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不是买卖
2014-08-14 10:11:49 作者:若瑟神父 来源:《信德报》2014年8月14日,30期(总第594期)
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孝道的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朴实的自然宗教的表达。如果人们不相信自己的祖先在“另一个世界”里仍旧存在、仍旧活着,还有谁会对着石碑焚香上供呢?追念祖先既是孝道之表达,教会为此特设“炼灵月”,通过上坟、扫墓、祈祷、“献弥撒”来表达对祖先的追念与孝敬。说到“献弥撒”,我发现在一些人的观念里有买卖之嫌。
我见过好几次这样的情况。某教友拿一百块钱到神父前这样问说:“一台弥撒需要多少钱呢?”如果神父说:“弥撒献仪没有固定的规定,十块不少,百元不多。”教友则会说:“那就给我做十台弥撒吧!”
还有一次,一位教友问我:“如果我有一百元钱,是给穷人做施舍功劳大呢?还是做弥撒献仪功劳大呢?”我通常会引用圣经上这一段话来做回答:“祈祷与斋戒固然是善功,但秉义施舍却超过前二者……因为施舍救人脱免死亡,且涤除一切罪恶。施舍行义的人必享高寿。”(参见多12:8-9)
还有一个教友这样问道:“假设有两个人,需要在炼狱里做同样的补赎才可升天堂。其中一个人很有钱,在死后他的家人用许多钱给他“献弥撒”;而另一个人家里穷,死后没有人“献弥撒”。那么,请问哪个灵魂会先出炼狱?”
这个问题还真有点两难:我觉得自己无法替天主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有句佛家的对联很有哲理:“念佛可超生,难道阎王怕和尚?金钱能赎罪,分明菩萨是赃官。”我相信天主自有公义,圣经中有句话说:“但是金钱不能使任何人得救,决不能把人的赎价还给天主,因为人命的赎债非常昂贵,任何金钱也决不足以赎回。”(咏49:8-9)又说:“因为上主你们的天主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伟大、有力、可畏的天主,是不顾情面,不受贿赂。”(申10:17)以上种种问题,说到根基,我觉得是对“弥撒”与“弥撒献仪”的本质不够了解。
弥撒并不是某种神职人员的“专利产品”,需要钱才能买到的!当神父在举行弥撒的时候,其实是在按主的命令,在重现最后晚餐时的情形;是在追念主耶稣的苦难,重行十字架的赎罪之祭。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本来自愿奉献给教会的钱财跟弥撒沾在了一起!主耶稣为人类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并不是给钱的人才能得到救赎的!需要钱的其实是由人组成的教会,并不是天主!只要你诚心为了帮助教会的发展、或是帮助慈善事业的进行、爱的工作,所有的捐款都是高尚的!都有神圣的价值!就算没有人“献弥撒”,每台“弥撒”——我更愿意说是主的祭献——都是为了全人类的益处而举行的!并不是谁给钱就能得到益处,而是那些诚心参与、真心悔改、用心聆听圣言、怀着敬畏的心领受圣体、在生活中实践爱的诫命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益处!这益处就是罪恶的赦免、爱心的增加、行善的力量和代祷的能力!
我不知道是否会有神父担心:给大家讲明白这些,会在经济上带来“损失”。但据我的经验,事情恰恰相反:因为大家知道了这钱的意义与去处之后,反倒更加慷慨了!每当教堂里有工程的时候,大家不再是拿着十块钱来献弥撒,而是拿着更多的钱来奉献。当然——账目是要公开的!而我们神职人员离了“弥撒献仪”是完全可以活下去的!因为大家的眼睛都是明亮的,不会让那些为教会奉献一生的神父们陷于穷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