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韩国立法部门决定将废除“通奸罪”的决议提交国会审议。赞成者坚持这属于个人私事,反对者认为,合理但应暂缓,因通奸罪关系到家庭分裂及子女问题。
这些回答有些尖锐地表达:玛利亚·玛达肋纳这个人被工具化了,被借用来宣传女性担任神职,或至少是执事一职,并同时推动废除神职人员单身的传统。
2、515、2-主教建立、废除或变更堂区。 3、531-规定为堂区服务时所得奉献的归属,以及执行职务的圣职人员的酬劳。 4、536、1-每一个堂区建立牧灵委员会。
但专为某些人士保留私人座位的习惯,应予废除[122]。尤其在新建的圣堂内,跪凳或椅子的安排,应能使信友易于按照礼仪各部分的要求,以不同的姿势,参与礼仪;并应使信友便捷地前去领受共融的圣事。
主教在咨询司铎谘议会的意见后,可以设立、废除或变更堂区(can.515#2)。堂区可以是地区性的,也可以是团体性的(属人的堂区)(can.517,518)。
对他们要用耻辱和酷刑,或栽赃问罪撤他们的职,甚至判他受可耻的死刑。……(参智2:10~20)多少年来,此类恶人恶事我们见的还少吗!?总之鞭打存青痕,舌击碎人骨。
这使他最终将重轭扛在自己肩上,经受别人的不理解、背叛、拒绝,直到被判死刑,甚至在十字架上忍受宗徒的逃离。然而耶稣仍忠信于天父,直至生命的结束。
当时的法利塞人和经师就有过类似的错误教导,耶稣批评他们说:“梅瑟原说过:‘你该孝敬你的父亲及你的母亲’;又说:‘咒骂了父亲或母亲的,应处以死刑。’
俞尔衡对承办法官说:“这件事并不是我做的,你判我死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的。”一些人以一言既出,决不收回成命为荣,他们舌锋如火,以舌杀人!“鞭打存青痕,舌击碎人骨。剑刺死的人虽多,还不如舌害死的人多。”
但是1610年,利玛窦去世后,接任他的龙华民神父,却对利玛窦的思想和传教方法持有不同态度,他在接任中华耶稣会总会长后,极力主张废除天、上帝、天主等词,认为容易使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中本有的神祗,因而对至高者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