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职部 实施训令 堂区团体的牧灵转变
2021-06-04 10:04:17
圣职部
实施训令
堂区团体的牧灵转变
为推广教会福传使命服务
训令导读
引言
1. 牧灵方向转变
2. 当今环境下的堂区
3. 堂区在今日的价值
4. 福传使命作为更新的指导原则
5. 「团体中一个有如大家庭的团体」:
包容、福传和关注穷人的堂区
6. 从人的转变到架构的转变
7. 堂区及教区其它内部重新划分
7a. 如何设立堂区组合
7b. 总铎区
7c. 牧灵单位
7d. 牧灵区
8. 分担堂区团体牧灵的通常及特殊方式
8a. 堂区主任
8b. 堂区署理
8c. 共同负责
8d. 堂区副主任
8e. 执事
8f. 度献身生活者
8g. 平信徒
8h. 分担牧灵的其它方式
9. 堂区任务与职务
10. 教会内共负责任的组织
10a. 堂区经济委员会
10b. 堂区牧灵委员会
10c. 在牧灵上共负责任的其它方式
11. 圣事献仪
结论
引言
1.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对教会学的反思,以及近数十年社会文化层面上显著的转变,促使不少地方教会重组其堂区团体的牧灵事务。这使教会获得新体验、扩阔了共融的领域,并在牧者们的指导下,得以整合那些以宣扬福音为目标的神恩和召叫,使之更符合今天福传上的需要。
教宗方济各在上任之初,便提及「创意」的重要性。「创意」是指「寻找新的途径」,即「寻找最佳的方式来宣扬福音」。就这一点,教宗曾总结说:「教会及《天主教法典》都给予我们许多可能性和很大的自由来寻找这些新途径。」[1]
2. 就牧灵方向更新为传教使命而言,以下实施训令纲要地提及的各种情况,意味着弥足珍贵的机遇。这训令邀请所有堂区团体从自身走出去,并为它们提供改革——甚至是结构性的改革——的工具,使它们以共融和合作、相遇和陪伴、富于慈悲与关爱的方式,来宣扬福音。
1.牧灵方向转变
3. 今日教会蒙召促进新福传,而牧灵方向上的转变(La conversione pastorale),就是「福传新阶段」[2]的基本主题之一,因为这转变能使基督信徒团体一日比一日更成为有助于人们与基督相遇的聚集点。
为此,教宗曾提出:「如果应该有一些事令人不安,困扰我们良心的,应是这样的事实:有那么多弟兄姊妹经历不到与耶稣基督为人所带来的力量、光明和慰藉,没有信仰团体的支持,生活上缺乏意义和目标。我希望,大家行事时莫让怕出错的心态作主,却要怕被关在只有虚假安全感的架构里,怕被困在只做苛刻判官的规条里,怕被囚在只以安全为重的习惯里,而且耶稣要我们照顾门外一大群饥肠辘辘的人,不厌其烦地说:『你们自己给他们一些吃的罢』(谷六37)。」[3]
4. 因受到这份神圣的不安所驱使,教会「虽忠于其传统,但仍能深入并生活于各式文化中。其结果,则是教会本身及各民族的文化内容,益加丰富。」[4]福音与文化之间有成果而具创意的交流,会带来真正的进步:一方面,天主圣言降生在人类历史中,使之更新;另一方面,「教会……可以并正在受惠于人类社会的进步」,[5]从而深化基督交托给她的使命,为更完善地把它向我们的世代表达出来。
5. 教会宣布: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若一14)。那乐于与我们同居共处的天主圣言,已被世上的不同民族接纳,并以其取之不尽的富饶,[6]启迪他们去追求更高尚的事物,譬如对天主的渴求、每个人生命的尊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同一个人类大家庭中的差异给予尊重、以对话作为共同参与的方式、对和平的渴求、以彼此接纳作为兄弟情谊和团结互助的表现,以及负责任地关顾大自然。[7]
因此,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讯息竟未传遍普世,或正逐渐削弱,甚至消失。[8]为使圣言的传播得以继续,基督徒团体务必作一个坚持福传的抉择,要「足以转化一切,好使教会的习俗、风格、时期、行事历、语言和架构,都足以成为今日世界福传的管道,而不只是为了教会的自我保全。」[9]
2.当今环境下的堂区
6.这种传教上的转变必定带来一些架构上的改革,所触及的尤其是那蒙召围绕着圣言与圣体餐桌的堂区团体。
堂区有悠久的历史,且自始便在基督徒生活和教会的发展与牧灵工作上扮演着基本的角色。就这一点,圣保禄的书信已露端倪。保禄所写的一些章节,都向我们展示出像家庭教会一样的小团体,保禄宗徒直接称之为一个「家」(参阅:罗十六3~5;格前十六19~20;斐四22)。从这些「家庭」,我们能觉察到首批「堂区」的诞生。
7. 自始以来,堂区就是一个对牧灵特定要求的响应,亦即借着宣扬信仰和举行圣事,把福音带给天主子民。「堂区」(parrocchia)一字的字源就说明了这制度的意义:它是在众家庭中的一个家庭,[10]而且它符合耶稣基督降生成人的逻辑——祂在信徒团体中生活和行事,而有形可见的礼仪建筑物,正是复活的主在祂子民中间的永久临在的标记。
8. 然而,以地域来划分的堂区,今天必须面对我们时代的一个特色:流动性的加增以及数字文化的兴起,扩阔了人的生存空间。的确,一方面,人的生活越来越不被视为只局限于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围,却发展为「一个多元化的地球村」;另一方面,数字文化以一种不可逆转的方式改变了人类对空间的理解,以及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的语言与行为。
再者,可以很易设想:科技的不断发展,最终将改变人的思考方式和人对自身和社交生活的理解。生活的迅速转变、文化模式的交替、交通的便利,以及讯息交流的速度,正在改变人类对空间和时间的感觉。
9. 作为一个由信友所组成的生活团体,堂区所置身的处境就是:人对地域的感觉日渐减弱、人的归属地越来越多,而人际关系冒着消失在虚拟世界中的风险,使人对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失去承担与责任感。
10.今天我们察觉到,这些文化上的改变,以及人与地域在关系上的转变,借着圣神的临现,正在教会内推动一次由团体共同作出的崭新的分辨,即「从合一与共融的角度,用天主的眼光来看实体界。」[11]因此,有迫切的需要动员整个天主子民去接受圣神的邀请,共同推动与这项教会面容「再年轻化」(参看8号) 的过程。
3.堂区在今日的价值
11. 按照上述的分辨,堂区蒙召去辨别时代的征兆,好使其服务能更适应信友的需要和时代的改变。堂区的活力需要更新,好让堂区能按照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文献及其后的教会训导,重新发现每位受了洗的信友作为耶稣的门徒及福传者的召叫。
12. 事实上,有先见之明的梵二大公会议的主教们写道:「照顾人灵时,该常有传教精神。」[12]圣若望保禄二世所指出的,也与此训导如出一辙:「堂区可以许多其它的形式来加以完善和整合,但它却常是教会可见架构中最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有机组织」,「使福传成为所有牧灵行动的枢纽,以及一项最优先、最重要和要特殊地看待的迫切需求。」[13]本笃十六世便曾教导过:「堂区是一座灯塔,发射信仰之光,从而满足人心最深层次而又最真诚的渴望,并为人的生命以及家庭生活赋予意义和希望。」[14]最后,教宗方济各曾提到:「堂区借着它所有的活动来鼓励和培训它的成员成为福传者。」[15]
