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圣体时“降福”的问题
2011-12-07 10:27:55 作者:周道明 编译 来源:《信德报》2011年12月1日(总第467期)
有人致信向圣礼部请教有关在领圣体时降福的这一“习惯”。他们询问:圣职人员或送圣体员是否可以给予降福?是否有特殊的指导措施及一些特殊的规定?在领圣体时,如果那人不领圣体却双手交叉置于胸前前来圣职人员该怎么办?
2008年11月2日,圣礼部的副秘书——安东尼·瓦德神父,以书信的形式对上述的问题作出了回应。该信说:
圣礼部正在讨论、研究该问题。因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本部答复仅限于下列的原则:
1、在领圣体后,弥撒结束前,主礼降福每一个人和所有的人。
2、在弥撒内,送圣体员不能给予降福,只有司铎有能力给予降福(参阅法典1169.2;罗马祝福礼典,18#)。
3、覆手有其圣事性的价值及意义,以此代替领受圣体是不恰当的,应明确地予以阻止。
4、在宗座劝谕(Familiaris Consortio)第84号禁止人灵的牧者,不管什么样的理由,甚至是牧灵的理由,均不能给离婚再婚者施行任何仪式。任何形式的降福取代领受圣体,在某种意义上,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些离婚再婚者具有天主教徒的良好身份及声誉。
5、同样,按照教会法,那些不准领圣体者,教会的纪律已相当清楚,他们既不能前来接近圣体,也不能接受降福。这包括非天主教徒以及法典已指出的,即“受绝罚和禁罚在科处或宣判后,以及其他顽固地处于明显的重大罪恶中的人,不准其领圣体”(915)。
圣礼部的澄清及说明在弥撒内不能给予降福是非常有帮助的,对在堂区工作的牧者也是非常实用的,尤其是在那些领圣体时予以“降福”已相当普遍的堂区。
然圣礼部的信没有提及儿童,但我们经常看到尚未初领圣体的孩子,双手交叉置于胸前——为表明他们不领圣体,同时,表示他们对至圣圣体圣事的尊敬——在领圣体的队伍中紧随着父母前来。这种尊敬既是恰当的又是值得赞赏的。
不过,有时主礼或送圣体员认为他们的这种姿势是要求特殊的降福“取代”圣体的含蓄表达。虽然,降福孩子的意向是好的,但应该清楚,主礼在弥撒结束时降福每一个人,包括小孩子,因此,领圣体时不能有其他任何的降福。
编后语:不能忘记,在领圣体时给非领圣体者降福的最大危险在于:削弱、漠视基督真实性的临在,把圣体等同于主礼的降福或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