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重建,从老太太抓起
2011-10-19 16:12:02 作者:李扁 来源:李扁的网易博客
最近有两个老太太,把中国社会搅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一个是彭宇案。南京老太太不知被谁人所撞。这都不要紧,反正是倒在地上。老太太不能无端倒在地上,所以一定是有外力或者外因的作用。好了,不管是抓谁,反正老太太抓住了一根稻草。这根稻草是一个人——彭宇。
彭宇不干了,明明是她摔倒了,我好心去扶,结果老太太坚决咬定是我撞的,这良心实在是大大的坏了。那就告官。一告不要紧,官上是讲证据。既然彭宇拿不出没撞的证据,那只好依常理了——你不撞你救她干嘛?反正现在好人都死绝了,也不在乎多死你一个,你赔40%吧,也不多,四万五。你没撞老太太不要紧,谁让你撞上这一档子事?算你倒霉,你还是认了吧。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这是一条重要经验。现在是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时代,对于南京彭宇案,全国人民感到既新鲜又刺激,与以往的经验大不相同。就好像学生在课堂上听着老师老调重弹,昏昏入睡,突然老师讲了一个黄色讲话,全班轰堂大笑,男生女生,顾盼生辉,所有睡着的学生也立即清醒无比,兴奋莫名,争相传诵,回味无穷。
在这件事情上,全国人民展现的学习能力超强,可谓史无前例。全中国地不分东西南方,人不分男女老幼,大家都学会了新的一招:不做好事,从不扶开始。任谁倒在地上,坚决不扶就对了。尤其是倒地的老太太不能扶。
扬州一个年轻人不懂事,一位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年轻人条件反射地赶紧上前搀扶,把老太太扶得快要起来了,老太太正要张嘴说谢谢,幸亏年轻人的同伴反应得快,大声予以制止:“你赶紧松手,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麻烦可就大了!”年轻人像触电一样,赶紧撒手跑开,老太太立即摔回去了。
山东滕州男子葛某在散步时目睹了一场车祸,但他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既没救助伤者,也没有向公安部门报警,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车辆逃之夭夭。然而,令他万没想到的是,被撞的人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江苏一名94岁的老太太在买菜途中不慎滑倒在积雪上不能动弹。周围群众害怕救助会惹出麻烦,于是便一直任其躺在那里。某地的某女被倒地的某男抓住了裤腿,她警觉躲开,坚决不扶,后发现此男是其老公。某男在雨中开车,被人拦住,因为一个老头摔倒了,需要救治,此男不但不救,还劝别人莫管闲事,后发现此老头竟是自己岳父。
全国人民都学会了不扶。还学到了另外一招:万一咱要是摔倒了,谁要是上来扶的话,咱就一口咬定是他撞的。
重庆的老头儿学会了:一位89岁的老大爷,不甘人后,老而好学,他摔了一跤,有个司机去扶,他一口咬定,就是他撞的。新闻说:老大爷摔倒的人行道边,是一个报刊亭,女老板说目击了整个经过。她说,老大爷当时走在路上,不小心摔在地上,这时后面开来一辆公交车,司机停车下来扶老大爷,老大爷就说自己被车子撞了。一家小吃店的老板说,他也亲眼看见老大爷自己摔倒,他说,他还建议老大爷先去医院,但老大爷一直坐在地上,不愿意走。清洁工、摩的司机,还有一些经营户都说,他们能证明司机没有撞到老大爷。但是老大爷坚决不受这些人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蛊惑,他意志坚定,头脑清醒。他说,司机当时还想给他100元钱,让他自己离开,但他没接受,想先到医院去看病,等儿女来了再解决。他说他今年已经89岁了,身体还算硬朗,当时走的那条路也比较平坦,不可能自己摔倒。
江苏如皋市81岁的石老太太也学会了。司机殷红彬发现三轮车压着一个老太太,他停车将老太扶起,交给路过此地的一位和老太相识的村民,但以为大巴车是肇事车的村民却将殷红彬拦住“不让走”,怀疑是他撞了人。老太太当时虽说了感谢,但对南通电视台《城市日历》记者坚称,就是那辆大巴车将自己撞倒在地的。后来由于司机开的大巴车上有录相,全程记录了经过,竟将这个事情洗涮过去了。
武汉的女士学会了。一女士在汉口民权路铜人像附近被电动车撞倒后,被一名15岁的男孩扶起,女士咬定男孩为肇事者,而男孩表示,肇事的是前面一辆电动车,他在后面看到后才停车相助。
天津的老太当然更早就学会了。“天津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天津王老太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受伤,车主许云鹤下车将其扶起,却被王老太指认为驾车撞她。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理由之一为老人因被车主突然驶来的车辆惊吓而摔倒。
不扶的事继续发酵,全国人民的学习热情高涨。老太太倒地不扶,老头子倒地也不能扶,年轻人倒地更不能扶,很快,小孩子倒地也就不扶了。
近日,佛山女童两次遭车碾压,18路人视若无睹。这十八路人,应该说是有学习能力的,能够与时俱进,没有脱离时代的洪流。眼看着这个新的经验,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传遍全国,形势一片大好。没有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竟冒出一个又老又丑的拾荒老太太,跑去把小女孩捡了起来。这位老太叫陈贤妹,今年58岁,身高仅一米四多,体重不到40公斤。这个事情出来以后,又是通过网络传遍全中国。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全国人民都陷入困惑:你要说见死不救,咱就统一见死不救;凡是谁敢上前救,咱就一口咬定是他撞的。这岂不是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结果出来这个老太太,把眼看要形成的统一秩序又搞混乱了。那咱以后,到底是扶还是不扶?到底是咬还是不咬?这太难搞了。
这真是,两个老太太,搞坏一锅粥。这么一来,你让法院怎么判呢?这实在是一件奇异的事。国家有关方面,能不能出台一个东西,或者一个法律文件,规定一下?首先统一一下老太太的行为标准。不能任由两个老太太,就把人心搞乱掉了,什么是是,什么是非?这真是。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