13. 基督徒团体临在世上,是以传教作为重点。[16]为了促进此种临在,要重新考虑的不仅是一种崭新的堂区经验,而且也要考虑堂区司铎们的职务和使命,让他们与平信徒携手合作,履行那作为「世界的盐与光」(参阅:玛五13~14)以及「灯台上的灯」(参阅:谷四21)的任务,藉此展现出一个福传团体的面貌,它能够正确地解读时代的标记,为福音生活作言行一致的见证。
14. 由此可见,在聆听圣神的同时,也需要产生新的标记:堂区不再像以往一样,是人们聚集和社交的首要地点,却奉召在惯常的活动之外寻找别的模式,让人彼此来往接触。这任务不应视为一个负担,而是要以热情来接受的一项挑战。
15. 主的门徒们追随他们的师傅,在圣人与众牧者受教的学校,有时还要透过痛苦的经验,学会如何期待天主的时机与方法,以滋养信心,确信天主常临在人间,直到历史的终结,而维持教会生命的搏动心脏的圣神,必定会把四散于世界各地的天主子女聚集起来。因此,基督徒团体切勿惧怕去开展和参与有不同文化共存的地区之中的各种进程,因为基督的门徒深信,「凡属于人类的种种,在【他们的】心灵内,莫不有所反映。」[17]
4.福传使命作为更新的指导原则
16. 在上述正发生的转变中,尽管堂区勇于全情投入,有时仍难于充分地响应信友很多不同的期望,尤其考虑到团体中有多种不同的类型。[18]的确,堂区的特性就是要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扎根。然而,尤其在今天,「地域」(il territorio)不再只是一个有界限的地理空间,而是由每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种种关系、彼此间的服务,以及种种悠久传统所组成的生活环境。教会在团体中要面对的挑战,就是这种「现实生活的地域」(territorio esistenziale)。往往,正是堂区教友不再把堂区理解为一个局限的四周环境,于是这种模式便越显得过时,犹如使人只缅怀过去,而不是满心鼓舞地迈向未来,勇往直前。[19]另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法典对堂区所要求的地域原则,在法理上仍然生效。[20]
17. 再者,单单重复着一些与人的现实生活脱节的活动,是徒然挣扎求存的尝试,而且常会受到大众冷待。堂区假若活不出福传所特有的灵性活力,便会陷入画地自限和墨守成规的危险,只提出一些或许只适合一小撮人的空洞经验,却已毫无福传味道和传教力量。
18. 福传的革新要求新的关注点以及多元化的牧灵方案,使天主圣言和圣事生活能够以切合每个人生活状况的方式触及每个人。事实上,时至今日,人们所加入的基督徒团体已越来越少与其出生或成长的地方有关,反而是偏向自己所选择的团体,[21]一个事实上由众多肢体组成、各人都为了整体的利益而工作的团体(参阅:格前十二12~27),在那里信友对天主子民会有更为宽广的经验。
19. 堂区团体,除了按地域和归属理由而选定以外,更是在传教动力之下,教会福传使命得以实现、各项圣事得以举行和爱德得以实践的地方。这份动力不仅属于牧灵行动的本质,更成为堂区团体真实性的评核标准。在边缘化以及孤独的情况时有出现的这个时代,堂区团体奉召透过手足情谊,凸显出对新类型贫穷的关注,从而成为基督与人们同居共处的活力标记。
20.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需要辨认出一些角度,让我们能以传教作为轴心,来更新「传统的」堂区架构。这就是我们欲达到的牧灵方向转变的核心。这转变必须触及天主圣言的宣讲、圣事生活和爱德见证,换言之,要触及那些堂区在其内成长及与堂区所相信的奥迹相符的必要范畴。
21. 在阅读《宗徒大事录》的时候,我们察觉到天主圣言的主要角色——它是使人心悔改的内在力量。圣言是滋养主的门徒们的食粮,使他们在人生的各种际遇中成为福音的见证人。圣经拥有先知的威力,使圣言常显活力。因此,堂区要以各种不同的宣讲方式来教导信友如何阅读及默想天主圣言,[22]并采用种种清晣和容易理解的传播方式,按照万古常新的初传(kerigma)见证,把主耶稣的生平叙述出来。[23]
22.此外,感恩奥迹的庆典就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泉源与高峰」,[24]因此它是建构堂区团体的重要时刻。在这庆典中,教会意识到她自己名字的意义:一个被召集在一起,来赞美、祈求、代祷,以及感谢天主的子民。透过庆祝感恩祭,基督徒团体迎接那被钉死且已复活的主活生生的临现,同时接受祂整个救恩奥迹的宣讲。
23. 因此,教会觉察到有需要重新发掘「基督徒入门圣事」。这些圣事孕育新生命,因为它们是置身于天主的生命奥迹当中。事实上,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旅程,而且不仅与礼仪庆典或其它事件有关,因为,首要而言,「基督徒入门」并非取决于满全一个「过渡仪式」,而是独特地取决于持之以恒地追随基督这一角度。由此来看,建立一些真正触碰到人生的释奥过程是会有帮助的。[25]教理讲授本身就在于不断地宣讲基督的奥迹,为透过已领洗者与生命之主的亲身相遇,使基督在他们心中逐渐成长,为「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参阅:弗四13)
正如教宗方济各提及,我们需要注意「两个可使我们误入歧途的错误成圣观念:玄识论(gnosticism)与白拉奇论(pelagianism)。这两个异端源于初期教会,但时至今日依然影响我们」。[26]玄识论是一种抽象的信仰,只讲求理智,由远离现实生活的知识所构成;至于白拉奇论,则诱导人们只依靠其自身的力量,完全无视圣神的工作。
24. 借着天主的行动与人的行动之间玄妙的交织,男女信徒在一个能够产生信任与希望的人际关系网络中,透过能使人置信的生活见证,使福传得以实现。对人冷漠、自我封闭,以及排斥别人,常是现今时代的特色;在这样的时代,重新发掘手足情谊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福传与各种人际关系的优劣是紧密地联系着的。[27]耶稣敦促我们要「划到深处去」(路五4),因此基督徒团体就把主的话套用到自己身上,坚信既然主邀请我们撒网,我们就保证有「丰盛的收获」。[28]
25. 「相遇文化」(cultura dell’incontro)正是促进对话、团结互助,以及向所有人保持开放,同时凸显出:应以人(persona)为中心。因此,堂区必须成为一个有利于人们彼此相聚以及有助发展持久人际关系的「地方」,从而让每个人都有一份归属感以及被接纳的感受。
26. 堂区团体要发展出一套真正的「陪伴艺术」(arte della vicinanza)。只要这套艺术得以扎根,那么堂区便能够真正地成为克服孤独感的地方,毕竟孤独感影响着许多人的生活;堂区也可真正地成为一个「招呼旅途上口渴者饮水,使他们能继续前进的圣所,以及不断外展的传教中心。」[29]
5. 「团体中一个有如大家庭的团体」:包容、福传和关注穷人的堂区
27. 教会的传教与福传行动的主体始终是整个天主子民。《天主教法典》强调,堂区并不是一座建筑物,也不是一套架构,却是一个具体的信友团体,而堂区主任司铎就是其本有牧者。 就这一点,教宗方济各曾提及「堂区是教会在一个地域内的临在,一个造就聆听天主圣言、基督徒的生命成长、交谈、宣讲、爱德外展、钦崇和庆祝」的环境;教宗也确认,堂区是「团体中一个有如大家庭的团体」。
28. 堂区内的不同组成部分都蒙召迈向共融和团结。只要每个人都明认其固有的互补性并以之为团体服务,那么,一方面,能使人看到堂区主任司铎以及辅助他牧职的司铎的职务圆满实现;另一方面,执事、度献身生活者,以及平信徒的各种神恩所具有的独特性也能凸显出来,因为每个人都为建设同一奥体而努力。(参阅:格前十二12)
