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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家驹神父与上海南市难民区


2011-12-16 11:27:55 作者:张化 来源:《信德报》2011年12月8日(总第468期)

    1937年11月9日,正值“八·一三”淞沪酣战中,经天主教耶稣会士、法国神父饶家驹斡旋,在上海设立了南市难民区,不仅缓解了难民问题,还促进了国际人道法的订立。

饶家驹神父


南市难民区:各方的平衡点

    战事爆发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成为难民首选的避难处。难民潮有3次高峰,分别在8月13日、10月27日、11月5日之后。8月底,难民已达70万人。当时两租界可控制区域的人口不足100万。租界当局不愿主动承担救助难民的责任,催促各救济团体加紧遣送、安置。大部分难民返乡,部分在租界投亲靠友,部分入难民收容所。8月13日起,租界与华界之间数十处铁栅门由军警驻守,供有限通行;9月,凭通行证通行;11月初,把守更严。经两轮难民潮,租界已人满为患、疫病流行、治安问题凸显。第三轮,难民多从浦东、龙华一线的东南方逃来,自然聚集在法租界铁门外。他们饥寒交迫,便溺遍地,数日不得一食,饿倒之人日多,炮弹飞过,万头攒动,翘首望援。关在铁门外,除了对租界形成巨大道义压力,还容易滋事,甚至引发暴乱,放进租界则难以安置。而此时,南市大半有能力的居民已迁入租界,留出大批空房,且有大量公共场所可资利用。上海是列强在华利益最集中的地方,租界当局最关心其在沪利益免受或少受战争影响,迫切希望设立难民区。中方则因战事大势已去,又必须应对租界的“商陈”及压力,还必须承担起救助难民的责任而同意设立难民区。
    日方为实现其国家利益最大化也同意设立难民区。日本的战时外交政策是不与第三国发生纠纷,避免导致干涉,对“租界,不去碰它”。国际舆论却对日本极为不利:国际联盟已通过决议案,指责日本侵华。11月3日至15日,正式召开九国会议,谴责日本。日本虽拒绝与会,却也不愿为难民区而得罪列强,再添口舌。为在国际上树立人道主义形象,1934年,日本在东京举办第15届国际红十字大会,通过了《关于在交战方领土或在被交战方占领的领土上敌国平民的保护和状况的国际公约草案》,该草案未得列强支持,日本却大力推进,希望载入史册。因此,10月1日,日本政府决定:“在上海周围,划定一个非武装地带。”日本以大亚细亚主义作为侵华“理论”基础,要在东洋驱逐白人势力,实现大东亚共荣。无疑,难民区能为其增添亮丽色彩。更何况,11月初,战事已胜券在握,租界还愿保持难民区的“中立”。不战而得这一区域,又可对租界及其背后的列强示好,何乐而不为?但日方并不信任那些表面中立、实质敌对的第三国的代表,极不愿接受第三国代表的斡旋。此时,饶家驹主动承担起了这一历史使命。

南市难民区:促成者饶家驹

    饶家驹,字轶才,生于1878年3月15日,法文名Robert Charles Emile Jacquinot de Besange,生于法国西部的滨海夏朗德省桑特镇,出身贵族。1894年入耶稣会,在英国和比利时修道,读神哲学,获硕士学位,祝圣为神父,通法、英、拉丁和希腊文,1913年到沪传教。初在徐家汇学习中文,同时任徐汇公学监学,兼教法文和化学。这年圣诞前制作烟火时不慎引起爆炸,失去右臂。1914年至1934年,他在虹口圣心堂管理外侨,包括日侨教友。1934年,任震旦大学舍监和英语教授。圣心堂位于公共租界北部的虹口。虹口日侨众多,上海人习称“日本租界”,他是日侨信徒的灵修导师。他兼任位于虹口的主要收治在沪外国侨民的公济医院理事会主席,几乎天天到医院;兼任天主教所办各外侨子弟学校童子军指导员。这使他与在沪外侨有广泛接触。他还兼任法国驻沪陆海军和公共租界万国商团的随军神父,具有中校军衔,与在沪军界有同事关系,使他有机会接触各国驻沪外交界和租界当局。他还受聘于上海市长吴铁城,任大上海建设计划委员会委员,与中国政界建立了友谊。可见,他人脉极广,能及时而深入地了解各方利益诉求和利害关系。
    在此之前,饶家驹已数次参与中国和上海的救济事业。1931年,江淮特大洪灾,他帮助组建了由宋子文任主席的国际水灾救济委员会,任饥荒救济委员会负责人。1932年2月11日,上海“一·二八”战事中,他和万国商团的贝泐少校征得中日双方同意,从早8时起休战4小时,率人从战区救出250名平民和伤兵。1936年,长江水灾,他任救灾委员会主席。“八·一三”战事之初,他两次率员前往虹口战区,救居民到租界。根据历次救灾表现,各界认为他是一个公正、效率高的组织者,获得各种表彰,比如基利斯督战事十字勋章、法国英勇十字勋章和中国政府的嘉禾章,蒋介石和宋美龄曾亲自款待他,以表谢意。
    饶家驹不愿作当面协商交战双方的中介,以N个临时虚拟的身份分别与上海市长俞鸿钧、日本驻沪总领事冈本季正订下了一些非正式的、不成协议的“协议”,达成两点共识:在南市设立一个供非战斗人员居住的区域,在战前、战中保持非军事化;对该区域的权属,双方均主张归属己方。任何人都明白,权属必随战事的结局而转换,饶家驹对双方隐瞒了对立的意见。由于该区域的性质不明,用了一个特指名称“饶家驹区”(La Zone Jacquinot)。就这样,饶家驹用超强的斡旋技巧,或者说,用一连串善意的谎言创造了历史。
    饶家驹的第三国神职人员身份非常适合做中介。各方都承认他是中立的,只是出于宗教道义和人道主义而挺身相救。再者,协议的遵守需要监督者,中日双方却无法找到监督者。日方不愿让欧美各国监督,欧美为避免卷入战争,也不愿监督。中日双方居然将监督责任交给了饶家驹虚拟的委员会。饶家驹声明,“倘发生使该委员会不能继续其担保之形势,则该委员会将通知中日当局,解除诺言,所有安全担保,随之撤销。”也就是说,饶家驹将监督责任又交还给中日双方。作为一名神父,对这种无法承担的重大政治、军事责任,采取这样的态度,完全可以理解和谅解,事实上也是可行的,但任何官方代表却不能这样做。
    1940年6月,耶稣会召回饶家驹,其后,饶家驹赴柏林从事善后救济工作。1946年9月因病去世。

