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低别人不等于抬高自己
2018-04-02 14:43:28 作者:马杰 执事 来源:《信德报》2018年3月12日,10期(总第760期)
“不可毁谤你的本族人,也不可危害人的性命:我是上主。”(肋19:16)这是天主法律里面的一句话。什么是毁谤呢?毁谤就是在背后讲他人的坏话,讲他人虚假不实的话,损害他人的名誉。这里的毁谤几乎等同于危害人的性命。
我们知道犹太人的传统,他们非常注重学习圣经,特别是梅瑟法律——托辣(Torah),他们更是奉为至宝。有一个小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学生跟着老师学习天主的法律,有一天,他到老师那里去控告另外一个学生。他说:老师,谁谁谁,他做了什么什么事情,他犯了罪,应该受惩罚。可是,老师却对这学生说,“应当受惩罚的是你”,然后就罚他受鞭刑。这个学生一边挨打一边抱怨:“犯罪的是某某某,可是挨鞭打的却是我,为什么?”挨完鞭子,老师说,“现在我就告诉你,你明明知道天主的法律,‘一个人无论犯了什么不义,什么罪恶,或什么过错,只有一个见证,罪名不得成立;须凭两个或三个见证的口供,才可定案。’(申19:15)你这是在背后讲人的坏话,因着这个你要受鞭打。”
所以,我们讲话时要小心,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是很自然的,习以为常了,不自觉地就讲出来了。然而我们常常“看是看,却看不见;听是听,却听不明白”。看到别人做了一件什么事情,或者听到别人讲了一句什么话,我们不由自主地就会加上自己的判断,随意地加上自己的解释,歪曲了别人。而如果有两三个人在一起讨论沟通,就可以滤掉很多个人的自私成见,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错误与不义。
因此我们要小心,一个是要小心自己,不要在背后讲别人的坏话。另外我们也要很小心到我们面前来讲别人坏话的人。“哎,我跟你讲句心里话……”“我给你讲句实话吧……”通常接下来他要讲的,都是别人不好的话,所以你要非常的小心,这个时候,你不要帮着添油加醋,你要选择不去听,或者适时打断。在背后害人的名声,几乎等同害人性命。我们要记得,贬低别人,并不等于抬高自己。圣经里有一句话,是耶稣亲口告诉我们的,他教我们应该怎样讲话:“你们的话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余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