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偷盗(申5:19)是让我们爱护自己和他人的财物,不可贪图不义之财,也不能以变相的偷窃如:以假充真、短斤少两、放高利贷、赌博等不正当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或其他物品。
结果是:财物积得越多,快乐却变得越少。真正的修士所走的路就完全不同了。
圣若望也告诉我们:“谁若有今世的财物,看见自己的弟兄有急难,却对他关闭自己怜悯的心肠,天主的爱怎能存在他内?”
“我愿意给这最后来的和给你的一样,难道不许我拿我所有的财物行我所愿意的吗?或是因为我好,你就嫉妒吗?”(14—15节)。
例如,在耶稣关于主人在一天不同时间召工人去葡萄园的比喻中,那些首先来到的确信自己会比晚到的人享有得到更高工资的权力;但是主人给每个人的一样多,并说,“难道不许我拿我所有的财物,行我所愿意的吗?
当我们开始有任意享用的思想的时候,我们就开始以个人财物的所有者自居,这是侵夺了天主的所有权,是骄傲作祟,是和当初原祖父母所犯的罪相同的。事情可能没有那么明显,但道理是相同的。
(参:阅玛五3)「他们把产业和财物变卖,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二45)。这句话清楚的表达出初期基督徒热心从事的首要任务。
(参:阅玛五3)「他们把产业和财物变卖,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二45)。这句话清楚的表达出初期基督徒热心从事的首要任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不自由的时候,我们可能是罪恶的奴隶,是金钱、权势、地位、财物、名誉等等的奴隶,这时,天主自会派人引领我们走出不自由的地方,由奴隶变成自由人,因此只有依靠天主,我们才能获得完全的自由
神父拒绝赦罪的情形有:告罪者不愿离开犯罪的机会,继续公开过着罪恶的生活(如:同居者不离开姘夫或姘妇);不愿弥补因自己犯罪对别人所造成的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失(如:偷人财物,神父叫其归还,能还而不愿还,毁谤人能道歉而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