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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罪恶”和陋习,基督徒守住了“底线”


2022-03-08 12:06:08 作者:康志杰 来源:信德网

刚毅和尊严是她的服饰;

她一生岁月,只叫他幸福,不给他烦恼。

——《圣经·箴言》31:25;31:12




连日来,F县铁链女事件引发网络关注,事件披露,人神共愤,此为迄今共和国互联网最大事件,没有之一。无辜者被拐卖,被虐待,被性侵,沦为生育工具。针对这种阳光下的群体犯罪,网络从女性、人性、贫穷、愚昧、法制观缺失等多层面展开了讨论。

笔者是从事基督宗教来华史研究的学者,学科研究带来的敏感与兴趣,自然对自己研究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X州,特别是F县的基督徒——他们对拐卖妇女持何态度?他们生存在中国社会文化背景之下,是否也染上了男尊女卑观念?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形势下,男性基督徒如何解决婚姻?带着这些问题和疑惑,笔者进行了调查访问。文章是调查基础上的思考,用文字展现给朋友,或许对理解当下的基督宗教有些许帮助。

1.“十诫”软化了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婚姻挤压

晚明天主教传入中国,基本是以家族为纽带传承信仰。为了信仰生活的纯正,为了使信仰群体更加具有凝聚力,教会家庭(家族)之间常结“姻亲”,并利用家族、姻亲的裙带关系扩大天主教影响——“奉教的,不用提,不是姑姑就是姨”——这首民谣反映了信仰者之间的血亲关系,鲜明生动地展现出教友家庭因为信仰自然形成婚姻圈的事实。但是,假如某个生存空间出现男多女少,又出现买卖女性的情况,教会内的未婚男性怎么办?

天主教X州教区是一省教友最多的区域,F县约5,000天主教信徒,教堂设在县城,另有十多个会口分散在14处,面对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少数男教友没有对象,会用“领媳妇”的办法加以解决。“领”是动词,“领回”、“领来”之意。如何“领”?基本程序是男方到西南贫困乡村,找到愿意外嫁的姑娘,双方见面,印象不错,准新郎拿出一笔钱(类似聘金或聘礼,且数额较高)给女方家长,于是一桩姻缘尘埃落定。

为何是“领”,而不是“买”?此问题涉及信仰的基石“十诫”。十诫的第六至八条的内容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偷盗”概念可延伸到“非法买卖”、“欺骗”等犯罪层面,如违反,不但背离“上帝造人”之初衷,也让人世间的纯洁之爱、夫妻之爱蒙羞。站在信仰的制高点,信徒们坚定地认为,买媳妇与领媳妇有着本质区别,“领”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外嫁的姑娘与原生家庭一直保持亲情联系,不强迫,不伤害,将婚姻牢牢锁定在道德、法律的约束之中。

基督宗教认为婚姻是神圣的,一夫一妻,不可拆散,隐涵着神的计划与旨意。F县少量男教友到西南地区“领回”的媳妇,均为非信徒,嫁入教友家庭之后,有部分领洗入教。婚姻需要磨合,如出现家庭矛盾,神父、修女及热心模范教友会出面协调解决。

与天主教的分布相似,J省基督徒多集中在J省北部。信徒多,但经济落后,南部反之。当X州等地拐卖妇女没能有效遏制,反而愈演愈烈之时,基督徒婚姻家庭却平衡发展。基督教堂有礼仪崇拜,平时有团契、圣经分享,灵活小型的团体活动为未婚基督徒提供了交流平台。各类宗教活动传递着信仰的价值与规则,淡化了性别比例失衡导致的婚姻挤压,带来基督徒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2.“敬畏生命”的理念淡化了“重男轻女”传统观

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观念缘起于宗法社会,由此导致“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韩非子》)陋习。生存在中国文化背景之中的基督徒受传统观点影响,也希望家添男丁,但敬畏生命,反对堕胎、提倡自然节育的价值观,将性别歧视之恶牢牢遏制。这种观念熏陶下的基督徒家庭,如果全是女娃,按苏北风俗,长女招亲入赘,余概外嫁。由于是自然受孕生育,基督教群体内的性别处于正常水平,并由此成为基督徒群体的福祉,一位苏北基督徒自豪地说:“教会不缺姐妹”。

基督徒尊重女性,源于信仰中的“性别尊严”。《创世纪》记载: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创造的,这就是人性的尊严,不关乎男女、智愚、老幼、残健,正因为如此,天主教传入中国之后,曾反对纳妾制,将纳妾者排斥在教会之外;反对溺婴,开办育婴院。近代以后,随着基督新教来华,关注女性,提倡天足,开办女学,成为基督宗教共同努力的方向,传教士为中国女性争取的福祉,仍可以在今日中国找到诸多印记。信仰的传承让今天中国基督徒保存了敬畏生命、反对堕胎的传统,由此保证了信仰共同体内性别平衡,即便出现“领媳妇”的情况,也只在少数。

基督宗教作为制度型宗教,注重信徒的学习与培训:基督教有经常性的团契,为未婚男女相识提供条件;天主教有婚前辅导课程,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青年进行家庭伦理、信仰传承与实践以及生理、心理等多方面培育。通过学习,信徒们对生命的起源产生敬畏、对婚姻的神圣真心渴望、对天国的期盼、对地狱的恐惧……当现实生活中出现“罪恶”的时候,他们持守住最基本的底线;当“传宗接代”这种传统观点不断膨胀,并导致性别严重失调的时候,基督徒把敬畏生命视为责任与义务,尊重女性则成为信仰的具体表现。

