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麻风病岛”上的修女
2007-01-13 12:04:57 来源:中华文史网 2006-09-04
系列照片请见 http://tuku.news.china.com/history/html/2006-09-04/14124.htm
进入民国时期,受到西方先进教育的部分中国精英认为,麻风在中国的流行反映了中国在政治与社会上的落后与无能,象征了民族的羞耻,证明了中华民族是体质虚弱的次等民族。因此,消灭麻风病不单成为医学上的目标,更成为中国雪耻的期许。国民政府基于这种思想压力,开始积极治疗和防御麻风病,推动麻风院的建设,比较典型的事例有:1924年完全由中国官方自办的麻风院出现在广东的汕头,1927年浙江政府接手原来由教会主办的杭州广济麻风院。这一时期,一些有识之士也组织成立起中华麻风救济会,在香港、汕头、福州、厦门设立分会,并于1926年发行《麻风季刊》,为拯救此百万麻风患者而努力。1935年中华麻疯救济会在上海成立的中华麻疯疗养院可说是中国精英以现代化方式处理麻风的主要“橱窗”。这个麻风院主要由上海市政府津贴,英、法租界的两工部局、美国麻疯救济会及中华麻疯救济会共同资助,并加上各方的捐款。疗养院以“吾国惟一新型病院”自居。
国际医界对麻风传染及中国麻风情况的看法及舆论的强大压力,使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积极扑灭麻风。除了原来就有隔离政策的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山东等省份外,较偏僻的西南地区,特别是云南的地方政府自30年代以来也开始采取严厉措施,如利用警力等来处理麻风问题。不幸的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急于达成“铲除”麻风的目标,偶然会以暴力手段对付病患,如集体屠杀、活埋等,在报章上也多有记载。这类集体的暴力行为当然一方面显示了地方社会对麻风病的强烈偏见,但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些当权者急切要铲除麻风这个“国耻”的心态。
民国政府试图对麻风病人实行统一管理和治疗,固然有其受外来事物(如外国教会医院)影响的因素,更多的也是出于免其贻害社会和保护自身的目的,其进步意义是不容抹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