庄严又实用,让信友在其中更容易专心祈祷、参与弥撒,并体会到天主的临在。这样,圣堂不仅是建筑物,更是信仰和团体生活的核心。
原文
292. 圣堂的装饰,首重高雅朴实,而非炫耀奢华。在选择装饰的材料上,应采用真材实料,藉以陶冶信友,并关注整个敬礼场所的尊严。
问答解读
问:圣堂的装饰应该注重什么?
答:圣堂的装饰应当以高雅、朴实为首要标准,而不是追求炫耀和奢华。这样的装饰更能表现出信仰的真诚和庄重,而不是世俗的虚荣。
问:为什么圣堂装饰要避免炫耀奢华?
答:因为圣堂是天主子民与天主相遇的地方,若过分奢华,容易让人分心,把注意力放在物质和外表上,而不是集中在祈祷和礼仪的核心——基督自己。朴实高雅的装饰更能引导人进入内心的敬拜。
问:圣堂装饰所用的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要使用真材实料,而不是浮华的替代品。真实的材料不仅更耐用,也能表现出对天主的尊敬。比如用真正的木材、石材、金属,而不是廉价的仿制品。
问:圣堂装饰与信友的灵修有什么关系?
答:合宜的圣堂装饰能帮助信友培养祈祷的心境,使他们在敬礼中被陶冶,更容易专注于天主。同时,它也能彰显圣堂的尊严,让人感受到自己身处神圣之所。
问: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敬礼场所的尊严?
答:因为圣堂不是普通的建筑,而是为天主而设的地方。装饰若能突出尊严,就能提醒信友们:在这里,他们进入的是与天主相会的圣地。
原文
293. 为了符合现代的需要,圣堂及其环境的合宜设计,不但要顾及直接与举行神圣礼仪有关的一切,还要考虑到信友的方便,及会众聚会场所通常应有的设施。
问答解读
问:圣堂的设计主要要考虑哪些方面?
答:圣堂设计最主要是为举行神圣礼仪服务,所以首先要顾及与礼仪直接相关的一切,如祭台的位置、读经台、座位安排、音响效果等。
问:除了礼仪的需要,还要注意什么?
答:除了礼仪的需要,还要考虑信友的方便。例如,座位要舒适,空间要有良好
的通风和照明,并且方便老人、儿童和行动不便者使用。
问:为什么说圣堂也需要具备一般聚会场所的设施?
答:因为圣堂不仅是举行弥撒的地方,也是信友聚会、彼此交流和学习信仰的地方,所以通常也应有一些基本设施,比如会客室、小型会议空间、洗手间、无障碍通道等。
问:这样的设计对教友有什么好处?
答:这样设计能让教友在参与礼仪时感到更舒适和方便,同时也能在其他团体活动中更容易聚会、分享和建立信仰上的共融。
原文
294. 为举行弥撒而聚会的天主子民,拥有一种紧密团结、而又有圣统秩序的结构,这可由弥撒每部分的不同职务和行动显示出来。所以圣堂的一切布置,理应显示出参礼团体的面貌,并让所有参礼者,能有条不紊地善尽各人的职务。
信友和歌咏团的位置,应能帮助他们更容易主动地参加礼仪[114]。
主祭、执事及其它辅礼人员的位置,设在圣所(presbyterium祭台间)内。共祭司铎的座位也设在圣所内;若共祭者人数太多,他们的座位也可设在圣堂另一处较接近祭台的地方。
上述一切,虽然应突显出圣统的等级与各种职分,但同时亦应促成一种紧密而团结的一体性,好能清晰地表达出全体神圣子民的合一。敬礼场所及其布置的特色与美观,都要能引发虔诚,并显示所庆祝奥迹的神圣性。
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说弥撒中有“圣统秩序”的结构?
答:因为弥撒中有不同的职务和分工,例如主祭、执事、辅礼人员、歌咏团和信友,各自承担不同的角色,共同完成礼仪。这体现了教会既有秩序又彼此合作的特点。
问:圣堂的布置如何帮助团体表达这种秩序?
答:圣堂的空间安排应让各人能履行自己的职务,例如信友和歌咏团的位置要方便他们参与,主祭与执事的座位设在圣所,共祭神父也在圣所或接近祭台的位置,以显示礼仪中的秩序与统一。
问:强调不同职分,会不会让人感觉彼此分开?
答:不会。虽然有不同的等级和职务,但布置的目的不仅是突出差别,更是要显出教会整体的合一。大家在礼仪中像一个身体,不同的部分互相配合,表达出天主子民的共同合一。
问:圣堂的美观和特色有什么作用?
答:它不仅让人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能激发信友的虔诚,让大家感受到所庆祝的礼仪奥迹是神圣的,帮助人心更容易进入祈祷和与天主相遇。
注:
[108] 参看「礼仪」nn. 122-124; 「司铎」n. 5; 圣礼部,《大公之中训令》(Inter Oecumenici), 1964/9/26, n. 90, AAS, 56 (1964), p. 897; 《圣体奥迹训令》(Eucharisticum mysterium), 1967/5/25, n. 24, AAS, 59 (1967), p. 554; 《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 can. 932, §1.
[109] 参看「礼仪」n. 123.
[110] 参看圣礼部,《圣体奥迹训令》(Eucharisticum mysterium), 1967/5/25, n. 24, AAS, 59 (1967), p. 554.
[111] 参看「礼仪」nn. 123, 129; 圣礼部,《大公之中训令》(Inter Oecumenici), 1964/9/26, n. 13c, AAS, 56 (1964), p. 880.
[112] 参看「礼仪」n. 123.
[113] 参看「礼仪」n. 126; 圣礼部,《大公之中训令》(Inter Oecumenici), 1964/9/26, n. 91, AAS, 56 (1964), p. 898.
[114] 参看圣礼部,《大公之中训令》(Inter Oecumenici), 1964/9/26, nn. 97-98, AAS, 56 (1964), p. 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