29. 由此可见,堂区是一个蒙圣神召叫,为宣讲天主圣言和在圣洗池让新子女得以重生的团体;这团体由它的牧者举行纪念主的苦难、死亡与复活的庆典,以爱德为信仰作见证,并活在一种恒常地传教的状态之中,为使没有人会错过那赐予人生命的救恩讯息。
就这一点,教宗方济各这样说过:「堂区并不是落伍受淘汰的机构;正因为它有强大的灵活性,它的架构可以预设几种不同的小组,按照牧者和团体的开放度及传教创意而采取不同的活动方式。当然,堂区并不是福传的唯一机构,如果它具备自我更新和不断调适的能力,教会便继续『生活在其子女们的家中』。这预设堂区确实和家庭以及百姓的生活相连,它没有成为一个与人脱节的无用结构,或由一小撮孤芳自赏的特选者所组成的团体。……可是,我们必须承认,重新检讨和更新堂区这号召还没有结出足够的果实,使堂区更接近人群,使之成为活生生的共融和参与的环境,和完全以传教为重的团体。」
30. 「朝圣地的灵修和教会团体风格」,对堂区而言,并不陌生。朝圣地是名副其实的「传教的前哨」,具备令人宾至如归、使人恢复灵性活力的祈祷与静默气氛,以及举行和好圣事和关顾穷人等特质。不同堂区团体前往各朝圣地的朝圣之旅,都是宝贵的方法来使堂区团体在弟兄的共融中成长,以及在赋归后使自己日常生活的地方对他人更为开放和更富于款待精神。
31. 从这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朝圣地所拥有的这些特质与服务,堂区也应该模拟地具备。对许多信友来说,堂区代表着的,是他们所渴求的探讨内心世界的目的地,以及他们与基督慈悲的面容和好客的教会相遇的地方。
在朝圣地,信友能够重新发现那「圣者的傅油」(若一书二20),即他们自己藉洗礼而接受的祝圣。在这些地方,人们学习在礼仪中虔诚地庆祝天主临在于祂子民当中的奥迹、每位已受洗者的福传使命的美妙,以及在生活环境中践行爱德的召叫。
32. 「朝圣地」是对所有人开放的,而堂区也蒙召去接触每个人,无一例外。这提醒堂区,穷人与边缘人士在教会的心中应常占的优先位置。正如本笃十六世曾说过:「穷人是福音优先的领受者。」 至于教宗方济各,他曾写道:「福音新传是一项邀请,要我们认同穷人生命中的救恩力量,并把他们放在教会朝圣之旅的中心。我们蒙召在穷人内找到基督、声援他们的事迹,而且成为他们的朋友,聆听他们,为他们发言,为拥抱奥妙的智慧,这智慧是天主愿意借着他们与我们分享的。」
33. 很多时,堂区团体就是穷人与教会亲身相遇会面的第一个地点。尤其是司铎们、执事们,以及度献身生活者,会因弟兄姊妹们「受创伤的躯体」 而动了怜悯的心,在他们患病时探望他们,支持那些失业的人和家庭,以及向那些有需要的人敞开大门。借着关注社会最卑微的人,堂区团体向贫穷人福传,同时让自己接受穷人的福传,由此重新发现福音宣讲在不同范畴所涉及的社会关怀, 同时不要忘记爱德这「至高之律」——我们将按此而受审判。
6. 从人的转变到架构的转变
34. 在这次更新和架构重组的过程中,堂区务须在各种事务上,避免以官僚作风过度地组织活动,以及避免在提供服务上,只表达着一种自我保存的准则,却无法表达出福传的动力。
教宗方济各以他惯常勇于宣讲的口吻,引用圣保禄六世,指出:「教会须深入地反省自己的良知,默想自己作为一个独有的奥迹。……有些教会的架构可能成为福传的障碍;即使架构优良,也当为它注入生命活力、支持它,并对它加以评估,惟有这样,架构才有用。若欠缺了新的生命和真正的福传精神,若无教会『对其召叫的忠诚』,任何新架构都会很快失效。」
35. 堂区在架构上所应作出的转变,要求上层在观念上的改变和内在更新,这为那些蒙召肩负牧灵领导责任的人是责无旁贷的。牧者们,尤其是堂区主任司铎——「主教的重要助手」,为了忠于基督的命令,务必察觉到要以传教精神来革新牧灵工作的迫切性。
36. 每位牧者都不应忘记,基于基督徒团体与其历史及与其成员之间情谊上的联系,天主子民的信仰与家族和团体的背景是有关连的。很多时,神圣地点会唤起人对祖先的人生历程上重要时刻的回忆,以及使人缅怀那些标志着个人及家族人生历程的人物及事件。为避免心理上的创伤,有弹性和逐步地进行堂区团体的重组──有时教区团体亦然──是重要的。
教宗方济各在谈及罗马教廷的改革时,就曾强调渐进的行动「是分辨工夫带来的成果,这不可或缺的分辨意味着要有历史上的过程、时机和步骤、查证、改正、尝试,以及『试行』(ad experimentum)的批准。因此,在这些情况下,这做法并不能视为优柔寡断,而是为达到真正的改革所必需的弹性。」 问题在于要小心谨慎,不能「揠苗助长」,草草了事,只提出一些笼统的标准,「纸上空谈」,却不顾及那些活在某一地域内的具体人物。的确,每个方案必须考虑到该团体的现实生活处境,落实执行时不应带来创伤,而且要有执行方案前必需的咨询阶段、逐步执行的阶段,以及完成的阶段。
37. 当然,这样的革新所涉及的不仅是堂区主任司铎,也不能够由上而下地强制,把天主子民拒之门外。要进行这次在各种架构上的牧灵方向转变,表示我们要意识到,「信友们——天主的神圣子民,是接受了圣神恩宠的傅抺;因此,在反省、思考、检讨,以及作分辨的时候,我们务须非常留意这傅油的恩效。无论何时,作为教会、作为牧者、作为度献身生活者,假如我们忘记了这明确的事实,我们便是走错了方向。每当我们想要排挤和取代、噤声、彻底摧毁、不理不睬或把具有不同特色的整个天主子民缩减为一些小撮人士的时候,我们所建立的团体、牧灵计划、神学重点、灵修以及架构都是没有根基的、没有历史的、没有面容的、没有记忆的、没有血肉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生命的。就在我们把自己从天主子民的生命中抽离出来的一剎那,我们便坠入荒芜之地,败坏了教会的本性。」
按这种意义,由圣神所推动的转变,并非靠圣职人员独力推行,反之,在这次牧灵方向转变中,组成整个天主子民的不同部分都参与其事。 因此,我们需要「有意识且清晰地寻求共融和参与的空间,让整个天主子民的傅油恩效以具体的方式展现出来。」
38.故此,很明显的,现在是克服堂区自我封闭的观念和「牧灵服务圣职化」的大好时机。要认真看待天主子民具有「天主儿女的地位与自由和天主圣神住在他们心中如在圣殿」 的事实,我们就有迫切的需要去促进不同的做法和模式,让每个领了洗的人,借着圣神的恩赐以及自己所领受的神恩,与堂区的其它团体,或与教区的总体牧灵事务,保持有组织的共融,从而成为福传的积极主角。事实上,由于教会并不仅是圣统,而是由整个天主子民所组成,因此整个基督徒团体都有责任肩负传教的使命。
39. 让这动态保持活力,让每个已领洗的人发现自己就是福传的积极主角,是牧者们的任务。经常保持着持续进修的司铎团体,应明智地运用分辨技巧,使堂区在其生活上能辨认出各种不同的召叫和职务,从而使自身成长和日臻成熟。因此,一位司铎,身为天主子民的一员和托付给他的天主子民的仆人,断不能取代天主的子民。堂区团体是有资格去倡议不同类型的职务、信仰宣讲和爱德见证。
40. 主要是仗赖圣神──圣父及圣子白白给予教会的恩赐(dono gratuito),信友才能有深度地活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如同耶稣所教导的:「你们白白得来的,也要白白分施」(玛十8)。圣神曾教导门徒们如何以慷慨大方的态度为人服务,如何成为众人的恩赐(参阅:若十三14~15),如何要优先地关顾穷人。由此可见的其中一点就是:圣事生活绝对不能成为一种「交易」,更不能予人印象,以为举行圣事,尤其至圣圣体圣事以及其它职务,好比是要收费的。
