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四主日(丙年)为什么基督宗教常讲罪
2007-03-23 14:52:29 作者:曾庆导神父 来源:教友生活周刊
读经:苏五9-12、格后五17-21、福音:路十五1-3,11-32
我们在福传的时候,甚至在教友中间,常会碰到一些质疑:「为什么基督宗教常讲罪?耶稣要人悔改,四旬期也要人悔改。还要去向神父告罪!太过份了吧?我虽不是完人,但说犯罪也不免太严重了吧!」不少受无神人文主义影响的人干脆说:「我没有罪!不需要救赎!」
主耶稣碰到的经师法利塞人也是这样子,他们自觉清高得很,还批评耶稣去亲近罪人(税吏、娼妓等)。主耶稣为了挽救这些经师法利塞人,才讲了今天福音里的「浪子回头」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好像是小儿子,毕竟他确实「得罪了天,也得罪了父亲。」但故事的高潮不是小儿子的回头,而是后面父亲与大儿子的对话。可能很少人会认为大儿子是一个罪人:「他没离家出走,还在田里劳作,他顶多只是脾气燥一点,小气一点而已,虽不是完人,但绝不是罪人!」但在主耶稣心目中,大儿子才是更重的罪人!小儿子的罪明显是「身体的罪」,但除了身体的罪以外(如强盗、税吏、娼妓等),还有心灵的,思想上的罪,这心灵思想的罪比较隐密,但比身体的罪更普遍,恶果更大。大儿子的罪就是这一类的「体面人」的罪。
大儿子如果对弟弟有一丝爱心的话,听到弟弟改邪归正平安回家时,是没有理由生气的,他的生气显示弟弟在他心目中没有什么价值,顶多是一个不值挽救的「人渣」。他没把弟弟看成弟弟,可从他对父亲的话看出来,他不说「我这个弟弟」而是说「你这个儿子」(界线划分得很清楚!)他没把弟弟看成弟弟,其实也没把父亲看成父亲,而是一个奴隶主,他服从父亲的命令不是出自爱而是为得到「奴隶主」的偿报。他这以利益为出发点的心态,使他在该高兴的时候却埋怨父亲说:「你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只小山羊,让我和我的朋友一同欢乐。」一个大男人为了一只小山羊而噘嘴赌气?芝麻绿豆的小事为什么比弟弟的回头更重要?小弟死而复生不够欢乐?要同朋友一起吃喝才是欢乐?可见他的价值观完全颠倒了!为了帮助他认识到父亲是他的父亲,弟弟是他的弟弟,父亲的回答一针见血:「孩子(我的儿子)……你这个弟弟……」
当时的经师法利塞人除了价值观颠倒,冷漠并嫉妒,不肯与人同乐外,还有另一个心灵思想的罪︱「骄傲」。在故事里,他们的「代表」大儿子说:「这些年来我服从你,从未违背你的命令。」言下之意是「你应该给我这个那个的」。谦虚的人不敢对天父说「应该」得到什么。天国永生不是我们应该得到的,而是一个恩宠,天主为了给予这恩宠,还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其它的一切也都是天主白白给予的礼物。「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格前四7)父亲对大儿子的回答再一次一针见血:「孩子,你常和我在一起,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天主常和我们在一起,给我们(不论相信祂与否的人)无微不至的照顾,才是自以为「我无须天主,我自力成功」的人成功的真正原因。父亲的话这样理解会更贴切:「我常和你在一起,你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有人说,弟弟所以会离开慈爱的父亲出走,很可能是他的哥哥:哥哥从来没有把弟弟当作弟弟看待!可能弟弟没有他自己那样聪明能干︱「成功」,所以在他眼中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无用的「猪」(去吃猪食也无须可怜)。很可能每天大哥尖酸刻薄的讽刺讥笑,或自私冷漠,傲慢不屑的举止神态的割心比割肉更痛。可以说,使小儿子离家犯罪的原因是大儿子的罪,别人后来也因小儿子而犯罪。罪的后果因而倍数增加,扩展,有社会上漫延!
我们每天读报,看到的是小儿子那类的「肉身」的罪,但鲜有报导傲慢、自私、冷漠这一类心灵上、精神上的罪的,但这类罪其实更加普遍,造成伤害,痛苦和罪过更加严重。试想想:就以近代来说,各种错谬、极权、无神的思想学说,带给世人多少的家破人亡!难怪主耶稣要头带茨冠,来补赎人的思想的罪!「肉体」罪的人至少不否认自己是罪人需要悔改(故他们主动接近主耶稣),但犯心灵罪的人就像法利塞人一样,很难承认自己是罪人。主耶稣今天的故事更加希望的是这些人的悔改。
需寻求解决人类痛苦而不面对罪或不承认罪(特别是心灵精神的罪)乃是隔靴搔痒的做法。任何宗教若不严肃地看罪的问题,都是不负责任的,因罪与人的幸福和痛苦太密切了。基督宗教正是勇于面对罪的宗教,更是一个歌颂宽恕及救恩的宗教(见读经二)。基督宗教绝不要人感到罪恶兮兮而抬不起头来。其实,没有一个宗教比基督宗教更肯定人的尊严和光荣的了。她坚持说人乃是天主的肖像,都可分享天父的完美。如果因为她讲罪而成了一些人接受基督信仰的绊脚石,我们会为这些人担忧,因为这些人的痛苦将难有翻身解放之日!人只有谦虚承认自己离开了天主的正道(即犯了罪),而求天主宽恕(重回正道),才是值得欢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