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申十九-二十章)
2025-10-10 09:31:08 作者:刘铎
申命纪第十九章 问答
主题:避难城、公义见证、私有权保障
一、避难城的设立:天主对生命的尊重与制度上的慈悲
问1:什么是避难城?为什么要设立?(19:1–3)
答:避难城是专门为那些无意中杀人的人设立的城市,使他们在未被误杀前可以逃避“报血仇者”的追杀,保全性命。
上主吩咐以色列人在他们所承受的土地上划出三座城,并修好通往这些城的道路(19:2–3)。
信仰反省:天主不仅是正义的审判者,也极其看重生命,祂设法保护无辜者不受冤屈。在教会中,我们同样需要制度上的仁爱和公义。
问2:哪类人可以逃入避难城而获得保护?(19:4–6)
答:是非蓄意杀人、与受害者“素无仇怨”的人,例如:伐木时斧头飞脱误伤致死。这样的人可以逃入避难城,避免被复仇者杀害。
教会教导:这体现了罪的意图(即主观恶意)在判断中的重要性。天主鉴察人心,教会在处理罪过时也区分“有意”与“无心”。
问3:若以色列疆域扩大,还要增加避难城吗?(19:8–10)
答:是的。如果以色列人忠于天主,爱主守诫,并得到了更大土地,就应再设三座避难城,共六座,以保障更广泛地区中无辜者的性命安全(19:9)。
神学意义:天主的法律不是死板的,而是随着实际需要而有所调整,展现了祂持续关顾人命与社会秩序的智慧。
问4:如果是蓄意杀人者逃到避难城,会怎样处理?(19:11–13)
答:若有人蓄意谋杀邻人,即使逃入避难城,也不能获得庇护。本城的长老必须将他引渡出来,交给报血仇者处死。
属灵启示:天主的慈悲并不纵容罪恶。真正的悔改和公义必须并存;恶人不能借慈悲之名逃避审判。
二、私有产业与证据制度:天主对社会秩序的尊重
问5:以色列人可以随意更改土地界线吗?(19:14)
答:不可以。不可移动祖先划定的地界。这条法律保护了家庭的产业传承,维持社会公义与秩序。
现实启示:私人财产权是天主设立的秩序的一部分,教会也尊重合法财产权(参《天主教教理》2402–2406),鼓励正义分享资源、但反对不义侵占。
三、公正的见证制度:防止诬告与滥用
问6:一位证人是否足以定人之罪?(19:15)
答:不足够。必须有两个或三个证人的证词才可定罪。这样防止单方面诬陷和不实之词。
属灵应用:教会在执行教规、惩戒和判断时,也要求有证据和程序正义,不可草率处理,避免伤害无辜。
问7:若有人作假证陷害别人,该如何处理?(19:16–19)
答:假证人将受到他本想加诸被告的同样刑罚。例如,他若想让别人受死,他自己就应被处死。
这称为报应律(lextalionis)的一种应用。
意义:天主极其憎恶谎言与陷害(参《箴》6:16-19),假证是对天主公义的直接冒犯,教会也严惩这种行为。
问8:“以命偿命、以眼还眼”是否是一种鼓励报复的法律?(19:21)
答:不是。这是限制报复的律法,即刑罚要与罪行相称,防止报复过当。
在古代世界中,它实际上是一种公正的保护手段,防止家族仇杀升级。
耶稣在《玛窦福音》中说:“你们一向听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玛5:38–39)。
这不是废除法律,而是指出更高的“爱与宽恕”的成全之道。
总结反思
《申命纪》第十九章展示了一个社会中天主法律的智慧与慈悲:
避难城体现了对无辜者的保护;
限制仇杀、防止报复,维护了生命的尊严与秩序;
土地与财产的规定,保障了家庭的稳定与公义;
见证制度保护真理,惩治假证,强调了公义与实话实说的重要性。
属灵劝勉
