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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圣传”吗?


2006-07-27 11:06:27 作者:宋宏斌 来源:信德报(第273期)

    圣传Tradition:亦译口译或教会传统,天主教神学术语。教父时期已有与《圣经》相提并论的“圣传”这一名称。当时指被认为是先知、使徒所口传的“天主的启示”的各种零星资料。并认为在《新约·圣经》成书以前,其中资料多次通过口传而流行。初称“使徒圣传”,后逐渐扩大范围,包括在有些教父的著作和历代教会的信经和对信仰问题的正统解说中。宗教改革以后,新教多数派别不赞成将“圣传”与《圣经》并列。有些派别则根本不承认“圣传”的权威性。
    天主教会的信理、伦理、礼仪、法规等的泉源和依据来自三个方面,即圣经、圣传和教会训导。一般信徒对圣经和训导都比较了解,但对圣传这个概念似乎不太清楚。今试简要介绍。
    一、圣传的基本概念:
    根据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启示宪章”第9号训导,定义是:“圣传则是把主基督及圣神托付给宗徒们的天主圣言,完全传授给他们的继承者,使之借真理之神的光照,用自己的宣讲,将天主的话,忠实地保存、陈述并传扬下去。”这段话揭示给我们什么是“圣传”。分析条文可知它给我们指出四个问题。
    1、传播的主体,即传播者。耶稣的徒弟们———宗徒们,宗徒们完全传授给他们的继承者(即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使之借真理之神的光照,用自己的宣讲,将天主的话(耶稣在世所宣讲及圣神的启示),忠实地保存、陈述并传扬下去。
    2、传播的对象,即传播的内容。他们所宣讲的内容就是主基督及圣神托付给宗徒们的天主圣言,信仰的真理。
    3、传播的行动,即传播的方式。是在真理之神的光照下,用自己的“宣讲”,将天主的话,忠实地保存、陈述并传扬下去。这里着重说明“圣传”是“口头宣讲”。(是指宗徒们自己的宣讲和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们的宣讲,以及教会初期教父们的,当时都是口头宣讲。这些宣讲,因天主圣神的启示由圣史们写成书的叫“圣经”。未写进“圣经”内,由口头传下来部分叫“圣传”)。就是说:耶稣所说的话,所行的事,并未完全记录在圣经内,而还有口传的真理———圣传。
    圣若望宗徒说:“耶稣还行了许多别的事,假使要一一写出来,我想所要写的书,连世界也容不下(若二十四:25)。
    4、接受者,即听众和接受信仰的人。就是听了宗徒们和他们继承人的宣讲而接受信仰的人群(信众)。以上就是圣传的基本概念。
    二、圣经和圣传的区别:
    根据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启示宪章”第9号训导:“圣经和圣传是彼此紧紧相连并相通,因为两者都由同一神泉流出,好似汇成一条江河,朝着同一目标流去。‘圣经’是天主的话,受圣神默感而写成的。而‘圣传’则把主基督及圣神托付给宗徒们的天主的圣言,完全传授给他们的继承者,使之借真理之神的光照,用自己的宣讲,将天主的话,忠实地保存、陈述并传扬下去”。根据文件的精神,用最简洁的语言把“圣经”和“圣传”加以区别。“圣经”:是作者在天主圣神的启示下“书写成的天主语言”。“圣传”:是宗徒们和他们的继承者在圣神的光照下“口传下来”的天主圣言。
    三、圣经和圣传的权威性
    根据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启示宪章”第9号训导:“因此关于一切启示的确切性,教会不但是借圣经吸取的。所以两者当以同等的热忱与敬意,来接受和尊重”。这段文字指导我们对圣经和圣传要同等尊重。但基督新教则说圣经是信仰的唯一来源,否定圣传。

本文标题:你知道“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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