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的生命是由天主所计划和为天主所祝圣的,它就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并且自受孕之初,就应该受到绝对的尊重和保护(《天主教教理》,2270号)。
文告中再次强调要尊重人自受孕到自然死亡的生命。教宗指出:谁想要和平,就不能默认侵害生命的罪行。没有足够重视人生命价值而支持堕胎自由化的人,也许没有意识到,以这种方式所寻求的是虚幻的和平。
达12),发生于第六十五周;希腊奥林匹亚历一千九百四十年;罗马建城后第七百五十二年;罗马帝国第四十二年,凯撒奥古斯都执政期间;天下太平之际,耶稣基督,永生之天主,永生之父之子,为亲临圣化世界,遂因圣神受孕
而天主圣神,用他爱情的奇妙神工,使圣母童贞受孕,造物主复奇妙地由圣母净胎诞生,丝毫不损及圣母的童贞。由童贞圣母净胎诞生的天主圣子,成了人类的元首,为使一总人都在他内获得重生。
“圣座平信徒、家庭和生命部”还支持和协调从受孕到自然死亡的人类生命的所有措施,同时考虑到人类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促进和鼓励有关机构和团体帮助妇女和家庭接纳和珍惜生命的礼物;在教会的伦理教义与社会训导的基础上
未婚母亲的勇气信函接着表示,教宗方济各在当选前还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枢机时,就谈到未婚母亲和她们领圣事遇到困难的具体情况:有些司铎不给未婚母亲的子女付洗,因为他们不是在婚姻的圣德内受孕。
这二分法是:有些人仅关注捍卫将要出生或临终的生命,忘记其它许多危害人性尊严的行径;反之,另一些人只着重于保护穷人和移民,忘了生命从受孕到他自然结束都应该得到维护。
这真是美妙至极:它为我们展示了天主降生成人的奥迹是多麽深奥;一如天主所愿的,这奥迹不仅包括母亲腹胎中的受孕,也包括一个真实家庭中的接纳。
天主教训导文献503条上说:“天主之母终身童贞圣而无玷的玛利亚,不由男子精子而由圣神受孕的,且在无损于其童身的情况下所诞生的,即由那产前、产时、产后无损童贞所生的耶稣基督,就是那位在万世之前,特殊而真实地
首先,患有畸形或疾病的儿童自受孕起就应得到陪伴,使他们的生命“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