牧者既以慷慨无偿之情为羊群服务,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义务培训信友,使团体的每个成员都感受到,在堂区需要成立的各种互助和关怀事工上,他们要负起一些责任和直接参与,以支持教会的种种需要,好让堂区能自由并有成效地履行其本有的牧灵服务。
41. 作为福传的动力中心,堂区奉召去履行的使命涉及整个天主子民的不同部分:司铎、执事、度献身生活者与平信徒,按其神恩,各司其职。
7. 堂区及教区其它内部重新划分
42. 所以,堂区团体按传教使命的意义的在牧灵方向上的转变,是透过一些架构循序渐进的更新来成形和表达出来,而分担(affidamento)及参与牧灵工作的方式也因此多元化,涉及全体天主子民。
43. 除了现行的《天主教法典》的词汇──堂区和总铎区──以外, 也借用了教会训导文宪数十年以来,就教区地域内部划分所补充的用语, 如「牧灵单位」(unità pastorale)和「牧灵区」(zona pastorale)等的新用语。这些名称实际上界定了教区牧灵上的组织,表达出信友与地域间的一种新关系。
44. 就「牧灵单位」(unità pastorale)和「牧灵区」(zona pastorale)这些新字眼而言,当然没有人会以为单以新的用语来称呼现存的事物,眼前的众多问题就能解决。一个更新过程的核心,不在于被动地接受、支持和顺随改变,却在于今时今日,透过激发基督徒团体各个组成部分共有的福传圣召,拣选出种种架构,为更有成效地为天主子民提供牧灵服务,而亲近信友就是一个「关键因素」。
45. 从这角度来看,教律明显地指出,每个教区应划分为不同属地部分, 使之有可能相继地结合为教区与个别堂区之间的中层架构。基于各教区的大小及其具体的牧灵实况,堂区可按多种不同的模式组合起来。
在这些堂区组合的核心发挥着活力和产生作用的,就是教会的共融幅度。要特别注意所涉及的具体地域,因此,在组合时要尽量考虑当地的居民是否同类、他们的风俗习惯及共通特点,以便促进堂区主任与其它牧灵工作者之间的紧密联系。
7a. 如何设立堂区组合
46. 首先,在着手设立堂区组合之前,主教必须遵照教律的规定,并依据教会内主教和咨议会成员按不同名义所分担的共负责任制度,就此事咨询司铎咨议会。
47. 首先,几个堂区可以按一种简单的「联盟」方式(forma federativa)组合,为使相关的堂区能保留其个别的独特身分。
然而,根据教律,在为邻近的堂区设立任何种类的组合时,必须尊重教会普通法(diritto universale)为堂区作为法人所厘定的基本元素。这些元素是主教也不得豁免的。 因此,他必须为他后来要废除的每个堂区发出个别法令,并附上相关理由。
48. 因此,基于前述,设立堂区组合,以及设立或废除堂区,必须由教区主教根据教律的规定,透过合并(incorporazione)来执行,也就是让一个堂区融入另一个堂区,被其吸纳,从而丧失其原本的个体性及其法人身分;或者,透过真正的合并(fusione),形成一个全新而独特的堂区,从而废除那些现存的堂区及其法人身分;最后,把一个堂区团体分为(divisione)数个独立的堂区,亦即设立几个新的堂区(ex novo)。
再者,当直接牵涉到一个特定堂区时,因废止性的合并(unione estintiva)而将之废除是合法的。然而,下列情况并不算是充分的理由,如:仅因教区圣职人员的不足、基于教区的整体财务状况,或基于团体其它短期内能够扭转的状况(如:稳定的教友人数、堂区经济上未能自给自足、市区基于重建计划所带来的变化等)。此等处理方式的合法条件,必须基于直接地和在组织上触及相关的堂区团体,而不是从概括的、理论性的或者「原则性」(di principio)的角度来考虑。
49. 有关堂区的设立和废除,切记每项决定都必须透过书面的正式法令来执行。 因此,为了总体地重组整个教区、教区的一部分,或数个堂区,而透通过一个单一的规范性公报、一般性法令或特别法作为唯一措施来执行,应被视为不符合教律。
50. 特别在废除堂区的情况下,法令必须引证具体的情况,清楚地指出,是甚么原因导致主教作此决定。因此,必须具体地指出原因,仅笼统地以「人灵的裨益」为理由是远远不足够的。
最后,在废除一个堂区时,主教也应按教律的相关守则,分配或转移其财产; 主教也需要确保被解散的堂区的圣堂继续开放予信友,但在听取司铎咨议会意见后,基于严重理由而采取相反措施,不在此限。
51. 一个与成立堂区组合或可能废除堂区相关的议题,就是有时候需要把一间圣堂改为俗世而不卑污的用途(uso profano non indecoroso); 按《天主教法典》的规定,教区主教必须在咨询司铎咨议会后才有权作此决定。
一般来说,即使是教区圣职人员人数的下降、堂区的人口减少,以及教区财政紧绌,也不是颁行此等改变圣堂用途法令的合法理由。然而,当圣堂建筑已陷入无从用作敬礼天主的状况,并且亦无可能修复,则可依据教会法将之改为世俗而不卑污的用途。
7b. 总铎区
52. 首先,需要记得「为藉共同的行动推行牧灵工作,教区主教可联合几个临近的堂区成为特别的组合,如总铎区即是」;不同地方冠以不同的名称,如「decanati」或「arcipreture」——中译统称「总铎区」,或称作「牧灵区」(zone pastorali)或「牧区」(prefetture)。
53. 总铎不必是某特定堂区的堂区主任, 而且,为了实现设立总铎区的目的,总铎的主要职责是「推动并协调总铎区内的共同牧灵活动」, 如此,便不致于使总铎区沦为一个纯粹形式上的架构。此外,总铎「应按教区主教的指示,巡视本总铎区内的堂区。」 为了使总铎能够更完善地履行其职责以及进一步推动堂区之间的共同活动,教区主教可按具体情况把其它被视为适当的权力(facoltà)授予他。
7c. 牧灵单位
54. 因应类似的目的,在有需要时,由于总铎区的地域宽广或信友人数众多,为更促进邻近堂区之间有组织性的合作,在听取司铎咨议会的意见, 并经考虑一些具体的准则后,主教也可颁布法令,把总铎区内的一些堂区固定而且制度化地组合起来。
55. 首先,宜将这些组合(称为「牧灵单位」:unità pastorali) 尽可能按同类的形式规划,也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考虑,使真正整体的或被整合的牧灵工作,从传教使命的角度来看,得以实现。
56. 此外,这组合中的每个堂区都必须交托给一位堂区主任来牧养堂区内所有的团体,甚或由一组司铎来共同(in solidum)牧养。 或者,当主教认为合适时,这堂区组合也可交托给同一位堂区主任。
57. 在各情况下,也要给予司铎们应有的关注;往往他们尽忠职守,获堂区不同团体的认同。此外,也要顾及信友们的福祉,他们对自己的牧者既有情谊也心怀感激。因此,在建立堂区组合时,教区主教不应藉同一法令,在将多个组合在一起的堂区委托给一位堂区主任的同时, 又将仍然在任的堂区主任自动调任为堂区副主任,或实际上(di fatto)免除他们的职务。
58. 在这些情况下,除非是把牧灵职务交托给一小组司铎共同负责(in solidum),否则教区主教有权按个别情况,厘定此堂区组合的主任(sacerdote moderatore)的职能,以及他与这组合(牧灵单位:unità pastorale)的总铎的关系。
59. 一旦堂区组合按教律成立——无论是总铎区抑或是「牧灵单位」——主教应根据情况决定其中的个别堂区会否成立本身的堂区牧灵委员会, 抑或更合适把有关事务交托予一个由所有相关(堂区)团体所组成的联合牧灵委员会。无论如何,由于组成这组合的个别堂区仍保留其法人身分和法律能力,故此应各自保留其经济委员会。
60. 为了提升整体的福传行动以及更有成果的牧灵工作,宜为组合的堂区之间,成立特定范畴(如:教理讲授、爱德行动、青年牧灵或家庭牧灵的共同牧灵服务,让天主子民的所有组成部分——圣职人员、度献身生活者及平信徒,共同参与。
