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生命的中心
2023-10-27 17:38:33 作者:白建清神父 来源:信德网
出22:20-26;得前1:5-10;玛22:34-40
上个主日我们听到了法利塞人如何企图通过设圈套,而用言语陷害主耶稣,这个主日,我们又听到撒杜塞人来非难主耶稣。然而,主耶稣不仅没有落入他们的圈套,反而借机会教导他们。这也是我们基督徒面对各种非难和迫害的态度。今天的福音和读经邀请我们找到“信仰的中心”,学习爱主爱人,并跟随主耶稣,在圣神内喜乐生活。我们一起从三个方面默想:(1)找到中心,(2)爱主爱人,(3)偕主生活。
1. 找到中心
信仰就要找到信仰的中心。今天,这位法学士的提问,虽然是别有用心,怀着试探主耶稣的目的,然而,他的问题却是关于生命的“好问题”,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常常问的问题:“师父,法律中,哪条诫命是最大的?”(玛22:34-40)
对于当时的犹太人而言,因为他们的信仰中“没有遇到天主”,所以,只能通过遵守天主的法律来显示自己属于天主,是天主的子民。在原有天主诫命的基础上,他们又增加了许多条文,而且认为每一条都是重要的。这样,不仅自己迷惑了,而且也让普通人迷茫了。这位法学士的问题,既是想试探主耶稣,也是自己内心的问题。然而,他们的阴谋诡计却是,如果主耶稣说“哪一条是最大的诫命”,就会被指责祂宣称“其他诫命是不重要的”。
这位法学士的问题,也是在问:信仰的中心是什么?
信仰如果没有了中心,那么,所有的信仰内涵和外延都成了“中心”,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样一来,“多中心等于没中心”!找不到信仰的中心了,人就会被误导,甚至上当受骗。许多时候,我们会听到有的人会推荐一段“很灵验的祈祷文”,有的人会教导我们“理解信仰的最新方法”,有的人会引进一些某个土著或者科学的新颖的灵修方法……吸引教友们前去参与。当然,有些教友,甚至有些神父和修女,也会像“哄抢”新上市的东西一样,积极去参与,花费时间和金钱,参加所谓的“学习班”。许多时候,我们之所以在信仰实践上疲于奔命却毫无所获,甚至花光了自己的所有,是因为没有找到信仰的中心。
做人也要找到中心。不同的哲学、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如何做人”。无论一个理论多么玄妙,多么复杂,然而,我们首先要问的是,“做人的中心是什么?”做人的中心,也就是“做人的信仰”。找到了信仰的中心,自然就会找到做人的中心。
看人见精神,做事找中心。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稣,就是我们信仰的中心。主耶稣基督告诉了我们法律的中心,也就是信仰和做人的中心。
2. 爱主爱人
天主是人的中心,爱天主是第一条诫命。主耶稣对那位法学士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的,也是第一条诫命。然而,奇怪的是,主耶稣却接着说:“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法学士只问主耶稣“最大的诫命”,为什么祂却告诉了他两条诫命呢?
在这里,主耶稣不仅教导了我们“信仰和诫命的中心”,而且也启示我们“爱的秩序”。
所有法律诫命的第一条,也就是最大的一条,就是爱天主;整个信仰的中心,就是“天主”。第一条诫命,不仅告诉我们要“爱天主”,而且告诉了我们要“如何爱天主”。当我们找到了法律诫命和信仰的中心,其他的诫命和信仰表达,就会井然有序,渐次排开,责任明确。
主耶稣告诉了我们两条诫命,是为启示“爱的秩序”:爱天主第一,爱人第二。只有将天主,万有的根源和归一,放到第一位,我们才能将人,放到第二位。近代,在所谓的“人本主义”的迷惑下,许多人开始“抛弃”了天主,却高举人;这其实是魔鬼对人类祖先的“最原始的诱惑”的重演(创3:1-13)。当我们的生命中不要天主了,也就是我们自己“斩断了根源”,不仅活得不像人,而且被那些宣称“重视人”的理论家所愚弄,所欺压。否认了天主,没有了天主,人就开始进入到混乱的“造神运动”,将财富、名誉、地位、团体的利益,以及个别人物“制造成神”。其实,圣经早就告诉了我们犹太人的“造神运动”——把金牛作为天主。这种生活,就是拜偶像。最后的结局就是,我们的生活中,既不见神,也不见人!从信仰的角度来看,拒绝天主的人,就成了魔鬼的奴隶。没有了天主(神)的人,自然就会将他人或其他受造物作为“神”而被其奴役。
在面对这两条诫命时,我们也会有两个误会,第一个是,我们以为“爱人”和“爱天主”是一样的重要,如,有人说,“爱天主从爱人体现,爱人是爱天主的具体表现”。既然我们常常看不见天主,那么,爱人就是爱天主!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许多时候,我们只爱人,只爱人的团体(教会),却自以为在“爱天主”。这种误导的极端表现就是:犹太人为了爱天主,为了保护他们的犹太民族团体,却将天主子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了。
第二个误会是:我们以为“爱了天主就是爱人”,进而只爱天主,却不爱人。这种观点就会使人逃避自己的基本责任,如,对父母说:我所供养你们的,已经成了“科尔班”了,而逃避孝敬父母的责任(谷7:10-12)。这种极端误会常常会在神父和修士修女们身上出现。其实,神父、修士和修女更应该遵守天主的诫命,爱天主、爱人、爱父母亲友、爱天主所创造的一切事物……
主耶稣同时告诉我们“第一条”和“第二条”诫命,就是邀请我们找到“信仰的中心”,在爱的秩序中,先爱天主,然后再爱人,两者不可偏废。
3. 偕主生活
今天的第一篇和第二篇读经告诉我们,如何遵守天主的诫命,在爱中生活。(得前1:5-10)。所有的法律,都是为了帮助我们实践“爱的诫命”。有人可以是教会法律学或神学等领域的博士,但却不一定是有信仰的人。主耶稣在福音中强调,听了天主的话而去实行的,才是有福气的(路11:28)。在第一篇读经中我们听到上主教导以色列人,对外侨、孤儿寡妇、穷人……不可苛待;若是苛待一个,我必要发怒(出22:20-26)。只有我们敬爱天主了,就会爱身边的人,特别是那些离乡背井的人。
今天的社会中,由于城镇化的发展,我们常常会遇到“外侨、孤儿寡妇和穷人”,同时,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家人也为了生活而成为“异乡人”。有些素质比较低的人,有时会轻看,甚至欺压“异乡人”,就是我们基督徒团体内,也有这种“劣根”的表现。爱人,就要爱那些弱势者、能力低者、以及需要帮助者。那些有地位有权势的人、能力强的人、以及富裕的人,并不需要我们的爱!
我们基督徒就是偕主而为敬天爱人去生活。生命中有了主耶稣,怀着圣神的喜乐,我们就会遵守天主的诫命,就会善待并爱护身边那些主耶稣基督的兄弟姐妹们。
主耶稣基督,感谢祢将爱的信仰的中心和爱的秩序启示给了我们,使我们成为有福的基督徒,请帮助我们跟随祢敬天爱人,善待身边有困难的兄弟姐妹们。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