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圣经与中国传统文化:跨文明对话中的精神互鉴与价值共鸣
2025-09-24 09:27:40 作者:李文华
在人类文明的星空中,希伯来文明的《圣经》与中华文明的经典体系(如儒家“五经”、道家“道德经”等)如同两颗璀璨的恒星,分别照亮了西方与东方数千年的精神世界。
《圣经》作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共同经典,承载着希伯来民族对“独一神”的信仰、对救赎的期待以及对伦理秩序的建构;而中国传统文化则以“天人合一”“以人为本”“伦理本位”为核心,形成了以儒家为主体、兼容道释的多元思想体系。两者诞生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历史语境与宗教土壤,却在“人如何安身立命”“社会如何和谐共生”“人与超越性存在如何关联”等根本问题上,展现出既差异鲜明又暗含呼应的智慧光谱。本文将从思想根基、伦理取向、叙事逻辑及当代启示四个维度,探讨圣经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对话可能。
一、思想根基:从“一神信仰”到“天人互动”——超越性维度的不同表达
《圣经》的思想根基是典型的一神论宗教体系。旧约中,希伯来先知反复强调“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命纪》6:4),这位全知全能的神从混沌中创造天地(《创世纪》1章),通过“西奈山立约”与以色列民族建立特殊关系(“我是你们的天主,你们是我的子民”),并以十诫为核心确立绝对的道德律法(如“不可杀人”“不可偷盗”)。这种“神—人”关系具有鲜明的超越性与契约性:天主是绝对的立法者与审判者,人因原罪而需要救赎,最终通过耶稣基督的牺牲完成“道成肉身”的救恩(新约核心)。
而中国传统文化的超越性维度则呈现为“天”的多义性与人文性的融合。“天”在先秦典籍中既是自然之天(“苍天”“昊天”),也是主宰之天(“天命靡常”),更是义理之天(“天道”)。孔子言“畏天命”(《论语·季氏》),但更强调“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将关注点转向现世的人伦实践;孟子以“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将“天”与人的内在道德性(“良知”)打通;董仲舒虽提出“天人感应”,却仍将“天”视为与人伦秩序同构的道德权威(如“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与圣经中“人格化的神”不同,中国的“天”更接近一种非人格化的道德本体或自然法则,人对天的敬畏最终落实为对“天道”在人间显现的“德”的追求(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这种差异本质上是宗教性超越与人文性超越的分野:圣经通过“天主—人”的垂直关系确立道德权威(“天主说,要有光”)。而中国传统文化则通过“人—天”的水平互动体悟道德本源(“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但二者共享一个底层共识——人类需要某种超越性的精神坐标来规范行为、赋予生命意义。正如《圣经》以“天主的旨意”为终极标准,中国传统文化以“天理”“良心”为最高准则,两者都在探索“绝对价值”的来源。
二、伦理取向:从“选民责任”到“修齐治平”——群体本位的道德实践
圣经与中国传统文化均高度重视伦理秩序,但伦理建构的逻辑起点与实践路径各具特色。
在圣经传统中,伦理的核心是“选民的圣约责任”。旧约中,以色列民族因与天主的特殊立约关系而被赋予“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谷纪19:6)的使命,其伦理规范(如十诫)既包含对天主的忠诚(“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也包含对他人的责任(“当孝敬父母”“不可奸淫”)。新约进一步将伦理升华为“爱”的命令:“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第二条诫命)《玛窦福音》22:37-39)。这种伦理具有鲜明的“神圣性—群体性”双重特征:个体行为需符合天主的律法,同时作为“选民群体”的一员,需承担对族群、邻舍乃至万民的道德责任(如“爱仇敌”“饶恕七十个七次”)。
而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则以“修齐治平”的入世实践为核心。儒家经典《大学》明确勾勒出伦理进阶路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这种伦理体系以“人”为道德主体,通过“孝悌忠信”的家庭伦理(“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礼义廉耻”的社会规范(“克己复礼为仁”)以及“仁政德治”的政治理想(“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将个人修养与家国天下紧密联结。与圣经强调“神律”的外在约束不同,中国伦理更注重“良心”的内在自觉(“慎独”)与“关系”的和谐平衡(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角色伦理)。