7d. 牧灵区
61. 既然数个「牧灵单位」能够组成一个总铎区,那么,同样地,尤其在幅员辽阔的教区中,在咨询过司铎咨议会后, 主教可以把数个总铎区组合为「区域」(distretti)或「牧灵区」(zone pastorali), 由一位在该地区拥有行政职权(potestà esecutiva ordinaria),以教区主教名义作牧灵管理的主教代表来领导,而且隶属他并与他保持着共融。该主教代表也可按个别情况,获主教授予特别的权力。
8. 分担堂区团体牧灵的通常及特殊方式
62. 首先,与主教保持着共融的堂区主任与其它司铎,因其所担任的牧者职务,对堂区团体而言,实为一个基本的参照点。 堂区主任及司铎团,在善度团体生活和培养司铎间手足情谊的同时,为堂区团体举行圣事庆典,并与它一起蒙召组织堂区,使之成为共融的有效标记。
63. 就司铎们在堂区团体中的临在和使命而言,团体生活尤其值得一提; 它是《天主教法典》第280条所推荐的,即使它对教区圣职人员来说并非强制性。在这方面,圣职
人员要谨记共融精神、祈祷,以及共同牧灵行动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为使他们之间圣事性的手足情谊能成为更有效的见证, 并使他们的福传行动更有成效。
64. 当司铎团尝试度团体生活,他们的司铎身分便巩固起来,对物质生活的顾虑会减低,而个人主义的诱惑会被深厚的人际关系所取代。司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共同祈祷、反省分享,以及一同学习,能够对司铎日常生活的灵修培育有莫大的帮助。
无论如何,主教宜按其分辨力,尽其所能,在把一个堂区或堂区组合交托给一些司铎,邀请他们慷慨地接受新的牧灵使命和过一种团体生活时,要考虑到他们在人性和灵性上的相似程度。
65.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在那些没有教律法定住所传统或习惯的地方,或基于某种原因,暂时没有该法定住所作为司铎的居所时,可能会发生的就是,他们回到其本家与家人同住,那里正是他们最先接受人格培育和发掘圣召的处所。
这样的安排,一方面对司铎的日常生活有正面的影响,确保他有一个宁静而稳定的家居环境,尤其是当其父母仍然健在。另一方面,应该避免司铎内心过分依赖这家庭关系,以致受不良影响,无法全心专注职务,或以此家庭关系,排除——而非补足——与司铎团和教友团体的关系。
8a. 堂区主任
66. 堂区主任的职务涉及对人灵的全面照顾, 因此,必须是已领受司铎圣秩的信友,才可有效地被任命为堂区主任; 即使在司铎短缺的情况下,也绝不可能将此职务或相关职能授予无司铎圣秩者。正因为牧者与堂区之间的关系要求他认识和陪伴该团体,堂区主任职务不可交托给任何法人。 除了《天主教法典》517条1~2项所预见的情况外,尤其不得将堂区主任的职务委托给一个由圣职人员和平信友所组合的小组。因此,应避
免使用俨然代表着集体领导堂区的称谓,如:「领导小组」、「领导团队」(「team guida」,「équipe guida」),或类似的称谓。
67. 既身为「受托管理堂区的本有牧者」, 堂区主任是堂区的『法定』(ipso iure)代表。 他是负责堂区财产的管理者,而这些财产既是「教会财产」,应受相关的教律守则所约束。
68. 诚如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明确指出:「本堂司铎在本堂区内,该享有其职务的稳定性,这是人灵利益所要求的。」 因此,一般原则上要求堂区主任的「任期应是无限期的。」
然而,假若主教团有颁行相关法令,教区主教可有限期地任命堂区主任。由于堂区主任需要与所受托之团体建立有成效的连系,主教团不宜制定太短——即少于五年——的有限任期。
69. 无论如何,即便司铎已「无限期」地获委为堂区主任,或在「既定任期」届满之前,「如为人灵之益处或教会之需要或利益」, 仍应乐意其后被调任至另一堂区或担任其它职务。切记,是堂区主任为堂区服务,反之不然。
70. 通常来说,如可能,应让一位堂区主任只负责一个堂区的牧灵工作,「但由于司铎短缺或其它情况,可将数个邻近的堂区委托同一堂区主任管理」, 例如,「其它情况」可包括地域狭小或人口稀少,以及相关堂区接壤毗邻。若将数个堂区委托给同一位堂区主任,教区主教应谨慎斟酌该司铎能否担任每个堂区的堂区主任,并完全及切实地履行其职责。
71. 一旦被任命,堂区主任便可完全行使交托给他的职能,并享有全部权利和负起全部责任,直至其牧灵职务依法终止。 若在任期结束前免除其职务或作出调任,则教会须遵从相关的教律程序,分辨该如何适当地处理该具体个案。
72. 几时因信友的裨益有其需要,即使没有其它原因,凡年满七十五岁的堂区主任,宜接受教区主教要求其放弃堂区工作的邀请。 凡因年满七十五岁而提出的辞呈, 如不视为法定义务,仍应视为一项伦理义务,然而,辞呈本身并不自动使堂区主任丧失其职务。唯独在教区主教经书面通知该堂区主任,其辞职申请已获接纳,其职务才告终止。 另一方面,即使堂区主任仅因年龄已满七十五岁之故而提出辞职申请,主教也应善意地考虑其辞呈。
73. 无论如何,为了避免纯粹功能性地看待牧灵职务,教区主教在接受辞职申请之前,应审慎地权衡人事与地点的所有情况,例如是否有健康或纪律上的原因、司铎的短缺、堂区团体的裨益,或其它相关的因素。然后,在有正当与相称理由的情况下,他才能接受辞呈。
74. 在另一情况下,只要该司铎的个人状况容许,以及符合牧灵的需要,主教应考虑可否让他保留堂区主任的职务,甚至可以为其配一助手,以准备接任工作。再者,「根据实际情况,主教可以把一个规模较小、职务较轻的堂区交托给已经辞职的堂区主任管理」,或按他的实际情况而委任他负责另一份牧灵工作,并且有需要时让他明白,他不应为这一种调职而感到「被降级」或「被惩罚」。
8b. 堂区署理
75. 假若无法实时任命堂区主任,堂区署理的指派, 须根据教律的规定才得以落实。
事实上,这主要是一项过渡性的职务,是在等待新堂区主任上任而行使的。因此,若教区主教长时间地任命一位堂区署理,超过一年,甚或永久地留任,以避免任命一位堂区主任,则此举并不合法。
经验证明,这做法经常被用来规避法典所指定的堂区主任职务的稳定原则,却是违反教律,并损及有关司铎及团体的使命,因为堂区在未有牧者的不明确情况下,无法全面地厘定长远的福传计划,就不得不局限于保持现状的牧灵工作上。
8c. 共同负责
76. 作为另外一种可能,「如环境有需要时,一个堂区或数个堂区的牧灵工作,可委托给数个司铎『共同』负责」。 按主教的判断,当实际情况有需要时,便可采取此等措施,尤其是为透过共同分担牧灵工作而更有效地促进相关团体的裨益,并为推动司铎彼此间在共融上的神修。
在这些情况下,这组司铎,与各堂区团体的其它组成部分保持共融的同时,经共同商议后行事。身为主任(il Moderatore)者,在其它同样享有堂区主任身分的司铎同侪中,享有首席身分(primus inter pares)。
77. 本训令郑重建议,每组受托共同(in solidum)负责一个或多个堂区的牧灵职务的司铎团体,厘定内部守则,使每位司铎都能更完善地履行属他权责下的任务和职能。
主任(il Moderatore)本有的责任,就是协调被委托予该组司铎的堂区或数个堂区的共同工作、在法律上代表该堂区或数个堂区、 协调证婚权和法律赋予堂区主任的豁免权的行使, 以及就司铎小组的所有活动向主教负责。
8d. 堂区副主任
78. 作为对上述各种可能性的补充,仍有一种可能,即:可任命一名司铎为堂区副主任,负责牧灵工作的某特定范畴(青年、长者、病人、善会、协会、培育事工、教理讲授等),或是「跨越」不同堂区,或只在其中一个堂区协助该范畴全部牧灵职务或其中一部分。
