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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圣经应有的态度


2011-09-06 15:32:37 作者:马千里 神父 来源:《信德报》2011年8月10日,23期(总第454期)

    圣经是天主的话,所以在读时就应该跟读其他的书有不同的态度。读经又是基督徒生命成长的一个基本条件,也是基督徒跟天主沟通的媒介,所以,读经时要用自己的心神来读。“心”是代表一个人,“神”是读经的工具,没有“心”的人读不进去,没有“神”的人也读不出来。只用头脑读经,对人的灵性没有帮助。因为头脑不是真正接受天主的话的地方,乃是作翻译及传达的工具而已。

一、应怀有诚敬的心情读经

1.诚实的心
    天主所喜爱的是“那出自内心的诚实”(咏51:8):“上主的眼遍察各地,对所有专心忠于他的,他必大显威能,加以扶助”(编下16:9)。一个诚实的人,心地纯洁,与天主之间容易沟通,对于天主的话也容易明了及接受。相反,一个内心不诚实的人,心怀诡诈,会曲解天主的话,会逃避天主的光照和指责。
2.敬畏的心
    敬畏上主,是智慧的开始。(咏111:10;箴1:7)不论是谁,只要他敬畏上主,上主必指示他应选的道路;上主亲近敬畏自己的人民,也使他们认识自己的誓盟。(咏25:12,14)没有敬畏的心,读经必定毫无所得,甚至还会有反效果,使他更顽固倔强。因为没有敬畏的心,就不把天主的话当一回事,就会用人的标准来衡量天主的话,结果是不服与抗拒。
    曾经有一位教友,我劝他读经,希望天主的话能改变他。读了一段时间后,他给我说,圣经上的话都淡而无味,引不起他的兴趣,他甚至主张根据我国的四书五经来修改圣经。天啊!你看他读经的收获及效果!一个对天主心怀敬畏的人就全然不同了,他读天主的话,感受是敏锐的,领会是正直的,结果是受到天主的光照,认清自己,而彻底改变。
    又有另一位教友,我也劝他读经,他是脾气暴躁、在家里谁都想躲开的人物。初时我带领他,以后他自己读,过了几个月,我发现他有了改变,居然跟家人一起说笑着来教堂。弥撒后我问他读经的情形,他说:“起初真不容易,有时甚至困难,我只好照你吩咐的祈祷。这样恒心地坚持下去,天天读经。有一天,得到了光照,豁然开朗,看清了自己可怜的面目,原来改变的应该是我,不是别人。过去我一个人读经,现在是全家一起读,是天主用他的话教导了我们,读经对我们已经是一件乐事,不读反而觉得不自在。”感谢天主!这才是读经应有的效果。

二、应怀有开放的心读经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人的话”与“天主的话”之间的差别。简言之,话虽是传达说者的意念,但人传达的意念是死的,而接纳这个意念的人,是将它变成自己的思想。可是,天主的话虽也传达天主的意念,但那个意念是活的,凡接纳那个活意念的人,要受到它的改变。这就如同食物一样,人吃的食物是死的,吃的人是将食物中所含的各种营养吸取来变成自己的生命;而耶稣圣体也是食物,但是活的食物,吃的人可不是将耶稣变成自己的生命,而是吃的人的生命要变成耶稣的生命,这即是我们常说的分享天主的生命。这其间的差别真是太大了。
    “天主的话确实是生活的,是有效力的,比各种双刃的剑还锐利,直穿入灵魂和神魂,关节与骨髓的分离点,且可辨别心中的感觉和思念。”(希4:12)
    所以,我们读经时应该有一颗开放的心,一个关闭的心是无法读经的。如果一个人心里有成见、有偏见、有保留,就是自己在心里放了一道屏障,隔绝了天主的话。所谓的开放,就是将自己完全摆在天主面前,敞开自己的心,愿意接纳他的每一句话,喜欢的也好,讨厌的也好,统统照收,让天主的话进入我们里面。人对人可以保留,可以关闭,但对明察秋毫的天主能办到吗?因为“没有一个受造物,在天主面前不是明显的,万物在他眼前都是袒露敞开的”(希4:13)。许多人自作聪明,想欺瞒天主,其实是自欺罢了。

三、应怀有改变的心读经

    马尔谷福音开宗明义就提示我们:“时期已满,天主的国临近了,你们悔改,信从福音吧!”(谷1:15)“悔改”是我们读经时必须做到的功夫,而“信从”则是我们读经应有的结果。所谓的悔改是彻底改过自新,在很多时候,由于虚荣心的作祟,我们总是感到应该改变的不是我们自己,而是别人。甚至在读经时我们也会想,这段经文应该叫某某弟兄或姐妹来读才对,这也即是为何我们读了这么多年的圣经,却甚少有改变的原因。我们就像祈祷时所念的光荣颂后半段一样:“起初如何,今日亦然,直到永远”,我们总是老样子,一成不变。
    我看过一本名叫《主啊!改变我》的书。这是一本很有阅读价值的书,作者写出了她心路改变的历程。柯艾芙夫人读了那么多年的经,甚至还带领别人读经,所希望及祈祷的是别人的改变,尤其是她丈夫的改变,她孩子的改变。可是,有一天她得到了圣神的光照而恍然大悟,认清了应该改变的是她自己。于是她痛哭流涕地祈祷说:“主啊!不是改变别人,不是改变我的丈夫,不是改变我的孩子,乃是改变我!”
    改变自己是件很辛苦的事,经过了一段相当痛苦的日子,靠着天主的话的大能,她真的改变了。她自己感觉到了这种改变,别人也看到了她的这种改变,于是她也带动了别人改变,尤其是她的丈夫及孩子的改变。当她有一天读到:“我已同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我现今在肉身内生活,是生活在对天主子的信仰内;他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迦2:19b-20)在这句话的空白处,她加了批注:“自我逊位——基督作主”。
    传说长矛刺透耶稣肋旁的那位罗马兵是个独眼龙,名叫龙金诺。由于他的一念之差,他刺向耶稣,耶稣肋旁流出的血和水,射到他那只瞎眼上,立刻治好了他的眼。他感激之余,放弃了军旅生活,做了基督徒,以后走遍各处,为耶稣基督作证。他的证词非常简单:“他为我死——我为他活”。这样他成了初期教会的圣徒。
    这即是彻底的改变,我已不再为我生活,而是为基督生活。我国人常说的“昨死今生”、“前后判若两人”,就是指的这种改变了。我们做了基督徒,不光应“效法”基督,而且也应“活出”基督,在我们身上放射出基督的光芒,照耀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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