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申二一-二二章)
2025-10-11 09:18:13 作者:刘铎
《申命纪》第二十一章 问答
一、关于被杀者的赎罪仪式(申21:1-9)
问1:如果发现一具被杀的尸体,却不知道凶手是谁,以色列人要怎么做?
答:他们要由长老和官长量测尸体与附近城邑的距离,判定哪一座城最近,然后那城的长老要牵一头未负轭、未耕作的母牛犊,带到一条没有耕耘、常流水的溪旁,在那溪水上砍断牛犊的颈项作为赎罪祭。
问2:为什么要进行这个仪式?有什么神学意义?
答:这是一种赎流无辜血的礼仪,象征地为全体以色列人洗清这宗“未破案的凶杀案”所带来的罪债。它表明天主非常重视无辜的生命,且要求整个团体为此负起责任(即便未知凶手)。
问3:为什么长老要在母牛犊上洗手并作出声明?
答:这是表达一种象征性的清白声明,表示他们既无流血之责,也不知情。这个动作类似后来《玛窦福音》记载的比拉多洗手的举动,但这里是真心悔改之象征,并非卸责。祈求天主赦免他们民族的罪过,是一种集体悔改。
二、娶女俘为妻(申21:10-14)
问4:战争中若有被俘虏女子吸引了以色列人,他们可以娶她为妻吗?
答:可以,但必须先带她回家,让她剃头、剪甲、换衣,并哀悼父母一个月,才可以娶她。这里显示出对人性尊严和情感的尊重,而非把她当作战利品。
问5:如果以后不愿意再娶她怎么办?
答:必须放她自由,不可将她卖为奴或转卖为财物。因为以色列人曾经是埃及的奴隶,天主不允许他们再奴役他人。这显示出天主对外邦人尊严的捍卫。
三、长子的继承权(申21:15-17)
问6:若一个人有两妻,一爱一憎,而长子是憎妻所生,他可以把产业给爱妻的儿子吗?
答:不可以。天主命令以色列人不可因情感偏私,剥夺长子的权利。长子不论母亲受宠与否,都享有双倍产业的权利,因为他是“壮年所生的首胎”,象征家族的延续和祝福。
问7:这条规定反映什么样的天主特质?
答:反映出天主的正义与公义,祂不容许人的私欲和情感干扰正当的秩序。这也提醒我们尊重天主所定的家庭结构和继承法律。
四、忤逆儿子的处理(申21:18-21)
问8:如果一个儿子忤逆不孝、放荡酗酒,父母该怎么处理?
答:他们要带他到本城长老前,控告他的行为,若查证属实,全城百姓就要以石头砸死他,以铲除恶行。
问9:这个法律的核心精神是什么?天主为什么设立如此严厉的处罚?
答:此法强调家庭对社会道德秩序的重要性,忤逆父母在以色列是严重犯罪(违反十诫中的“孝敬父母”)。天主以此维护公共道德、家庭权威和社会安定。然而在福音时代,这法律已不再执行,取而代之的是耶稣强调的宽恕与悔改。
五、被处死者的尸体不可悬挂过夜(申21:22-23)
问10:为什么被处死后悬在木架上的人,不可留尸过夜?
答:因为凡被挂在木架上者,是天主所咒骂的。所以尸体必须当日埋葬,不可玷污天主赐下的圣地。
问11:这段话是否与耶稣的受难有关?
答:是的。在《迦拉达书》第3章13节,圣保禄引用这节经文指出:基督为我们成为了被咒骂者,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正应验这法律,使我们脱离法律的咒骂。因此,这一节在基督信仰中具有深刻的预象意义(预示耶稣的救赎牺牲)。
小结:
申命纪第21章涉及几个具体而深刻的法律规定,强调了:
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无辜者需赎血);
外邦人尊严需受保护(娶俘虏之法);
家庭伦理秩序(继承权、孝道);
对咒骂之人尸体的处理(预示耶稣十字架上的救赎)。
这些法律在历史中塑造了以色列的圣民文化,也为我们信友理解基督救恩打下伏笔。虽然今天这些法律已不再按字面执行,但其中的道德原则与属灵意义仍值得我们默想和效法。
申命纪 第二十二章 问答
一、慈善与责任(申22:1-8)
问1:如果发现兄弟的牛羊走失或倒卧路旁,怎么办?