如任命一位堂区副主任负责多个由不同堂区主任管理的堂区,在其任命状上,宜明确指定其对每个堂区团体所负责之职务及细节,以及在有关住宿、生活费及举行弥撒的相关事宜上与各堂区主任应保持之关系。
8e. 执事
79. 执事是归属于一个教区或其它有权设立此圣秩的教会团体的圣职人员; 借着他们所领受的圣事,他们是主教和司铎的合作者,在同一的福传使命中肩负特定的任务,即「在礼仪、圣道和爱德服务上,为天主子民服务。」
80. 为保障执事的身分,并为了推广此项圣职,教宗方济各首先对一些危及对执事职本质之理解的思想作出警告:「我们务必小心,不要视执事为半司铎、半平信徒。……同样,把执事想象为介于信友与牧者之间的一种人士,也不妥当。他们既不是半司铎和半平信徒,也不是半牧者和半信友。有两种诱惑:其一是圣职专权的危险:过于圣职化的执事。……;其二是功能主义:执事只是司铎用于做这事或那事的一个助手。」
在同一篇讲辞中,教宗继而就(终身)执事在教会团体内的特定角色作出澄清:「执事职是一项特定的圣召,家庭式服务的圣召。……『服务』一词正是理解你们的神恩的关键。服务是天主子民的特恩之一。可以说,执事是教会中服务的守护者。这里每个字都是有分量的。你们是教会中的服务——圣言服务,祭台服务,以及关顾穷人的服务——的守护者。」
81. 在历史上,有关执事职的教会训导曾经历了重要的发展。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恢复终身执事职的同时,也就此职务作出了一项教义上的澄清并扩展了这职务的范围,不再把执事职「局限于」爱德服务,或——按脱利腾大公会议的定义——只保留此职务作为过渡性的短暂职务,并且几乎只局限于礼仪服务。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指明执事职乃圣秩圣事中的一个等级,因此,执事「因圣事的圣宠受到强化,与主教及其司铎团保持着共融,为天主的子民作礼仪、讲道及爱德上的服务。」
梵二后,对执事职的认定,再度以《教会宪章》作为基础。执事职务渐渐更贴切地被界定为对圣秩圣事的参与,虽然其参与程度有别于其它圣秩等级的程度。教宗保禄六世接见讨论执事职的国际会议的出席者时,就曾再次强调,执事「在宣讲天主圣言、主
持圣事,以及爱德工作上」 为基督徒团体服务。另一方面,尽管在《宗徒大事录》(宗六1~6)上,那七人看来好像只是为了餐桌服务而被拣选,但事实上,同一经书讲述了斯德望和斐理伯如何履行了「圣言服务」。因此,作为那十二位宗徒及保禄的合作者,那七人在两个领域行使其职务:福传和爱德工作。
因此,可以委托给一位执事的教会任务有许多,包括所有不涉及全面关顾人灵的事务。 然而,纵使《天主教法典》厘定了那些职务是保留给司铎的,以及那些是也能够委托给平信徒的,却未有指明那些具体职务能够展现出执事职的独特性。
82. 无论如何,执事职的历史告诉我们,它是在一个着眼于教会职务的背景下而建立,因此,这职务为是圣言和爱德服务而设;后者也包括教会财产的管理。执事的双重使命也在礼仪中展现出来,他蒙召去宣讲福音和为圣祭的餐桌服务。所提及的这些实例,可帮助我们勾划出执事的独特职务,同时可促使执事圣职对其本有的职务加以重视。
8f. 度献身生活者
83. 许多时候,在堂区团体内,有些人属度献身生活者。「事实上,献身生活并不是地方教会生活以外,与之无关的一个实体,而是地方教会内一种以彻底的福音精神为标记,且拥有特殊恩赐的独特存在方式。」 再者,与圣职人员和平信徒一起融入团体之中的度献身生活者,「置身于教会的神恩幅度之内。(……)献身生活团体的灵修,既可成为平信徒的灵修,也可成为司铎的灵修,作为他们活出自己本有圣召的一个重要资源。」
84. 度献身生活者能够为堂区团体的福传使命所带来的贡献,首要来自他们的「所是」,也就是藉宣发践行福音劝谕的圣愿而彻底跟随基督的见证, 其次才在于他们的「所为」,也就是他们按各团体的神恩而履行的工作(如:教理讲授、爱德事工、培育事工、青年牧灵、照顾病患等)。
8g. 平信徒
85. 堂区团体特别是由平信徒组成。 他们凭借圣洗圣事和基督徒入门礼的其它圣事,以及他们当中许多人也领受了的婚配圣事, 参与着教会的福传事业,因为「平信徒的基本圣召和使命就是使世俗现况和人类活动得到福音的转化。」
平信徒有其专属和特定的世俗特质,也就是「要在世俗事务中,照天主的计划去安排,而企求天主之国。」 他们,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也「能自己感觉被征召,或能被征召,与他们的牧人们共同服务教会团体,为教会团体的成长及生活而工作,每人按照天主乐于给与他们的圣宠及特恩执行不同的职务。」
86. 今天,所有平信徒都被要求慷慨地投身于福传使命。首先,整体而言,他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在一般的生活环境和在不同层面的职责上,为福音作证;然后,特别是在堂区中,他们负起与自己相称的责任,为团体服务。
8h. 分担牧灵的其它方式
87. 如《天主教法典》第517条2项所示,假若主教由于司铎短缺而不能任命一位全职工作的牧者或堂区署理,主教还有另一种方式为一个团体提供牧灵服务。在这种困难的牧灵情况下,为了维持该团体的基督信仰生活并确保该团体的福传使命得以持续,教区主教可委托一位执事、一位度献身生活者或一位平信徒,甚或一组人(例如:一个修会团体、一个善会)参与堂区的牧灵工作。
88. 受委托参与堂区牧灵工作者,将由一位司铎来协调和指导。该司铎担任「牧灵主任」(Moderatore della cura pastorale),享有合法权力。他虽不是堂区主任,却享有堂区主
任的一切权力和职能,以及相关的义务和权利。
值得谨记,这委托牧灵工作的特殊方式,是基于无法委任一位堂区主任或堂区署理,不应将之混淆为全体信友有如正规地与司铎积极合作和承担牧灵上的职责。
89. 为使采取这种特殊措施时有成果,必须充分地准备天主子民,且务须注意,不是无限期地,而只在有需要时才采用这方法。 为正确地理解及执行法典的相关条文,有关规定「只在严格地遵守符合其指定的条件下才可应用,即:a) 『由于司铎缺少』,而不是基于方便,或基于一种暧昧的『平信徒的提升』……;b) 是『分担牧灵工作』,而不是指挥、协调、督导或管理堂区;根据法典条文,这几方面属司铎的权限。」
90. 为有成果地按照《天主教法典》第517条2项作牧灵上的委托, 必须遵守一些准则。首先,由于这是一项非常规且暂时性的牧灵解决办法, 容许采取此办法的唯一合法理由是司铎短缺,以致无法任命一位堂区主任或堂区署理来负责堂区团体的牧灵工作。此外,就这种形式的牧灵管理而言,应优先选用一位或多位执事,然后才考虑度献身生活者及平信徒。
91. 无论如何,按上述方式安排的牧灵活动的协调权属于由教区主教指定为主任(Moderatore)的那位司铎;唯独这位司铎拥有专属于堂区主任的职权和代行权(facoltà);至于其它信友,则可「参与堂区的牧灵工作」。
92. 无论是执事或是其它未领受圣秩的人,在参与堂区的牧灵工作时,只能履行那些相称于其执事或平信徒身分的职能,藉此遵循「已领受圣秩者与平信徒之间在恩赐及职能上
的多元化和互补的原始性质,即教会按天主意愿而定的有机架构的两个属性。」
93. 最后,本训令郑重建议主教,在任命一位司铎为牧灵关怀主任(Moderatore)的任命状中——至少扼要地——解释为一个或多个堂区团体采用这种牧灵特殊方式的原因,以及该位负责此职务的司铎行使职权的各种方式。
9. 堂区任务与职务
94. 每个善心的人,纵使是未受洗的人,都可偶尔在堂区的日常活动中提供帮助。除此之外,信友可按时间的长短,在堂区团体中负起某些固定的任务,例如:教理导师、祭台服务员、在团体和善会中担任导师的人、负责慈善爱德事工的人士、那些投身于不同类型的咨询或聆听中心的人士,和那些探访病患的人士等。
