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意义都包括什么?(三)
2015-08-20 10:38:58 作者:凌阳 来源:《信德报》2015年8月6日,30期(总第640期)
三、福音的历史性
根据以上所述,福音不是狭义的史书,因为圣史们不以史学观点,而以信仰观点为写作的目的。不过,不可因此否认福音普遍的历史性。
由于对观福音所写下的资料,是来自证人的口传,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将事迹笔之于书之间,只有较短的时期,大约30-40年,当写福音的时候,还有些目击耳闻的活证人尚在人间,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福音上所载一切主要事迹的绝对可信性。
论到所记载的耶稣的言论,不要忘记,古时的人,尤其闪族的人,习惯利用种种记忆术,将贤人的话传下来。由对观福音可以看出,圣史们不拘泥字句,并且多次将耶稣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讲过的话,编纂在一起,但却忠实地留下了耶稣教训的真正内容。因为言论内有许多语句,是那样独出心裁、特殊而恰当,以致显出其历史上的可信性。
这里还得注意:三位圣史虽然每位都有些特殊的资料,而且各有各人的目的,将福音的内容适应于读者的环境,但三位所描绘的却是那同一超群出众,无与伦比的耶稣画像。关于事迹的细节及详情,他们所记述的虽多不一致,但这样非但不减少,反而确证他们所记录的主要事迹的可信性。
圣史们为记录教会口传而编著的书,实际上不是一种“耶稣传”,而是福音,即给世人传报喜讯的书;并且也承认耶稣复活是福音基础,甚至可说,如果耶稣没有复活,也就没有福音,所以,信仰耶稣复活,为初期教会及教会的宣道员关系至为重大。这实是基于耶稣给门徒们显明自己业已复活的“许多凭据”(宗1:3)。门徒们并非是轻易肯信的人。复活的耶稣不但显现给他们,而且同时也“开启”他们的明悟(路24:45),叫他们理解古时诸先知的预言,也叫他们明白他自己以前所行所教的一切(路24:45)。依照由复活的耶稣所得的启示的光明,他们才用信仰回忆耶稣的言行,才意识到这福音的深意及关系。为此,他们在宣讲时,绝无意于按照历史次第详述一切,他们只愿意宣报救赎的伟业(这也是圣史们的目的),只愿意把“那些亲眼见过并为真道服役的人”所讲的救恩喜讯,到处予以宣扬。
所以我们承认,四福音给我们介绍的,实在是那位复活了的耶稣,即福音的作者自己确认为被天主所“立为主,立为默西亚(基督)”的耶稣(宗2:36)。这里再问:他们宣传的这位“信仰中的基督”是否是“历史中的耶稣”,是否与那“纳匝肋人耶稣”同是一人?抑或他们捏造了一个新的耶稣像呢?圣史们记录的,均是来自证人的口传,而作证的人,正是耶稣生前的门徒们,他们自己也曾多所怀疑,多所疑问,怀疑自己亲眼看见的那位复活了的,是否就是他们认识的耶稣。但复活了的那位,消除了他们所有的疑惑(谷16:11-14;路24:30,31;若20:25-28;宗1:3)。根据一些不可怀疑的经验事实,他们才宣告那被犹太人“钉死的耶稣”,就是复活的主基督(宗2:36)。为蒙耶稣显现的圣保禄也是如此:历史中的耶稣,即那“取了奴仆的形体”,“贬抑自己,听命至死”的耶稣,就是他以信仰所宣扬的“主”(斐2:6-11)。耶稣的众门徒和圣史们也和保禄一样,都宣讲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格前1:23)。因此,信仰并不妨碍他们论耶稣的言行所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只不过使他们用新的眼光,来观看斟酌过去的一切事实,且把耶稣言行对救赎世人所有的关系,更显明出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