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友千万别 侮慢了圣体
2016-09-27 13:36:32 作者:木一 来源:《信德报》2016年9月8日,33期(总第691期)
这是发生在河北石家庄的两个真实的故事。
一位新领洗的女教友告诉好友,自己在家里“攒”了近10个圣体,全部夹在一本圣书里。朋友是位老教友,听说后心惊肉跳,赶忙告诉这位新教友口领了或送回教堂。原来,这位初识耶稣基督的教友爱主心切,想让耶稣一直陪伴自己,干脆动了念头,每早参与北堂弥撒时,悄悄把领到的圣体带回了家。现在想来实在后怕,丈夫始终反对妻子信教,孩子也不懂事,如果将圣体扔掉,对圣体当是多么严重的亵渎大罪啊!
石家庄正定的一个村子,一位妈妈无意中发现自己的两个孩子正在手中把玩圣体,白色的圣体已变了色,这位妈妈急忙跪倒在地把圣体领到口里。孩子们刚开圣体,对圣体的认识不够,无意间就把圣体带回了家。
相信这两个事件绝非个案,类似的事件在别处肯定也发生过。这与教会对教友的培育不足有很大的关系。就结果而言,都是手领圣体造成了可怕的后果。
《天主教法典》935条规定:不许任何人在家中存放圣体,或在旅途中携带圣体,但有牧灵迫切的需要,并遵守教区主教的规定者,不在此限。
913条指出:为孩童分送圣体,必须要求他们有足够的认识和恰当的准备……
梵二后,教会掀起了礼仪改革的浪潮,领圣体即是其中的一项,过去只能跪着领,现在也可以站着领;过去只能口领,现在也可以手领。
《弥撒总论》第117条只对领圣体规定:“主祭捧圣盘或圣体盒,为给信友分送圣体,将圣体向每位领受者稍稍举起念:基督圣体,领受者答:阿们。将领圣体用的盘置于口下,恭领圣体。”
1969年5月26日公布的《主的纪念》训令规定了手领的条件:用手领圣体,先要经过策略性的教理训练……;主教得到许可,引进手领圣体时,应先向圣部呈上报告,等六个月后才得实行。
由此可见,手领圣体是有条件的,即使中国情况特殊,也不能自作主张。即使主教许可了手领圣体,也要给予堂区教友相关的培育,切莫让基督圣体遭受侮辱。
最后提醒一句:口领圣体是准许,手领圣体需特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