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唱歌不何偏颇
2013-11-01 16:27:34 作者:恒毅 来源:《信德报》2013年10月17日,37期(总第554期)
前不久,有两个大学生在圣堂里领受婚配圣事,据他们自己讲,他们经常到教堂参加教友大学生联谊聚会及夏令营等活动,探讨交流信仰,学习分享圣经,学习手语歌曲和一些舞蹈,有时还对低年级学生进行辅导……但当神父问及天主十诫、七件圣事、七罪宗、以及修和圣事的五个程序时,他们竟显得茫然无措而难以准确回答!不禁使人怀疑他们如何办告解、领圣体、净化灵魂?又如何辅导他人?
类似现象应该不是个案,不得不让人深思其缘由。
近年来,随着福传工作的大力开展,各堂区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学习圣经和圣歌的热潮,各类学习班、培训班也非常频繁;但由实际情况看,在学习过程中,除了读讲圣经以外就是教唱圣歌,却很少像以前那样念诵、记背要理,致使很多青年只会唱跳而对最基本的信理却知之甚少甚或一无所知。
曾问负责办班的修女,为什么忽略了基本教理的学习?为什么在堂内还要用大幅度的肢体动作?修女说:“如果气氛太沉闷,一些人就不肯积极参与。”那些喜欢歌唱舞蹈的教友也说:“美好的歌唱就是双倍的祈祷!”“又唱又跳之后,心情特别舒畅!”还有一位神父在觉得某些老年人不喜欢唱跳时,曾用圣经“达味和以色列全家在上主(约柜)面前兴高采烈地舞蹈作乐,弹琴、击弦、敲鼓、摇铃、击钹”(撒下6:5 )及“达味束着细麻‘厄弗得’在上主(约柜)面前尽力跳舞”(撒下6:14 )来解释、劝导,似乎大家都非如此不可。
用又跳又唱的肢体语言赞美天主确实很好,但要大家都来实行却未必适合;以上列举的达味跳舞乃是在特殊场合下——是在运送约柜的途中,而非在圣殿之内。
事实上,对天主的恭敬,也应有动有静;如果一味地强调“动”而忽视“静”也就失于偏颇。如今广为仿效的泰泽祈祷就是让人更加趋向“静”的一面。“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也该用心神和真诚来朝拜他”(若4:24),“因为父要这样朝拜他的人”(若4:23)。而且达味也曾明确地对我们指出了在圣殿中应有的安静:“天主,我们在你的殿里,沉思默念着你的仁慈”(咏48:10)。圣保禄宗徒也说过:“如果没有解释的人,在集会中就该缄默,只可对自己和对天主说话”(格前14:28);“一切都该按照规矩按次序而行”(格前14:40 )。除了欢呼歌唱之外,我们也应在极度的静默中,用心灵聆听上主的训诲,用心灵向上主倾诉,用心灵与上主对话交流,难道这不能算“双倍的祈祷”?我个人觉得这也一定有“双倍祈祷”的效果。
圣堂毕竟是圣堂,是朝拜恭敬天主、举行弥撒圣祭的地方,如果神父只为提高教友的兴趣,说一些不太高雅的话,再伴一些引人发笑的动作,那就像一些尖刻批评者所说的“他们已把祭台变成了舞台”!如果我们参与圣事礼仪只是为了追求自己“心情舒畅”而又跳又唱,却不是为了净化心灵,效法耶稣,分担他的苦难和救赎,那也正如一位神父在博客中所说的,“将圣堂变成挂着十字架的俱乐部”!这些语言明显有些过激,但却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很多地方办学习班时,显然有些“狂热”举动,诸如频繁地大声高喊“阿们!”“阿们!”,不知这又有哪些圣经章节的依据?即使这种举动的“发明者”基督教会里,也有人反对这种呼喊:“在北美的弟兄姐妹,可怜到一个地步,就是不能忍受安静,把心向着主,只是唱呀、跳呀、摆呀、摇呀,连安静十分钟都很困难!”“只有真正地安静下来,才能帮助我们学习如何调整自己的内心世界。”“如何让自己安静地在主的面前,这是一个很难学的功课;但是没有这个功课,我们的信仰生活便非常肤浅。”
在选用圣经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时,也不可死抠字眼、断章取义,和当时那些运用毛主席语录者一样,只选择那些对自己观点行为有利的章节或短句来替自己的偏激作辩护。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误!耶稣让我们在祈祷时关上门,向在暗中的父祈祷(玛6:6 );圣保禄宗徒让妇女在集会中要保持缄默(格前14:34 );又有谁不折不扣地去实行呢?我们总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因人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并不“生吞活剥”、“死搬硬套”。那又为什么在唱跳方面过分强调呢?圣经固然很重要,但我们绝不可成为“唯圣经论”,我们应该知道在圣经以外还有“圣传”,就像现在我们对耶稣圣体和耶稣圣心的敬礼以及弥撒礼仪的细节等,恐怕就很难在圣经中找到相应的依据。
我们绝不能因着唱跳而忽视基本信理的学习,就像刚开始提到的那两个大学生,不知道天主十诫及七罪宗,又如何去省察自己的罪?不知道告解的程序又如何去发痛悔定改之情而获得罪的赦免?
