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骑着一辆破旧的男式脚踏车,奔波在忙碌的人群中;他,总是衣着朴素,常常只有两件换洗的衣服,却为许许多多认识与不认识的人服务着;他,为人朴实无华,勤勤恳恳,是公认的好人。
他曾前往巴黎学习,他是一个很世俗的年轻人,聪明、出色、世俗。他在那里遇见了依纳爵罗耀拉。他做神操并改变了他的生活。他放弃了一切--他世俗事业,而成了位传教士。他成了名耶稣会士,发了愿。
他总是来晚,每次都是站在最后面参与弥撒,听神父讲道,他之所以来晚,是因为他要照顾东院的一位鳏居的老人陈大爷。十年前,陈大爷患脑血栓落下了后遗症,半身不遂,一直都是他照顾着。
为给他人创建一个美满的家庭,他在美国东纽瓦克就写下了《家庭教育》一书,几个国家的电台为他专栏播出。他还翻译了海外的《亲子之间》等名著。他对各种宗教都有过深入研究。
他是个忙人,因为他活做得好,用的料也好,收费却不高,而且值得让人信赖。如果他能按约完成工作,他决不拖延;如果他不能,也从来如实相告,从不寻找什么借口。所以他远近闻名,有干不完的活。
每次来这里,我都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家乡的老本堂吴养直神父,他的圣名是巴尔多禄茂,家乡人都称呼他为吴巴尔神父;有时也会在这里为他老人家念经祈祷,表达对他的思念。吴巴尔神父2015年去世。
有一天,我发现他没有来上课,打电话去他家,他妈妈说他已经离开家了,又说他曾经失踪过一次,事后又回来了。听她的口气,好像不太担心。
在学校里,他领受了圣事,对天主教的爱也根植于心。霍奇斯8岁时,他和妹妹搬到费城他妈妈那里,但他马上知道那不是他要的生活。离家最近的绿草地也大约在13条街以外,每人都觉得自己是人上人,很了不起。
1994年他结识了一位教友(也是他的代父),在这位教友的引领下,他开始认识了教会,学会了念“玫瑰经”,“慈悲串经”等祈祷的经文,在天主、圣母的助佑下,他的冠心病竟奇迹般地不治而愈。
我跪下来亲吻他的戒指,当时他已经不戴教宗的渔人权戒了。他以父亲般的目光凝视着我,站起来降福我。 问: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教宗方济各的景象吗? 答:我进入教宗方济各的书房时,他以众人熟知的热情欢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