95. 对于那些参与堂区牧灵工作的执事、度献身生活者及平信徒,在每次委派其任务时,需要运用能正确的术语来表达各人按其身分所能行使之职能,以便清楚地区分普通司祭职和公务司祭职,并让各人所领受之职责的性质更为彰显出来。
96. 按这种意义,首先,教区主教和堂区主任(在其权限内)有责任避免称呼那些在堂区中负起任务的执事、度献身生活者及平信徒为「堂区主任」、「堂区共同主任」(co-pastor)、「牧人」(pastore)、「专职司铎」(cappellano)、「主任」(moderatore)、「协调人」(coordinatore)、「堂区负责人」(responsabile parrocchiale)或其它类似的称呼。 根据《天主教法典》,这些称呼只保留给司铎,因为他们与公务司祭职直接相关。
在论及上述的平信徒和执事时,采用「获委托负责一个堂区的牧灵工作」、「主持堂区团体」,以及其它类似的说法,也是不合法的,并且也不符合他们的圣召身分;那些说法涉及司铎职务之独特性,只适用于堂区主任。
更合适的用语似乎是,例如,可称执事为「执事同工」,以及称度献身生活者和平信徒为「牧灵协调人」、「牧灵同工」、「牧灵助理」和「(牧灵某一范畴)的负责人」。
97. 根据《天主教法典》第230条1项,平信徒依法并按适当的仪式,可擢升为固定的读经员和辅祭员。非晋秩信友,唯独在得到主管当局的指派,方可以「非常务服务人员」之名暂代执行《天主教法典》第230条3项以及第943条中所规定的职能。《天主教法典》第230条2项提及的礼仪行为的临时指派,即使是持续一段时间,也不赋予非晋秩信友任何特别的职称。
此等平信徒必须保持与天主教会圆满的共融, 对奉召履行之职务,已接受适当培育,并且在个人和牧灵表现上堪当模范,使他们能有权威地履行服务。
98.除了以固定方式设立的读经员与辅祭员之外, 主教按其明智的判断,可正式地把一些任务 委托给执事、度献身生活者和平信徒,让他们在堂区主任的指导下服务,并向堂区主任负责。这些任务包括:
1° 当信友「因缺乏圣职人员或因其它重大原因,不能参与感恩祭时」, 在主日和当守的法定节日,为他们主持圣道礼仪。这是例外情况,只适用于真正无法以一般形式举行感恩祭的情况;而且几时有执事在场,总要是把这些礼仪交托给他们;
2° 施行洗礼,但应谨记「洗礼的职权施行人是主教、司铎、和执事」,而且《天主教法典》第861条2项的情况只属例外;这些情况应由教区教长酌情决定;
3° 按《基督徒殡葬礼》(Ordo exsequiarum)的〈导言〉(Praenotanda)的第19项规定,主持殡葬礼。
99. 信友可「按主教团的规定」, 并「在符合教律或礼规及遵守它们所载的「细则」的情况下」, 视乎环境、需要,或某个别场合,在教堂或圣堂中讲道。然而,信友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感恩祭中负责讲经。
100. 再者,「在缺少司铎与执事的地区,教区主教获得主教团的赞同和圣座的许可后,得委任平信徒证婚。」
10. 教会内共负责任的组织
10a. 堂区经济委员会
101. 管理每个堂区在不同程度上可运用的财产,相对教会和相对公民社会而言,都是福传和为福音作见证的一个重要范畴。正如教宗方济各曾说过:「我们拥有的一切财富,都是上主为使世界继续进步、为使人类继续进步、为使人守望相助,而给予我们的。」 因此,堂区主任不能,也不应单独负起这任务, 而要有合作者,尤其满怀福传热忱和传教精神的人士,来协助他管理教会的财产。
102. 职是之故,每个堂区必须设立经济委员会,作为一个咨询性组织,以堂区主任为主席,并由至少另外三位信友组成; 为使这委员会可被视为具有「集体」的性质,三人这数目是至少的;值得谨记,堂区主任并不包括在经济委员会的成员之内,但他是主席。
103. 在教区主教没有给予具体守则的情况下,堂区主任可按堂区规模的大小来决定委员会成员的人数,以及委员应否由他提名,抑或由堂区团体选出。
此委员会的成员,不一定隶属该堂区,但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并精于处理财经和法律事务, 从而胜任提供有成效和称职的服务,而不至于使委员会只是形同虚设。
104. 最后,除非教区主教经过适当考虑而另有规定,只要行事审慎并遵守相关的民法,有需要时,同一个人可成为多个堂区的经济委员会的成员。
105. 教区主教颁布的相关守则,应考虑各堂区的独特状况,例如,那些收入特别微薄的堂区,或隶属牧灵单位的堂区。
106. 在堂区团体内部,经济委员会于促进共负责任的文化、行政透明度和支持教会的需要等方面,能够扮演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特别是,透明度不应仅被理解为形式上呈递数据,而是给团体提供它应享有的信息和让它有创意地参与其事的良机。对教会的公信力来说,这是不可或缺的行事方式(modus agendi),尤其是在教会要管理可观财产的情况下。
107. 通常来说,透过公布年报,详细列出各项收支,以及事前必定向教区教长呈交该报告, 行政透明的目的便可达到。如此,这些财产既然属于堂区,而不是属于作为财产管理者的堂区主任,整个团体便能知悉这些财产是如何管理、堂区的经济状况如何,以及那些是堂区能有效地动用的资源。
10b. 堂区牧灵委员会
108. 按现行教律的规定, 教区主教可斟酌是否在各堂区设立牧灵委员会,但在通常情况下,成立该委员会是获大力推荐的;正如教宗方济各曾说过:「我们多么需要牧灵委员会!没有牧灵委员会,主教便不能好好地领导一个教区。没有牧灵委员会,堂区主任也不能领导一个堂区。」
然而,教律的规定也有其弹性,容许按具体情况,作出合宜的适应,例如,在多个堂区被委托给同一位堂区主任,或有牧灵单位存在的情况下,可为数个堂区单独设立一个牧灵委员会。
109. 牧灵委员会的神学意义根源于教会的结构本质,即根源于教会作为「基督奥体」;「共融灵修」由此而生。事实上,在教会内,神恩和职务的多元化是根源于信友加入了基督奥体,也来自圣神的恩赐还多元化总不可被浑然一体,甚至变成「整齐划一,要求凡事千篇一律,人人都有同一思维。」 反之,凭借从洗礼所分担的司祭职, 每位信友都有责任去建构整个奥体,而同时,整个天主子民,各司其职,共负责任地参与教会的使命,亦即在历史中辨认出天主的临在,并成为祂国度的见证人。
110. 牧灵委员会毫不是一个纯粹的官僚组织:它不仅凸显而且落实天主子民作为福传使命的行动者和主角的核心身分。这身分是来自每位信友透过圣洗和坚振圣事所领受的圣神恩赐:「第一步,就是藉洗礼得以重生,进入天主性的生命;然后,行为在表现上要像天主子女,也就是要肖似在圣教会内一直运作和让信友参与祂在世使命的基督。圣神的傅油也是为此:『若非圣神助佑,世人一无所有』(参阅:五旬节继抒咏)。……正如耶稣的整个生命是由圣神所推动,教会的生命和她每个成员的生命,也都是受同一位圣神所引领。」
在这深层次观念的光照下,我们应谨记圣保禄六世的话:「牧灵委员会的职责是要研究、检视关于牧灵活动的一切,从而提出可行的结论,为促进天主子民的生活和行动与福音相符」,正如教宗方济各曾提及,这委员会的「主要目标不应是组织教会,而应是激发传教的切愿,以图接触每一个人。」
111. 牧灵委员会是个咨询组织,在其组织架构、拣选委员的方式、宗旨,以及运作模式上,受教区主教厘定的守则约束。 无论如何,为避免扭曲这委员会的性质,宜避免称之为「小组」,或「团队」,意即:采用不合适的术语来表达堂区主任与其它信友之间在教会和教律角度上的关系。
