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积极的祈祷生活(一)
2014-06-10 10:16:22 作者:张维明 译 来源:《信德报》2014年5月22日,19期(总第583期)
祈祷看上去像是很容易的事,觉得只要念一念或背一背那些现成的经文,就算祈祷啦。其实不然,凡是努力经常祈祷的人都体会到,祈祷是要用心的。我们能够念叨那些词语,但可能仍心不在焉。我们能够静静地坐在那里,但只能听到自己内心中为了这事和那事而喧嚣的声音。我们能够到教堂中跪下来求圣神引导我们,但感到自己似乎仍在阴暗的森林中徘徊。是的,祈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祈祷又是非常重要的。
教宗方济各在“圣玛尔大之家”的一次清晨的讲道中,谈到祈祷在我们生活中的必要性,讲到祈祷需要尽心尽力。教宗的话语给了我们很大的慰藉,他提醒我们无论是圣人或罪人,当我们静下心来,准备在祈祷中与天主相遇时,都同样面临着魔鬼的诱惑:使我们怀疑、冷淡,不能与天主相连。
教宗说:“我们应怎样祈祷呢?我们是否习惯性地这样祈祷:恭恭敬敬,但又心不在焉,或者,我们能够勇敢地到天主面前求圣宠,求我们所要的恩典?祈祷中要有勇气:没有勇气的祈祷算不上是真正的祈祷。要有勇气,相信天主在聆听着我们,要有勇气去敲门……主耶稣说过:“人求则受,人寻则得,人叩则开”,但条件是,你要求,要寻找,要敲门啊!”
我们如何鼓起勇气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敲门,去寻找?我们在哪里找到这种意志和方法呢?
“要暗自在内心做祈祷,尽管你不喜欢这样做,或没有任何感觉,甚至你认为自己什么也没有做,但是,这样的祈祷真的会给你带来神益。”(十四世纪的隐修者,诺里奇的朱利安[Julian of Norwich]语录)
坚持就是胜利
在福音中,耶稣用了“不义的判官和切求的寡妇”这个比喻,教导我们如何坚持不懈地祈祷。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一个寡妇再三地到判官那里烦扰和纠缠他,向他唠叨,不停地求他伸冤。耶稣说:“天主所召选的人,日夜呼吁他,他岂能不给他们伸冤,而迁延俯听他们吗?我告诉你们:他必要快快为他们伸冤,但是人子来临时,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吗?”(路18:7-8)
所以,祈祷需要坚持不懈,诚心实意地、经常地、天天地、永不间断地,到天主面前来。这是多么美丽的事:天主甘愿请求你来烦扰他、纠缠他、追逐他,但是,我们若不现身,怎么能成呢?
祈祷的另一个要素就是我们必须参与其中。如果没有来自我们本身的努力,就不算是祈祷。我们不应该偶尔带着一个需要或要求来祈祷,并指望立竿见影,要求天主立即答复。我们应该勤于祈祷,要知道,我们与天主的关系是一天天地逐渐建立的,而不是每周或每月祈祷一次,或者只在我们生活中遭到灾难时才想起天主。
卢云神父(Henri J.M. Nouwen)在《张开双手》中写道:“祈祷不单纯是基督徒平常日程中必要的一项活动,或是万一有事的时候能寻找到支持的资源;祈祷不能只局限在主日的早晨,或吃饭的时间。祈祷就是生活。祈祷就是我们吃饭与喝水、行动与休闲、教学与学习、游戏与工作。祈祷要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要不断地体认,我们所在之处,天主也在那里,他总是邀请我们更靠近他,愿意让我们永远珍惜他赠送给我们的神圣礼物。”换言之,天主要求我们要不间断地祈祷,正像圣保禄在得撒洛尼前书中,强烈要求所有基督的门徒们去做的那样。这种要求对于当代的我们而言,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生活重担已超出了承受的能力,我们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然而,卢云神父和其他的祈祷专家并非要求我们,在冗长的责任清单上再多加上一个祈祷的任务,而是建议我们,把祈祷作为这整体任务中自始至终存在的一部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