南市难民区:概况

    难民区在法租界之南,南至方浜路(今方浜中路),东、西、北至民国路(今人民路),呈半月形,占据南市老城厢北部约1/3区域。难民区收容了约30万人,超过租界。1938年开始疏散难民,上海慈联会以“疏散回乡”的名义,通过饶家驹拿到两批通行证,输送部分青年难民投奔新四军。1940年6月30日,难民区因乏人主持,宣告解散。
    难民区名义上的管理者是南市难民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会由7名在沪外国人组成,下设办事处,由饶家驹负责。沦陷之初,由1名法国警官带领10多名无国籍白俄巡捕值勤;又由难民组成保安团,维持治安。1937年底,操控者为伪政府“南市自治委员会”。实际掌控者,沦陷前理论上是中方,但战事危急,无暇顾及。沦陷后,移交日方。法租界则始终是有力后盾。
    难民区的经费主要靠募捐,难民生活十分艰苦。成立之初,国民政府拨过15万元,日本驻沪陆、海军司令各捐1万日元。法租界发行慈善奖券,90%拨给难民区。1938年,饶家驹赴美国和加拿大募捐,会晤罗斯福总统,获约70万美元资助。建立之初,每日向难民和区内居民施粥两顿,后发赈米;逐步降低供应范围和标准,定粮标准比监狱还糟糕。入冬,靠募来的棉衣、棉被御寒。虽人员拥挤、环境恶劣,卫生、治安情况均不佳,但在战争时期,能长时间维持这么多人的生命已属不易。

被挡在铁丝网外的难民

    天主教会从各方面提供了帮助:设工场,以增加难民收入;先设草绳工场和板刷作坊,习艺难民有200多人;继办刺绣与花边工场,由法籍拯亡会修女执教,收难民妇女为徒。设医院,由震旦大学的教友医生和护校学生,以及各会修女负责医疗和防疫。设残老院,收130多人,后部分转入天主教安老院和新普育堂。办学校,共有7所,免费收难童2000多名。1938年5月,日方派人查询校政,甚至设指导官干涉校务,停办。后改头换面,以教天主教义和经文为主,兼教识字。近代以来,灾荒和战乱是天主教会传教的好时机,也是信徒快速增长期。天主教在难民中开展工作本身就是广义传教,收效显著:仅诊所,往往一天就有数十人受洗。

南市难民区:一个成功的救赎范例

    这一范例除了在中国抗战期间被反复援引和复制,还促进了国际人道法的订立。
    国际人道法的作用是规范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核心是保护不参加战斗或退出武装冲突的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有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1929年日内瓦公约,但没有保护平民的条款。二战中,红十字会能够保护和救援战俘,但几乎没有对平民,特别是集中营的平民进行援助,而二战中,士兵死亡1500万人,平民竟达5000万人。
    保护平民的理念产生于二战前。1929年,法国医生乔治·保罗提议在战时为平民和生病、受伤的士兵设立安全区。法国政府敦促国际联盟给予国际的和官方的支持。但大多数国家认为这不会被战时任何一方付诸实践。1937年11月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中国代表卡拉姆(L.P.Calame)多次探访南市难民区。经他提议,1938年,第16届国际红十字大会通过了《安全区决议案》,因为南市难民区的案例证明了可实践性。1948年,第17届国际红十字大会通过了《战时保护平民的公约草案》。1949年,63国的代表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日内瓦公约及附件,第四公约就是《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其第15条规定:“任何冲突之一方,得直接或通过一中立国或人道主义组织,向其敌方建议在作战区域内设立中立化地带,保护平民。”其“附件一”是《关于医院及安全地带与处所协定草案》,从中可以看到很多南市难民区的影子。其评注作了更具体的介绍:“第15条是一定数量的实际经验积累的结果……1937年中日战争期间,一个中立区也在上海建立起来……它被称为饶家驹区,是为了纪念成立这个区的人。”1977年,两个《附加议定书》生效,以补充和澄清1949年的公约。在第一附加议定书的第四部“平民居民”、第一编“防止敌对行动影响的一般保护”、第五章“受特殊保护的地方和地带”评注的注释中,再次提及“饶家驹区”的案例。在国际公约中提到人名是非常罕见的,何况是两次!
    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加上两个附加议定书,构成了一部完整的保护战争或武装冲突受难者的“国际人道法”的法典。该法典广为国际社会接受,加入国达194个,比联合国会员国还多。安全区被普遍使用,1990年代,联合国安理会也建议并批准使用安全区。
    宗教本身具有超种族、非赢利的特性;宗教道义包括公义、博爱,具有崇高性。这些特征在特定环境中,往往具有超越政治、军事强权的特殊力量,更具公信力。因此,古今中外各国宗教界在慈善事业方面一直承担着特别的道义和责任。
    (该文作者系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本文标题:饶家驹神父与上海南市难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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