112. 根据教区的相关守则,牧灵委员会需要有成效地代表整个(堂区)团体的不同组成部分(司铎、执事、度献身生活者及平信徒)。这委员会构成一个特定的环境,让信友能够行使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就有关堂区团体的福祉,向牧者们表达他们的见解,并将之也传达给其它信友。
因此,堂区牧灵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在于对堂区在牧灵和爱德工作的可行计划,进行研究,并与教区的发展保持一致。
113. 堂区牧灵委员会「只享有咨询权」, 意思是其提案开始落实之前,必须先获堂区主任同意采纳。同时,堂区主任应认真考虑牧灵委员会的意见,尤其是在共同分辨的过程中,全体一致表达的意见。
为使牧灵委员会的服务能有裨益且有成效,必须避免两个极端:一方面,堂区主任只向牧灵委员会转达他已经作了的决定,或事前不提供应有的信息,或甚少,而且仅形式上召开会议;另一方面,堂区主任仅是牧灵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而事实上却被剥夺了身为牧者和团体领导的角色。
114. 最后,牧灵委员会应尽可能由那些在堂区牧灵生活中实际上负起责任,或具体地投入牧灵生活的人士组成,以免委员会的会议变成抽象的思想交流,而不考虑团体的实际生活、其资源为何、其面对的难题又是如何。
10c. 在牧灵上共负责任的其它方式
115. 在无法把一个信友团体成立为一个堂区或准堂区的情况下, 教区主教在咨询司铎咨议会之后, 可以用另一种方式为其提供牧灵服务, 例如,可斟酌能否成立作为「传教站」并附属当地堂区主任的牧灵中心,以促进福传和爱德事工。在这些情况下,要为这牧灵中心设一间合适的教堂或圣堂, 并为其活动厘定可供参考的教区守则,以协调其活动,使之补充堂区的活动。
116. 此类中心——在一些教区称之为「服务中心」(diaconie)——尽可能交托予一位堂区副主任,或甚以特定方式,交托予一位或多位终身执事及他们的家人,在堂区主任的督导下,管理这些中心。
117. 这些中心可成为传教的哨站和人与人之间彼此关怀的工具,尤其在地域广阔的堂区为然。那些中心应确保有祈祷和朝拜圣体的时间,以及教理讲授及其它为信友的裨益而设的活动,特别是那些为穷人、有需要者,以及照顾病人而设的爱德事工,并可为此招募度献身生活者和平信徒,甚至每位善心的人,来一起合作。
牧灵中心的负责人有责任尽力确保由堂区主任和其它司铎尽量常常举行圣事,尤其是弥撒及和好圣事。
11. 圣事献仪
118. 另一个与堂区生活及其福传使命相连的议题,就是为求献弥撒而给予主祭司铎的献仪,以及为举行其它圣事而给予堂区的献仪。 这些献仪,按其本质,应是奉献者自愿给予,而且是取决于其良知和对教会的责任感,但不可视之为「应付的代价」或「应课的税款」,彷佛是一种「圣事税」。事实上,「信徒为其意向献弥撒,不但为教会有益,且因此奉献得参与教会照顾圣职人员生活及教会之事工。」
119. 按此理解,提升信友在这方面的意识培育十分重要,好使他们乐意为堂区的种种需要作贡献。堂区毕竟是「他们的家」,他们学会照顾堂区的需要是一件好事,尤其在那些弥撒献仪仍然是司铎生活费及福传资源唯一来源的国家。
120. 无论是在个人层面上度简朴而有节制的生活,或是在堂区财务管理上有透明度,司铎们在使用金钱上越树立「有德行」的善表,上述意识便越有效。财产的运用不是为
配合堂区主任或一小撮人的「计划」——或许是好的但流于空泛的计划;反之,应恰如其分地为了信友们的实际需要,尤其是为那些最贫困的和最有需要的人士。
121. 无论如何,「关于弥撒献仪,任何形式的买卖或商业性的行为,即使只是表面形象,也绝对禁止」, 因为(法典)「诚恳地奉劝司铎们,即使不收任何献仪,仍应按信徒的意向,尤其是穷苦者的意向,献弥撒。」
为达此目的,做法之一是以不具名字的方式收集献仪,这样,让每个人都可自愿地按自己的能力,或以各人认为合理的金额来作奉献,而不会感到被强迫或要符合既定的期望,或是要按一个定价来付费。
结论
122. 透过重温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教会学和借助近年来教会的训导,以及考虑到已经历巨变的社会和文化背景,本训令按传教的意义,聚焦于堂区的更新。
为使人能与基督相遇和与祂建立有活力的关系,并与基督信仰中的弟兄姊妹们相遇和建立有活力的关系,堂区仍旧是不可或缺的制度。然而,堂区也同样要不断地面对当下文化及人羣生活的改变,好能有创意地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和工具,让堂区能达致其最基本的任务,亦即成为福传动力的中心。
123. 因此,牧灵行动需要跨越堂区按地域所定的界限,使教会团体的共融,透过不同职务和神恩的通力合作,能更清晰地绽放光芒,并使堂区把自身建构成一种「全体牧灵」行动,为造就教区及其使命。
这种牧灵行动,旨在透过司铎、执事、度献身生活者及平信徒之间,以及在同一大、小地区的不同堂区团体之间有成效和有活力的合作,尝试找出与福传有关连的问题、困难和挑战,并整合各种适切的途径、工具、提案和方式来面对这一切。这类共同传教计划可在彼此毗邻的地域及彼此近似的社会脉络中详细安排和推行,亦即在毗邻或有相同社会文化条件的团体中推行,或在彼此有类似牧灵范畴的团体当中推行,例如:一些教区按需要并已进行的对青少年、大学和职业训练事工上的协调。
因此,全体牧灵,除了协调各种牧灵活动和彼此能够联系和合作的架构以外,还要求全体已受洗信友的贡献。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言:「当我们谈及『大众』时,我们不是指社会或教会的组织架构,而是指全部不是独个儿走路的人士,即一个包罗所有人,彼此紧密地联系、服事所有人的团体。」
这样,要求有长远历史的堂区制度不自我束缚,以致停滞不前,或在牧灵上墨守成规,反之,要它把「外展的动力」发挥出来,透过不同堂区团体之间的合作,以及圣职人员和平信徒之间更强化的共融,使堂区制度更有效地面对福传使命。这使命是全体天主子民的任务。他们作为「天主的大家庭」,在历史上向前迈进,彼此同心协力,使整个教会团体得以成长。
因此,本份文件,除了证明这类更新的迫切性之外,也提供了一种应用教律守则的方法,以厘订牧者和平信徒在行事上的可能性、限制、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堂区重新发掘,它本身是一个福音宣讲和庆祝感恩祭的基本地点、一个活出兄弟情谊和爱德善行的场所,使基督徒的见证得以向世界发放光芒。换言之,堂区「必须继续成为一个有创意、可作为依据点、富母性慈怀的地方。在那里,创新的能力能得以落实;当一个堂区能这样发展下去时,我所称的『外展的堂区』便可得以实现。」
124. 教宗方济各邀请我们呼求「玛利亚——福传之母」,好使「童贞玛利亚帮助我们,在这有迫切性地再宣扬福音的时代,对这使命说『是』,使我们能以已复活者的一般新热忱,把战胜死亡的生命福音带给所有的人;愿圣母为我们代祷,使我们能获得神圣的勇气,敢于探索新的途径,使救赎之恩得以惠及众人。」
2020年6月27日,圣父批准圣职部此份文件。
罗马,2020年6月29日
圣伯多禄及圣保禄节日
✠Beniamino Card. Stella
Prefetto
部长
雅明.斯泰拉枢机
斯特拉枢机
✠Joël Mercier
Segretario
秘书长
岳厄尔.梅谢(总主教)
✠ Jorge Carlos Patrón Wong
Segretario per i Seminari
主管修院秘书长
帕特隆‧黄(总主教)
Mons. Andrea Ripa
Sotto-Segretario
次秘书长
安德利亚.里帕蒙席
(台湾地区主教团 恭译)