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弥撒圣祭的误区(二十四)
2014-02-12 09:30:21 作者:陈良德神父 来源:《信德报》2014年1月16日,3期(总第567期)
24、谁应该优先送圣体?
共祭弥撒中,主祭神父在送圣体时坐在座位上,而共祭神父去送圣体,这是常见的事,好像共祭理应为主祭服务,而让主祭稍作休息。而在一些地方,共祭神父全都在座位上,主祭及圣体特派员(平信徒)去送圣体,这样显得平信徒也在实际地参与服务祭台。但我们对这两种做法提出质疑。
在弥撒总论中,一再提及:“主祭持圣盘或圣体盒,前去给信友分送共融的圣事……”(弥总160#)。“主祭分送共融的圣事时,可由当时在场的司铎协助。”(弥总162#)主祭在弥撒中体现出主基督的真实临在,主既将自己的身体分给众信友,主祭理所当然地代表基督将圣体分送于人。
1980年的《莫大恩赐》训令以非常强烈的口吻说:“这些司铎应该受到谴责,因为他们虽然在场参礼,却不去分送圣体,而将这任务交给了平信徒”(训令10#)。这种做法是以为送圣体并不重要,而无须司铎去做。事实上,在弥撒总论中也明文提出:若无司铎在场,而领圣事者又众多,主祭可邀请非常务(特派)送圣体员协助,包括正式任命的辅祭员或其他按指定仪式委任的信友。需要时,主祭可临时指派称职的信友协助。这些辅礼人员不应在主祭领圣事前,走近祭台,并常该从主祭手中,领取给信友分送圣事的圣体盒或圣爵。(弥总162#)
作为分送圣体圣事的职务人员,并非等闲的职务,因此这原属于司铎与执事的固有职务,不应在没有充分理由之下,就委托平信徒。送圣体的职务,与司铎在感恩礼中的职务,有着密切的关系;司铎在教会内,是天主奥秘(圣事)的首要分施人。(摘自《举行弥撒的禁忌》第七章)
(连载二十四)
共祭弥撒中,主祭神父在送圣体时坐在座位上,而共祭神父去送圣体,这是常见的事,好像共祭理应为主祭服务,而让主祭稍作休息。而在一些地方,共祭神父全都在座位上,主祭及圣体特派员(平信徒)去送圣体,这样显得平信徒也在实际地参与服务祭台。但我们对这两种做法提出质疑。
在弥撒总论中,一再提及:“主祭持圣盘或圣体盒,前去给信友分送共融的圣事……”(弥总160#)。“主祭分送共融的圣事时,可由当时在场的司铎协助。”(弥总162#)主祭在弥撒中体现出主基督的真实临在,主既将自己的身体分给众信友,主祭理所当然地代表基督将圣体分送于人。
1980年的《莫大恩赐》训令以非常强烈的口吻说:“这些司铎应该受到谴责,因为他们虽然在场参礼,却不去分送圣体,而将这任务交给了平信徒”(训令10#)。这种做法是以为送圣体并不重要,而无须司铎去做。事实上,在弥撒总论中也明文提出:若无司铎在场,而领圣事者又众多,主祭可邀请非常务(特派)送圣体员协助,包括正式任命的辅祭员或其他按指定仪式委任的信友。需要时,主祭可临时指派称职的信友协助。这些辅礼人员不应在主祭领圣事前,走近祭台,并常该从主祭手中,领取给信友分送圣事的圣体盒或圣爵。(弥总162#)
作为分送圣体圣事的职务人员,并非等闲的职务,因此这原属于司铎与执事的固有职务,不应在没有充分理由之下,就委托平信徒。送圣体的职务,与司铎在感恩礼中的职务,有着密切的关系;司铎在教会内,是天主奥秘(圣事)的首要分施人。(摘自《举行弥撒的禁忌》第七章)
(连载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