答:不可袖手旁观,应主动出手援助。无论是牵回归还,或暂时保管等候主人前来寻找,都应照顾妥当。这体现了天主对博爱精神与邻人责任的强调。
问2:天主为何如此注重这些生活细节?
答:天主是一位关心实际生活伦理的天主。祂的诫命不仅限于宗教敬礼,更具体落实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履行这种细致的慈善,正是爱德的具体表达(参肋19:18)。
问3:屋顶为何要做栏杆?这与信仰有什么关系?
答:屋顶常用于社交或休息(以色列的房屋多为平顶),若无栏杆容易导致意外伤害。天主要求我们在细节上也防患于未然,承担起维护他人生命安全的道德责任。这是“不可杀人”诫命的延伸。
二、对混杂事物的禁令(申22:9-12)
问4:为何禁止在葡萄园撒两样种子、牛驴同耕或穿混纺衣物?
答:这些禁令象征以色列应当与万民有别,活出圣洁的召叫。混杂代表不洁与混乱,天主呼召祂的子民要分别为圣,在日常生活中活出纯正(参肋19:19》)。
问5:衣服边缘做穗头有何意义?
答:穗头是提醒以色列人常记住并遵守上主的诫命(参户15:37-40)。这也是一个可见的信仰记号,类似今天信友佩戴十字架圣牌。
三、关于婚姻与性道德(申22:13-30)1. 婚姻中的诬告(申22:13-21)
问6:若丈夫恶意毁谤妻子,说她不是处女怎么办?
答:若女子为清白,父母可出示“处女证”作辩护(应为结婚当晚留血的床单)。若诬告属实,丈夫要受罚、赔款,并终身不可休妻。
问7:若女子确实非处女又欺骗丈夫,会如何?
答:她将被视为在父家“行邪淫”,应由本城人用石头砸死。虽然今天不再执行此惩罚,但它强调婚姻中的诚实与贞洁,以及对信仰团体道德纯洁的保护。
2. 与有夫之妇通奸(申22:22)
问8:若人犯了通奸罪,会面临什么?
答:男方与女方都应受死刑。这是对婚姻神圣不可侵犯的保护。通奸既破坏家庭,也亵渎了与天主所立的盟约。
3. 强奸与自愿之分(申22:23-27)
问9:如何判断少女是被强奸或自愿?处罚是否一样?
答:若在城内却没有呼救,视为两厢情愿;若在郊野,女孩虽被强奸却无法获救,只追究男方责任。这里体现出对被害者的保护意识,也要求社会对案件真相做合情合理的分辨。
4. 强奸未许配女子(申22:28-29)
问10:若有人强奸未许配的处女,他的责任是什么?
答:要赔偿其父亲五十协刻耳,并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妻。这是对受害女子名誉与保障的修复措施。虽然现代人可能对“娶她为妻”有争议,但在当时社会脉络中,这是恢复女子尊严与生存保障的一种方式。
四、禁止易装(申22:5)
问11:为何禁止女人穿男人衣服,男人穿女人衣服?
答:这是出于对性别尊严与创世秩序的维护(参创1:27)。天主创造人有男女之别,各自有独特身份与使命。混淆性别可能关联异教仪式或违背圣洁的生活态度。
五、爱护动物的法律(申22:6-7)问12:为何不可连母鸟与雏鸟一并拿走?
答:这是对生物繁衍的尊重。保留母鸟可使其继续繁殖。天主在法律中也关心自然生态,这条法律体现出一种“温良与敬畏天主”的伦理(参箴12:10)。
问13:这条法令有什么属灵应许?
答:“好使你获得幸福而享长寿。”这与“孝敬父母得享长寿”的祝福类似(参出20:12),说明天主赏报敬畏生命的行为。
小结:
《申命纪》第22章展示了一位慈悲又圣洁的天主,祂关心的不只是宗教礼仪,也重视生活伦理与人与人之间的公义:
对兄弟要守望相助;
对婚姻要诚实与纯洁;
对性别身份要尊重与正直;
对生态与动物要温良与节制;
对一切混杂与不洁要远离。
这些教导虽然出自古代以色列法律,但其精神在今天依然具备道德价值与信仰启示,引导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天主子民的圣德与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