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需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注意划清宗教与非宗教的界限,并非涉及宗教的都是宗教问题,不能把宗教问题泛化。
他们不知这是天主的命令,未深思圣教神职人员为我们教友操心劳力、施行圣事、管理灵魂,我们本应理当供给教会一切费用。大家都知道,圣教会的经费来源依靠教友。
这个好与善的标准乃由无限尊威的天主所定立、所管理、监督和评判,绝非人们随心所欲、自我感觉的好,只有达到天主所规定的标准,按着天主的意愿和要求办事,才能说自己的心好。
因此而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以及对流浪人口、无业游民缺乏相应的收容、救助等管理措施,导致了该地区治安状况的混乱。
当代中国社会最需要什么样的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概要)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刘继同教授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教会社会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的英明战略决策,是中国社会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与战略的重大历史转变
这些人应当先受试验,如果无瑕可指,然后才能作执事⋯⋯执事应当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善于管理自己的子女和家庭,因为善于服务的,自可获得优越的品位,而大胆地宣扬基督耶稣内的信仰”(弟前三8-10,12-13
所有与天主教会管理当局和梵蒂冈城国有关联的机构,都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从今天起加入国际社会正在建立的法律原则与工具系统中。建立这个系统的目的,为保障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世界中的合理与诚实的共同生活。
本次会议历时两天,特别邀请德籍华人张蕴光先生以塔冷通——解读《圣经》的现代管理智慧与智慧管理为主题,为济南教区以及慕名前来的教友企事业精英们做企业管理的深度讲解与剖析。
在这条法律中,规定了只有印度教徒的贱民阶级,才能享受经济、教育和社会发展的权利与照顾;随后在1956年和1990年修改相关规定后,将权利与照顾对象扩及佛教徒和锡克教徒;但是贱民阶级的基督徒与伊斯兰教徒仍被排除在外
“这些规定适用于梵蒂冈城国的公民和居民,以及在梵蒂冈城国政府、圣座各机构和与其有关的组织中的各类服务人员、所有参访者和获得服务的人”。唯一例外的是礼仪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