上述尽管路径不同,但两者均指向“责任优先于权利”的伦理共识:圣经中的“爱人如己”与中国传统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本质上都是将个体嵌入群体关系中定义道德意义。差异在于,圣经的伦理动力更多来自对“神圣审判”的敬畏(“审判的日子”),而中国伦理的动力则源于对“家族荣誉”“社会声誉”的重视(“慎终追远”“流芳百世”)。
三、叙事逻辑:从“救赎史诗”到“历史绵延”——时间观与文明叙事的对照
圣经与中国传统经典的叙事结构,折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时间观。
《圣经》是一部典型的“线性救赎史”。从创世之初的“伊甸园”(完美开端),到人类堕落的“原罪”(断裂时刻),再到天主通过亚伯拉罕、梅瑟、达味等族长与君王逐步展开救赎计划,最终以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与末日审判(“新天新地”)完成终极救恩——整个叙事呈现清晰的“起点—堕落—拯救—终局”线性脉络。这种时间观强调历史的目的性与方向性:人类的存在并非循环往复的偶然,而是朝着“与神同在”的终极目标前进;个体的生命价值也因此被纳入宏大的救赎计划中(“天主使一切协助那些爱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获得益处”《罗马书》8:28)。
中国传统文化的叙事则是“循环共生的绵延史”。《周易》言“生生之谓易”,将宇宙视为阴阳交替、循环不息的动态平衡(“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儒家推崇“三代之治”的理想,但更注重当下对传统的继承与损益(“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道家主张“道法自然”,认为“反者道之动”(返回本根即是新生)。这种时间观不追求某个终极终点,而是强调“持中守正”“生生不已”的绵延过程——文明的延续依靠对“道”的体悟与践行,而非对“末日审判”的等待。
所以不难悟出,这两种叙事逻辑塑造了不同的文明性格:圣经传统孕育了西方对“线性进步”“终极目标”的执着(如科学革命中的“征服自然”、现代社会的“历史终结论”),而中国传统文化则更倾向于“和而不同”“与时俱进”的包容智慧(如“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其实二者均试图回答“人类从何处来、又向何处去”的根本问题——圣经通过“神人相遇”的戏剧性叙事给出答案,中国传统文化则通过“天人合一”的整体性感悟传递出一种智慧。
四、当代启示:跨文明对话中的精神互补与价值共生
在全球化遭遇逆流、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的今天,圣经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对话具有超越学术的实践意义。
首先,两者共同提醒我们“超越性维度”的必要性。圣经通过“天主”的绝对权威确立道德底线,中国传统文化通过“天理良心”守护人性本善,二者均反对将人简化为纯粹的物质存在或功利工具。在科技理性膨胀的当代,这种对“超越性精神家园”的追寻,恰能弥补工具理性的局限——正如《圣经》中“爱人如己”的命令与中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都能为构建人类和谐命运共同体提供伦理基础。
其次,两者的伦理智慧可为解决现代性困境提供资源。圣经强调“群体责任”(如“照顾孤儿寡妇”),中国传统文化推崇“家国同构”(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二者均重视人际关系的情感联结与互助精神。
面对原子化社会的孤独感与公共信任的流失,这种“责任先于自由”“关系重于个体”的伦理取向,能为现代人重建情感共同体提供启示。
最后,两者的叙事逻辑启发我们以更开放的姿态理解文明多样性。圣经的线性史观激励人类追求进步,中国的循环史观提醒我们尊重传统;圣经的“选民意识”强调独特使命,中国的“天下情怀”主张美美与共。二者的互补恰恰说明:人类文明本无高低优劣之分,而是在差异中相互滋养、在对话中共同生长。
结语
圣经与中国传统文化,一个是“天启的律法书”,一个是“人本的智慧典”;一个指向“彼岸的救赎”,一个立足“此岸的修行”。
但它们都在不约而同地回答人类最根本的问题: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而活?我们最终要去向何处?
今天,尽管我们在面对如何与超越性存在而茫然时,当我们放下“非此即彼”的傲慢,以平等对话的姿态走近彼此时,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天主说‘要有光’”的创世宣言,还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自然敬畏;无论是“爱人如己”的黄金律令,还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推己及人——这些跨越时空的智慧碎片,终将在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中拼凑出更完整的文明图景。让圣经与中国传统文化继续对话,或许正是人类寻找“普遍价值”与“特殊智慧”平衡点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