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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铎——祈祷与圣事的专家(一)


2010-06-18 10:01:55 作者:任亮杰 修士 来源:《信德报》2010年6月10日,17期(总第412期)

    司铎是教会的公开代表,并且有时更是基督这个教会主人的代表。“代表”这一专有名词需要进一步地澄清。因为通常情况下,它仅仅只被用来指代代替别人的人。然而从神学上来讲,代表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一个机体上的概念。司铎被设定肖似基督,这样基督能在他内工作。作为基督的奥体——教会不是让她的司铎们在不同的地方祈祷或是敬礼,而是使其成为这一奥体的各个器官机体,通过这些器官机体来祈祷和宣示她的信仰。除非通过那些经由公开祝圣而具有合法神职资格的人们,教会及其首领基督的行为与工作是不能实现和开展的。这些行为与工作严格属于救赎的范畴,不能由某个仅仅具有代理权力的人来代表完成的。
    通过祝圣后的司铎成为一名神职人员,一名以公开方式体现教会存在本身的神职人员。不仅如此,司铎还是基督的代理人和代表。为了教会能够有效地服从于基督——生活的天主,一些人和行为的存在是有必要的。这样基督能使他自己在其中成为有形可见的,并亲临于圣事之中,在基督的行为及其教会的行为之间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基督必须通过他的代表们显示自己的行为,所以司铎有时必须具备一种代表教会首领——基督而行动做事的能力。虽然这些行为可能属于教义、敬礼或牧灵管理的范畴,但是不能只被简单地归为其中的任何一个。当司铎作为一个纯粹的工具而行动的时候,他不是在使用他自己的能力,而仅仅是让基督或圣神的能力通过他而工作。
    作为天主子民精神上的领袖,公务司铎在祈祷生活和圣事生活领域中负有特殊的责任。“一个不祈祷的司铎”这句话从根本上说来就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在许多方面,司铎的祈祷类似于其他所有基督徒们的祈祷。但是,平信徒有权指望司铎在祈祷方面富有更多的经验,即与天主之间更深沉的亲密关系,并且具有对别人进行解惑的能力。不幸的是,许多信徒并不觉得他们大多认识的司铎们在指引他们的内心生活上有多深的造诣及真正合格的。有些司铎给人的印象是太忙于、太潜心于日常事务,于是就不能腾出时间来与主会晤、默想或对人们进行灵修指导。
    祈祷不仅仅只是一种人性行为。正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所说的那样,在祈祷中,“真正的主角是天主”。只有我们允许天主临在于我们的祈祷之中,我们的祈祷才会成为纯正且富有生命力的祈祷。对疲倦消沉和灰心丧气的人来说,这样的祈祷是医治他们的一种良药。它可以提醒我们受造物的美好和天主救恩行动的恩惠——包括天主战胜世界上的种种罪恶和死亡,它使我们对将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因此,祈祷是精神安宁与喜乐的泉源,也是失望和恐惧的解毒剂。
    《天主教教理》的第四部分专门谈到了祈祷这个神圣的话题,其中提出许多关于司铎培养自身与天主关系及帮助司铎从祈祷方面帮助人的有效益的建议。其第二部分对《天主经》中七个祈求的分析显示出这段经文与耶稣个人祈祷的密切关系。就如我们在若望福音第十七章中所看到的那样。在为教会的祈祷中,司铎纪念着所有可能有特殊需要的人们:那些遭受着痛苦和磨难考验的人们、病人和临终者、陷于诱惑当中或被罪恶的淫威奴役着的人们。同样,也为那些显露出善意及结出圣德果实的人们祈祷。他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为教会、教宗、主教们、同道司铎和堂区信友的祈祷。
    司铎的圣事及礼仪圣职是他祈祷生活的一种延伸。忏悔圣事之职赋予司铎一个为那些正在努力寻求战胜他们罪恶生活的人们而祈祷的机会。好的听告解司铎,往往会充分利用忏悔圣事,在忏悔圣事中,他和整个教会一起接纳悔罪者。忏悔圣事显示出了司铎作为教会正式代表而接纳悔罪者的不可或缺的角色。
    前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意识到我们如今所处的时代当中,热心办告解圣事的信友人数不是很多,因而呼吁司铎们制定一种和好圣事的牧灵方略。司铎们必须提醒基督信徒们需要和天主建立一种个人亲密的关系,并且必须唤醒他们内心的罪恶感,以一种要求通过教会的圣事而领受到内心释放的愿望。
    最重要的是,司铎的热心生活应该以圣体圣事和天主圣言为中心。按照梵二会议的精神,圣体圣事本身含有“教会的全部灵性财富”。大公会议认为,圣体圣事是司铎所主持的信友们聚会的中心。司铎在整个生活中应该努力在自己的行为内实现基督的行为,即那在圣体圣事中所祭献的基督的行为。在意识到这种伟大的奥迹时,司铎应该在举行弥撒之前努力作充分的准备,并在每日生活里,应该通过朝拜圣体和其他热心神工,时刻保持一种与基督的密切关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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