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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枢机”(Cardinal)的资料


2023-07-14 09:05:02 来源:信德网

枢机是谁?

枢机是教宗治理普世教会的职务上最得力的助手和顾问。1917年颁布的天主教法典称「枢机」为教宗的参议会(Senate)。1983年颁布的天主教法典(参照349条及356条)则称他们为特别组成的团体 〔称为「枢机团」(College of Cardinals)〕,依法享有选举教宗的权利,并以集体方式协助教宗处理较重要的事项,或个别地协助教宗处理普世教会的日常事务。

枢机的四方形小红帽

枢机的历史沿革:

枢机体制是教会设立的一种职务,并非建基于神律,亦不是神品(圣秩)的一个等级。其职务,源于罗马教区的司铎团(Presbyterate)。

自公元最初数世纪起,罗马教区划分为多个区域,各有一间重点教堂或所谓「本堂」(即堂区教堂:Titular Church)。这些「本堂」按地域分为几个组别,而这些组别又各自与罗马五个大殿(Patriarchal Basilicas)保持联系。五个大殿是:拉特朗大殿(罗马主教座堂)、圣伯多禄大殿、圣保禄大殿、圣老楞佐大殿及圣母大殿。

所谓「枢机」,字源上来自拉丁文cardo一词,意即「枢纽」或「门铰」(英文为hinge)。教会视一个教区的主教座堂——主教驻守的地点——为教区的中心或「枢纽」。在教会历史上,那些驻在座堂的司铎,或固定地驻在某教堂或「本堂」,或原本为服务某教堂而领受司铎圣秩,但后来奉派为另一教堂服务的司铎,渐渐称为「枢机司铎」(Priest Cardinals 或Cardinal Priests)。在罗马,「枢机司铎」的职责包括代表罗马主教,即教宗,在「本堂」及罗马其中一个大殿奉献圣祭、分担教宗行政职务、出席教区会议和担当教宗的顾问。

由公元最初数世纪起,罗马亦设有多个执事区(Deaconries),由区域执事 (Regional Deacons)负责爱德服务和物质上的需要,以及协助罗马几间大殿的礼仪。他们渐渐称为「枢机执事」(Cardinal Deacons)。

由于身为罗马主教的教宗职务日渐繁重,故此教宗邀请那些邻近罗马的教区(称为「罗马城郊教区」:Suburbicarian Sees或Suburban Sees)的主教来分担他的职务,包括出任顾问和代表教宗主持拉特朗大殿及其他大殿的隆重礼仪(尤其主日圣祭)。这些罗马城郊教区传统上有七个(在公元第七世纪仅有六个),地域及名称在历史曾有改变,但今日教会惯常列举的是Ostia, Palestrina, Porto-Santa Rufina, Albano, Velletri-Segni, Frascati, Sabina-Poggio Mirteto这七个教区,而它们的主教渐渐称为「枢机主教」(Cardinal Bishops)。

公元769年召开的罗马教省会议(Roman Synod)规定,罗马的主教——教宗——必须由罗马教区的执事和「枢机司铎」当中选出来。从1059年起,为进一步确保教会首牧的选举不受俗世势力的影响,教宗尼各老二世(Nicholas II)规定,唯独「枢机主教」有权选举教宗,而其他等级的枢机和罗马教区的圣职班须接纳被选出的教宗人选。至于罗马君王,则只礼貌上获通知选举教宗的结果。至公元1179年,教宗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规定,上述三个等级的枢机都有权选举教宗。

近代的枢机团组织,由1150年起开始定型。当时教宗尤真尼三世(Eugene III)任命了奥斯底亚(Ostia)的主教为枢机团团长(Dean),又另委任一位教廷总务长(Camerlengo),其职责是在教宗出缺期间,处理教廷行政事务。

从十二世纪起,罗马教省以外的一些神长,也被委任为枢机。

亦自公元十二世纪起,枢机的职衔,亦授予其他总主教及主教,而至公元十五世纪,亦授予拉丁礼的宗主教。

自十三至十五世纪,枢机的数目通常不超过30名。教宗西斯笃五世于公元1586年,参照旧约时代以色列所设的七十位长老,规定枢机的数目为70名。这数目一直至教宗若望二十三世(1958-62)才开始增加。

1965年,教宗保禄六世规定,东方礼教会的宗主教(Oriental Patriarchs)亦可被任命为枢机,且应列入主教级。

教宗保禄六世于1973年规定,参与选举教宗大会的枢机人数不得超过120名。

按1929年签署的拉特朗条约(Article 21),枢机被视为梵蒂冈城邦的亲王,纵使他们不是居住于梵蒂冈城内,而是居住于罗马城内,也享有梵蒂冈国民的权利及特权。

总括而言,枢机的制度源于罗马教区的圣职班和教省会议(Synod)。在教会历史上,枢机的职责逐渐由礼仪及牧民层面,转移到行政层面。

枢机的职责

  枢机在其任命获公布后,立即享有法定的义务和权利。(参照法典351条2项)

  多个世纪以来,枢机们曾享有治理和监督一些在罗马城郊教区和在罗马的堂区和执事辖区的权力。时至今日,他们只是这些地区神形上的赞助人和顾问。(参照法典357条1项)传统上一些枢机也曾出任修会的赞助人(Cardinal Protectors),但这制度已于1964年取消。

  今日,在一般情况下枢机们的职责分为以下两个组别:

  (一) 少数的枢机驻在梵蒂冈,全职出任宗座部门 [部(Congregations)、委员会 (Commissions / Councils)、法院(Tribunals)等的主管或重要职分]。

  (二) 大多数的枢机全职牧守世界各地的总教区(或教区),同时兼任上述某些宗座部门的委员(例如已故胡振中枢机曾出任宗座万民福音部和礼仪圣事部的委员)。

  特殊情况:

  (一) 出席教宗召开的「御前常会」(Ordinary Consistory)和「特别御前会」(Extraordinary Consistory)。前者由全体枢机,或至少在罗马居留的枢机参加,目的一般是为举行某些极为隆重的活动,但有时是为咨询某些重大事项。后者由全球各地的枢机出席,或是基于特别需要,或为处理重大事项。(参照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353条1-3项)

  (二) 以教宗亲身代表(Legate a latere)身份,出席隆重典礼或集会,或以教宗特使(Special Emissary / Envoy)身份,受教宗委托,执行某项牧灵职务。(参照法典358条)

  (三) 参加选举教宗的会议(Conclave)[未达八十岁的枢机,有参选权和被选权。按:被选为教宗者原则上可以是枢机团以外的男信徒]。

为何枢机也称为「红衣主教」?

  枢机的身份不仅是一位教会神长领受的殊荣,而且也表示,身为枢机者在有必要时,为信仰作证,「流血」舍生亦在所不辞。故此传统上枢机的服饰(长衫、披肩、方型帽等)都是「鲜红」色的,因此枢机们也俗称「红衣主教」。其实称他们为「枢机」较合适。[参照枢机就任仪式「授予方型帽(Biretta)」的经文]

2015年2月14日,教宗方济各、荣休教宗本笃十六世与众枢机们。

来源:摘自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编译《枢机》(Card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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