3.融合信仰元素的祭祖弱化了“传宗接代”的祈盼

晚明天主教传入中国,清朝初期发生礼仪之争,争论内容集中在三个层面:祭孔、祭祖、译名,但影响中国天主教走向的主要是祭祖。参加争论的分为两派:一方是耶稣会,这个在宗教改革之后创组的新修会,带着宽容、开放的心态,认定祭祖是中国习俗,是世俗性的人文活动,而非宗教性的异端;另一方是道明会和方济各会,他们为了捍卫天主教信仰的纯正,认为祭祖是迷信,与天主教信仰相左,信徒不能参与。

礼仪之争成为西方了解中国文化的窗口,秉持适应中国文化习俗策略及务实原则的耶稣会最终得到康熙的认可,虔诚而保守的道明会、方济各会落败,按“利玛窦规矩”成为在中国内陆传教士的行为准则。

就礼仪之争的内容来说,祭孔复杂,且只关乎读书人;译名过于学理化,草根教友不会关注,唯有祭祖,其认同感、归属感,成为族群的凝固剂,今天,与祭祖理念息息相关的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节日,就是腾出一个空间缅怀已逝亡灵,激发生命活力,这是国家层面对中国乡情、亲情的认可。可以这样认为,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有匍匐在祖先神灵之下祈求庇佑的心路历程,但是祈求的内容、层次有所不同。笔者在清明祭祀离世的父母,感谢养育之恩,此为小祭;到沈阳锡伯族家庙祭拜,怀念先祖为了祖国领土完整,为了保卫、建设祖国边疆,舍小家、保大家,义无反顾,举家西迁的伟大壮举,此为大祭。

祭祖仪式是内向性的,向上升扬是家国情怀,向下沉淀是血脉崇拜。“沉淀”容易走向狭隘、偏激,民间将家庭无男嗣者视为“断香火”,其先祖亡灵变成了孤魂野鬼。为了延续香火,祭祖礼仪中的社会教化功能逐渐被支解,生命意义粘滞在生物层面,一旦遭遇生存空间中的女性稀缺,那些在传宗接代泥潭挣扎的生命就会逮到时机,买卖妇女,然后将手中的商品转化为生育机器,以达到续香火、获荫庇之目的。传宗接代观念成为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乡村)生存的渴望与动力,其恶果是拐买妇女儿童屡禁不止,性别比例严重失调,JS省北部一带流传“只要云南在,不怕没后代”的恶俗调侃,则为拐卖妇女以达到传宗接代之目标的现实写照。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基督徒也希望家添男丁,但是融入信仰的祭祖仪式,则让这种“愿望”褪色。X州天主教家庭(族)没有祠堂,春节没有祭祖活动,祭祖分别在清明和炼灵月(追思已亡,每年11月2日)进行。炼灵月仪式主要是献炼灵弥撒和各种祈祷活动,清明节在各自家庭(族)墓地念经、洒圣水。炼灵月是天主教礼仪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间在西历的十一月,礼仪一般在前八天时间举行,教友们扫墓祭奠,追思亡灵,是对中国祭祖礼仪中“感恩”、“尽孝”内容的补充,同时也是对纯粹的传宗接代观念进行修正。

相比较天主教纪念亡者(祭祖),JS北部基督新教的仪式更加简洁。信徒去世,举行追思礼拜,清明时节,基督徒扫墓,废除烧纸等习俗,移风易俗,鲜花代替,简洁环保。

以炼灵月(天主教)和追思礼拜(基督教)为载体,基督徒将祭祖元素融入其中,但主旨与目标明确,那就是——追思亡者、燃起希望、更新生命,原本隐藏于传统祭祖仪式中的传宗接代观,逐渐褪色。在基督宗教信仰者看来:信仰是一种责任,“祖”是要祭的,但人生的意义不能仅仅停留在生物层面,上爱天主,下爱世人,由“道”之爱至“肉身”之爱,人生才拥有价值与意义。

X州以及F县的基督徒面对拐卖妇女、虐待妇女的社会现实,把持了道德底线,与他(她)们婚姻观、女性观、祭祖观与融入信仰元素有一定的关系:敬畏生命的信仰理念,让这个群体保持着对女性应有的尊重;反堕胎让这个小共同体内部的性别比例没有掉入失衡的泥潭;祭祖体验生命神圣的感召,覆盖了传宗接代的纯生物价值观,世俗生活中一点一点融入“神圣”色彩,基督徒的行为规范自然而然进入到道德、法制的轨道。

人类文明的精神家园有许多共通之处,中华民族在文明历史进程中同样积累了丰富的精神宝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为道德关爱;“仁者爱人,兼爱非攻”,此为宇宙情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X州的基督徒守住了底线,但并非是唯一持守者,在网络不断撕开被拐卖妇女悲惨人生的时候,许许多多有良知但不知名姓的非信徒同胞同样在呼唤人性,发出正义之声。F县的D集村是缺乏法制观念的蛮荒之地,是被共和国阳光忽略的黑暗,但愿960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充满阳光,中华大地不再有铁链女、铁笼女,地牢女之悲剧;更祈盼“每位女性的尊严都能够变成这个世界的核心”(教宗方济各2020年天主之母节讲话),因为尊重女性、关爱女性,是检验社会文明的一把标尺。

康志杰 写于2022国际三八妇女节

作者简介:康志杰,女,锡伯族,湖北大学教授(退休),从事基督宗教来华史研究,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发表论文百余篇。

本文标题:面对“罪恶”和陋习,基督徒守住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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