我们应在生活中活出诚实、不做假证的人;
要尊重他人权利,避免贪婪与侵害;
在教会中维护秩序与正义,但也以慈悲与悔改为核心;
在基督内,我们得到了更完善的“避难城”——祂自己,成为我们罪人最安全的庇护。
“上主是义人的避难所,是患难时的保障。”——《圣咏》9:10
申命纪第二十章 问答
主题:信赖天主、公义战争、保护生命与自然
一、出征之前:信德与人的情况考量
问1:当以色列面对强敌时,应如何面对恐惧?(20:1)
答:以色列若见敌人数目多、战车马匹强大,不应害怕,因为上主亲自与他们同在,如同从埃及领他们出来那样。
信仰反省:信仰不是没有危险,而是在危险中信靠天主。我们在属灵争战中(例如抗拒诱惑、传福音、守真理)也需要这种依靠上主的勇气。
问2:谁在战前向百姓讲话?讲些什么?(20:2–4)
答:是司祭在战前上前讲话,鼓励百姓不要惧怕,强调:
“因为上主你们的天主与你们同去,帮助你们攻打仇敌,使你们胜利。”
神学应用:司祭代表天主向百姓讲话,鼓励信众信德坚固,今天教会的牧者在信仰争战中也扮演类似角色。
问3:哪些人可以不参加战斗?为什么?(20:5–8)
答:有四类人可以不参战:
建新屋尚未祝圣者
种葡萄园尚未收成者
订婚尚未成婚者
害怕灰心者
这些人若参战,可能因心神不定或惊恐,影响军心。
属灵启示:天主不勉强人参战,祂体恤人的脆弱和人生阶段。信仰的战斗也应由甘心乐意、内心坚定的人承担。
二、攻占城市的策略:以和平为先
问4:以色列进攻城池时,是否可以直接开战?(20:10–11)
答:不可以。必须先提议和平。若对方接受并降服,人民得以存活,只须服役。
意义:战争并非首选,和平是首要选项。这是天主对战争伦理的约束,限制人类滥用暴力。
问5:若敌方拒绝和平,战争结果如何?(20:12–14)
答:若敌方开战,以色列可围攻;城被攻下后,只杀男人,妇孺与财物可作战利品。
历史语境:这是对远方外邦敌城的处理方式,而非圣地内的居民。
教会理解:这是旧约时代对战争现实的调和,教会并不主张如此对待敌人,而是以福音中的仁爱与公义作为更高的准则(参《天主教教理》2312–2314)。
三、圣地内之仇敌:天主特别的审判
问6:为何要彻底毁灭圣地内六个民族?(20:16–18)
答:因为这些民族长期行可憎的异教邪术,如祭婴、淫祭、占卜等。天主命以色列人将之灭绝,免得他们学了这些恶行而得罪上主。
神学理解:这是天主对长期顽固拒绝悔改的民族的审判,以防以色列沾染恶俗。不是种族仇恨,而是对道德败坏的根除。
今日反思:我们也当彻底远离严重的罪恶,不与邪恶妥协,坚守圣洁(参格后6:17:“你们应当出离他们中间,与他们分离”)。
四、保护自然资源:战争中的生态伦理
问7:在战争中可以砍伐果树建围攻器械吗?(20:19–20)
答:不可以。果树不能砍伐,可食用其果。只有不结果的树可用来建攻城器械。
属灵启示:即使在战争中,天主仍教导敬畏生命、保护自然。今天教宗方济各也教导我们生态关怀,这在旧约已见其端倪。
总结与教友劝勉
《申命纪》第20章不仅讲军事纪律,更展现天主的:
信实与同在(祂亲自作战)
慈悲与人性体恤(宽免特定人不战)
和平优先(先求和平而非先动刀兵)
圣洁要求(对罪恶不妥协)
生态伦理(保护树木与土地)
信仰生活的应用:
属灵争战中信靠天主,不凭血气与害怕;
在重要决策或事奉中,考虑家庭、心理状态是否合宜;
对罪恶要彻底割舍,不与之和解;
尊重他人生命,也尊重自然的次序,活出生态关怀的信仰见证;
作为天主的子民,应在“和平中作战”——以爱战胜仇恨,以真理驱散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