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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修院院长进一言


2011-09-28 14:35:52 作者:浊浪孤舟 来源:《信德报》2011年9月1日,25期(总第456期)

    “为司铎之培养,大修院是必需的。在大修院中所施予修生的完整教育,应指向一个目标,即按照耶稣基督乃导师、司祭与牧者的标准,培养他们成为真正的牧人。”
   “修生之教育有赖于明智的规则,尤其赖于适当的教育者,因而修院的上司与教授均应来自最佳人选中,且曾经过细心的准备,学识有基础,有相当的牧灵经验,尤其在灵修与教育心理方面要受过特别训练。”
    “上司与教授均应深知,修生培育之成败,系于彼等之思想与作风者至钜,因之务希能在院长的领导下,同心同德,行动一致,并在彼此与修生间打成一片,形成符合耶稣祈祷‘使他们合而为一’的大家庭,而使修生对于自己的圣召喜爱日深。”(参阅《司铎之培养法令》4,5)
    从以上三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到教会对修院教育是多么关心和重视。本人在修院教书多年,对目前中国修院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比较切身的体会和认识。
    首先,作为修院的院长,他应该能集思广益、谦逊自下,在修院的管理方面能善于和乐于听取其他人的意见,真正和所有修院的人团结合作,让他们感觉到修院就是自己的家,并乐于为修院的良好发展献计献策。如果院长独断专行,则修院其他人就会感到不被重视,从而对院长“敬而远之”,对修生也造成很坏的印象和冲击,甚至影响到他们以后的铎职生涯。有鉴于此,作为修院的院长不能不三思而后行,因为在教会里,真正的权利意味着爱、服务和牺牲。
    其次,作为修院的院长,他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修院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学校,院长也不能像校长一样发号施令就行了。他应该不断地在生活当中学习耶稣良善心谦的榜样,真正做到以德服人,以德感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修生中树立威望,使他们心悦诚服,为了良心的责任与超性的动机而接受长上的权威,而不仅仅出于怕情而消极地接受修院的各种安排。
    最后,作为修院的院长,他应该胸怀宽广,能容纳异己,用人唯才,用人唯德,切勿用人唯亲。当年辅仁大学的教务长刘复先生在聘请大学教授时的原则是以学生和学校的利益为前提,以教授有无学问和责任心为标准,没有党同伐异和个人好恶之念。一个教会大学的教务长为了培养社会有用人才尚能如此,更何况身负为教会培养牧人的修院院长呢?
    衷心希望中国教会的修院教育能更加完善与更新,并献上馨香的祝祷! 

本文标题:向修院院长进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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