笔者曾在凤翔教区总堂和宁波教区慈溪堂区,目睹他们公共祈祷之前集体诵念圣教要理,这起码会让教友在反复念诵中记住教会的信仰大纲、行为准则——非常明确的行动指南。确实值得其他各堂区大力推广,坚持要理学习。只有在大家普遍熟知信爱的基本理论之后,然后再歌唱、再舞蹈、再跳再摇,那才能真正成为“双倍的祈祷”。
类似现象应该不是个案,不得不让人深思其缘由。
近年来,随着福传工作的大力开展,各堂区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学习圣经和圣歌的热潮,各类学习班、培训班也非常频繁;但由实际情况看,在学习过程中,除了读讲圣经以外就是教唱圣歌,却很少像以前那样念诵、记背要理,致使很多青年只会唱跳而对最基本的信理却知之甚少甚或一无所知。
曾问负责办班的修女,为什么忽略了基本教理的学习?为什么在堂内还要用大幅度的肢体动作?修女说:“如果气氛太沉闷,一些人就不肯积极参与。”那些喜欢歌唱舞蹈的教友也说:“美好的歌唱就是双倍的祈祷!”“又唱又跳之后,心情特别舒畅!”还有一位神父在觉得某些老年人不喜欢唱跳时,曾用圣经“达味和以色列全家在上主(约柜)面前兴高采烈地舞蹈作乐,弹琴、击弦、敲鼓、摇铃、击钹”(撒下6:5 )及“达味束着细麻‘厄弗得’在上主(约柜)面前尽力跳舞”(撒下6:14 )来解释、劝导,似乎大家都非如此不可。
用又跳又唱的肢体语言赞美天主确实很好,但要大家都来实行却未必适合;以上列举的达味跳舞乃是在特殊场合下——是在运送约柜的途中,而非在圣殿之内。
事实上,对天主的恭敬,也应有动有静;如果一味地强调“动”而忽视“静”也就失于偏颇。如今广为仿效的泰泽祈祷就是让人更加趋向“静”的一面。“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也该用心神和真诚来朝拜他”(若4:24),“因为父要这样朝拜他的人”(若4:23)。而且达味也曾明确地对我们指出了在圣殿中应有的安静:“天主,我们在你的殿里,沉思默念着你的仁慈”(咏48:10)。圣保禄宗徒也说过:“如果没有解释的人,在集会中就该缄默,只可对自己和对天主说话”(格前14:28);“一切都该按照规矩按次序而行”(格前14:40 )。除了欢呼歌唱之外,我们也应在极度的静默中,用心灵聆听上主的训诲,用心灵向上主倾诉,用心灵与上主对话交流,难道这不能算“双倍的祈祷”?我个人觉得这也一定有“双倍祈祷”的效果。
圣堂毕竟是圣堂,是朝拜恭敬天主、举行弥撒圣祭的地方,如果神父只为提高教友的兴趣,说一些不太高雅的话,再伴一些引人发笑的动作,那就像一些尖刻批评者所说的“他们已把祭台变成了舞台”!如果我们参与圣事礼仪只是为了追求自己“心情舒畅”而又跳又唱,却不是为了净化心灵,效法耶稣,分担他的苦难和救赎,那也正如一位神父在博客中所说的,“将圣堂变成挂着十字架的俱乐部”!这些语言明显有些过激,但却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很多地方办学习班时,显然有些“狂热”举动,诸如频繁地大声高喊“阿们!”“阿们!”,不知这又有哪些圣经章节的依据?即使这种举动的“发明者”基督教会里,也有人反对这种呼喊:“在北美的弟兄姐妹,可怜到一个地步,就是不能忍受安静,把心向着主,只是唱呀、跳呀、摆呀、摇呀,连安静十分钟都很困难!”“只有真正地安静下来,才能帮助我们学习如何调整自己的内心世界。”“如何让自己安静地在主的面前,这是一个很难学的功课;但是没有这个功课,我们的信仰生活便非常肤浅。”
在选用圣经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时,也不可死抠字眼、断章取义,和当时那些运用毛主席语录者一样,只选择那些对自己观点行为有利的章节或短句来替自己的偏激作辩护。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误!耶稣让我们在祈祷时关上门,向在暗中的父祈祷(玛6:6 );圣保禄宗徒让妇女在集会中要保持缄默(格前14:34 );又有谁不折不扣地去实行呢?我们总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因人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并不“生吞活剥”、“死搬硬套”。那又为什么在唱跳方面过分强调呢?圣经固然很重要,但我们绝不可成为“唯圣经论”,我们应该知道在圣经以外还有“圣传”,就像现在我们对耶稣圣体和耶稣圣心的敬礼以及弥撒礼仪的细节等,恐怕就很难在圣经中找到相应的依据。
我们绝不能因着唱跳而忽视基本信理的学习,就像刚开始提到的那两个大学生,不知道天主十诫及七罪宗,又如何去省察自己的罪?不知道告解的程序又如何去发痛悔定改之情而获得罪的赦免?
笔者曾在凤翔教区总堂和宁波教区慈溪堂区,目睹他们公共祈祷之前集体诵念圣教要理,这起码会让教友在反复念诵中记住教会的信仰大纲、行为准则——非常明确的行动指南。确实值得其他各堂区大力推广,坚持要理学习。只有在大家普遍熟知信爱的基本理论之后,然后再歌唱、再舞蹈、再跳再摇,那才能真正成为“双倍的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